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森林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於做好我省2016年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咸寧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司法局強制戒毒所人民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為報考我市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司法局強制隔離戒毒所人民警察職