一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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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分析因果關係。這裡有幾種情況,1.如果大伯在玩麻將時,與另外三人產生了爭吵或是不愉快,那麼大伯的突發心臟病,可能是由於爭吵導致的,這個誘因就形成了因果關係。 那麼那三個人就要付三成的責任。當然,大伯自己也有7成責任,因為他明知有心臟病還去打麻將,並且與人發生口角,老伯有主要責任。2. 如果沒有爭吵,突然的意外倒下的,那就是意外事件,別人沒有責任。 但是,麻將館是收取費用提供娛樂的場所,在他發現大伯倒下後,他們有救助的義務,第一時間打120,並進行人工心肺復甦急救術,做到這些麻將館就沒有其他責任了,如沒有做到也要承擔相應的喪葬費、誤工費、各種賠償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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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黑色幽默,這是荒誕喜劇。歪打官司邪告狀,現在是誰死誰有理的時代,這件事,老頭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如無其他問題,麻將館無責任。

首先我們明確的是死因是心臟病,這是死在哪哪倒黴的一種病,根本原因在於患者自己的疾病導致,而不是外界的客觀因素導致,更跟場地無關,死在商場,死在馬路上,死在山裡,死在他自己家沒啥差別,記住一點,是死於心臟病就可以了。

現在死者家屬找麻將館索賠30萬,完全是痴人說夢,這是不可能的,如果這個索賠得逞,那麼按這個邏輯要錢,就熱鬧了,四個人打麻將,誰點炮誰有責任,不點炮就不會心情激動,就不會死,或者自摸,三家都有責任,誰讓你們讓老頭自摸的,否則不會死,這樣邏輯推理下去,黑色喜劇。

這件事,麻將館無責任,但是他們可能會面臨非法這麼,也許會去鬧,因為既然開口要30萬,就已經不要臉了,麻將館可以一分不給,如果有人來鬧,就報警,然後燒香拜佛祈禱,估計麻將館是別想開了。

這件事,鬧到最後,會上法庭,從法律角度講,麻將館也沒有責任,但是法院怎麼判,不知道,有句俗話叫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那就看死者家屬怎麼鬧了。

理想的狀態下,死者家屬應該向麻將館說對不起,然後悄悄的拉回屍體,火化,這件事會在當地當成笑話講一輩子,這是怪不著別人的。受害家屬可以辦喪事,麻將館老闆和麻友可以去看,也可以隨份子,最好燒一副麻將,外加三個紙人,成人之美。

怕就怕,因為為穩的需要,而屈從於鬧,而強迫麻將館賠償,這也是完全可能發生的事情,說破無毒,萬事大吉。


韓東言


打麻將打死人的事還真不多見,下面我們看看這到底怎麼回事?

3月22日下午3點半左右,杭州新生村的一家麻將館裡,一名62歲的大伯搓麻將時,暈倒在麻將桌上。麻將館老闆娘馬上打電話120,不大一會120救護人員到現場搶救了一個多小時,最終沒能救回來。


下午5點多,麻將館門口聚集了數十名村民,都在議論著剛才發生的事。麻將館的門簾遮得嚴嚴實實,門口站著人,不讓人隨意進入。


村民介紹說,麻將館面積不大,只有20多平方米大,放著5張麻將桌。事發時,房間裡有20多個人,有打麻將的,也有站在旁邊“觀戰”的。大家正打著麻將,“突然間他就不動了,保持著打麻將的姿勢,接著暈倒在麻將桌上。

村民介紹說,這名大伯是本村人,幾年前大伯得過小中風,治療後也沒影響生活。大伯平常愛打麻將,喝點老酒。村民都叫他“老酒鬼”,今天打麻將前也喝了點酒。

老人打麻將死在麻將桌上,按說麻將館也有一定的責任,但主要責任還是老人本身有病的關係,打麻將只是一個誘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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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發生我身邊的一個真實故事:離我家不遠有一個老人玩麻將的小場所,也是老倆口開的,每人一杯茶,一張牌桌收10元錢。有一天,一位老人突發疾病,當時就死了,同一起玩的老人找出他的電話,通知了他兒子,他趕到後,先說謝謝大家,然後找車把老人拉回家辦理後事!十多天後,他和家人帶了近二十份禮物(不太多,每份都是老人們合適吃的東西,百十元一份),送給出事那天在玩的老人,並再三表迖謝意!這事發生在雲南大理洱源縣城。事主姓杜。請大家點評一下,家屬所表現如何?(六六老翁)


老七35341


我也來說兩句:老人在麻將館打麻將突發心梗塞死亡,家屬索賠30萬是“獅子大張口”要的太多了。無論是走法律程序還是私下和解,死者家屬想要麻將館老闆拿30萬出來,那都是不可能的。

第一,麻將館是一個娛樂活動場所,願意去玩的,除了未成年人以外,大家都可以隨便去活動、去娛樂,但前題是“自願”(賭博性質除外)!既然“自願”,麻將館就不可能“負全責”了。

第二,麻將館也有責任。因為開麻將館肯定是帶有贏利性質的。既然收了人家錢,就得對參加打麻將的人的安全等負有責任。況且,情緒激動、悲憤傷感等都是心梗猝死的主要誘因之一。即使“意外”死亡,麻將館老闆也是脫不了干係的,起碼要出個安葬費吧!

總之,這樣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要相互理解,相互忍讓,鬧狠了對雙方都不是一件什麼好事!

另外,通過這件事使我想到,那些開麻將管的老闆娘,不妨在麻將館裡掛塊“溫馨提示”牌子:凡有高血壓、心梗塞等疾病患者謝絕入內,如不聽勸告出現意外,概有自己負責。這樣是不是要好一點呢?


新聞攝影


大實話:30萬確實有點少了,這個至少得燒3個億,不然在下邊打麻將不夠。

不得不說,現在的有些人真的是一心鑽到錢眼裡了,只要人不是死在家裡了,那肯定是是必須要找個冤大頭賠錢的。最近,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件令人氣憤的事情,說的是王大爺患有心臟病,但是就是喜歡打麻將,所以沒事就經常去村口的麻將室玩兩把。但是,有一天在玩麻將的過程中因為情緒激動引發了心臟病,導致猝死在麻將桌上然後王大爺的子女就不樂意了,天天在麻將室門口鬧事,要求麻將室全責賠償30萬元。

說實話,這真的就是我死我有理的思想在作怪,這要是誰攤上這一家人,那可真的是倒黴到家了。但是,就這件事本身來說,麻將室是沒有任何和義務賠償的。

首先,從老人的角度來說,自己患有心臟病本來就不應該再去從事比較容易造成情緒激動的事情。但是,老人依舊是我行我素,把打麻將作為自己的愛好。說難聽一點,這就好比說有的人不能抽菸,但是就是忍不了去抽了,最後造成自己死亡,然後去向賣煙的人索要賠償一樣,這就是無理取鬧。而對於其他人來說,心臟病這東西誰也看不出來,說現實一點,要是人家麻將館知道你有心臟病,估計都不會做你的生意。畢竟,人死在麻將館裡還是比較晦氣的。

然後,就麻將室老闆的責任來說,作為麻將室的經營者,是有責任和義務為顧客提供安全健康的娛樂環境的。比如說,麻將室需要能做到正常通風,不讓一些流浪狗進入傷人等等,這些能夠人為控制的安全因素確實也是麻將館老闆應該做的。但是,就老人心臟病發作這事,早就已經是超出一個麻將館老闆的能力了。說現實一點,急救病人是醫生的責任,不是麻將館老闆的責任,所以說,讓麻將館老闆賠錢是沒有任何理由的。

當然,如果其子女要求同桌打麻將的熱賠錢,那真的就不好說了。比如說如果有人在和其打麻將的過程中發生了言語爭執,或者說肢體衝突造成其心臟病發死亡,那估計就被賴上了,這就跟同桌一起喝酒和死差不多了。所以啊,打麻將也一定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不跟別人生氣,也不跟自己生氣。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問: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上,死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合理嗎?

負不負全責,賠償30萬合不合理這說不好,就看法院怎麼判了。

但是家屬聲索是必須的,因為聲索總會有收穫的,既使沒收穫也沒損失呀!

這麼回答是有依據的,比如心臟病者喝酒喝死了,家屬聲索酒館和酒友都賠了錢。

心臟病者洗澡死在浴池家屬聲索浴池老闆賠了錢。

心臟病者死在公共汽車上,家屬聲索客運公司賠了錢。

心臟病小偷偷錢被發現逃跑摔死,家屬聲索被盜者賠了錢。

有這麼多"我死我有理"的前例,會哭的孩子有糖吃,家屬完全可以不顧社會譴責去聲索一下的。萬一碰上有人和稀泥的,或是麻將館主出於道義或是息事寧人,不是可以弄個棺材本嗎?






金蘋果老楊


當然是不合理了,有人說付了臺費就和麻將館有了合同關係,麻將館就該賠。這個道理能說通嗎?

他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情況應該是心知肚明的?有心臟病不能激動他自己是知道的,到麻將館打麻將也是自願的,沒有人綁他手腳。他自己應該對結果負責。

不過還好,他的家屬沒有狀告和他一起打牌的三個人,要是那樣的話,那三個人真的是無妄之災了。

順著這個思路往下推:在飯館吃飯突發疾病,飯館也有責任?買了機票在候機樓突然去世機場負全責?交了過路費在高速上行駛,突發心臟病,高管局得負責?

現在耍無賴的人太多了,得理不讓人,無理搶三分。其實這種賠償的無理要求在他自己心裡都是說不過去的。只不過這種人的想法是能訛上就訛,訛不上也沒損失。

當然,我不是司法工作者,說的不一定對,反正我覺得公道自在人心,對著件事我的看法就是:麻將館不用負責!!!


孤獨倒班人


負全責太過分,負一部分責任可以理解。


3月22日下午3點左右,杭州新生村一麻將館裡一名62歲大伯打麻將時,突然暈倒在麻將館,接著大小便失禁,館主立刻撥打120電話,急救醫生經過一個多小時救助,不幸的是大伯兩搶救無效死亡。據悉,大伯是本地居民,之前得過中風,病好了後不影響生活,平時喜歡喝酒。當天打麻將前,喝了點小酒。

死者家屬要麻將館承擔全部責任賠償30萬,明顯不合理,而且就打官司,家屬也贏不了,沒有法律依據。老人62歲,之前也有過病史,打麻將之前喝了酒,這些都可以是引發老人死亡的原因。如果有外因,比如打麻將時抓到好牌突然激動,或者與麻友因為打牌過程中發生爭執等等,而麻將館的噪音,通風不暢這也是一般麻將館的通病,這些也可能是老人突然死亡的原因。



而麻將館只是提供這麼一個娛樂平臺,而一般發生意外通常都是自身存在問題,如果不從自身找原因,一味的怪罪麻將館,這很明顯就是昧著良心說話,擺明了就是要錢。因此我認為麻將館從人道的立場上可以賠償一少部分錢。


我們也看過很多例子,在飯店吃飯自己不小心滑倒了,飯店要賠錢,孩子貪玩摔倒了,飯店賠錢,老人在廁所摔倒了,廁所賠錢,孩子去遊樂場摔倒了,遊樂場賠錢,騎摩托車路上自己卡死了,公路局賠錢,等等的例子數不勝數,反正只要出事了,先找別人給自己賠錢。不管你心裡願意不願意,這就是現實,這也是法律不斷完善的一種結果吧!


詩詞公寓


打麻將對於心臟病人來說,簡直是一種死亡遊戲。我就曾聽說過有一個老年人在跟別人打麻將時,起了一副好牌,但最後一張就是不上手。等得他心裡非常焦急,終於這一張牌他摸上來了,打開大叫:“哈哈,夾二餅。哈哈……”

笑後,突然二餅從手中滑落,一命嗚呼了……



農村大伯打麻將突發心臟病死在麻將桌上,這下麻將館老闆可就慘了,既然出了人命,那多少也是脫不了干係了。但是逝者家屬要麻將館負全責賠償30萬元,明顯是不合理。

一、大伯應當負主要責任。

農村大伯是突發心臟病而死亡的,這說明他的死亡主要是他的自身疾病造成的。自身有心臟病,就應當注意自己的身體,打麻將容易情緒激動,導致誘發心臟病。所以其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二、麻將館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如果麻將館沒有營業執照,是非法經營,那麼責任就更大了。如果麻將館是合法經營,那麻將館沒有注意到相關安全義務、勸阻老人打麻將。所以麻將館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一同打麻將的人也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所以說,對於打麻將賭博的行為,不應當提倡。出了事後,各方都免不了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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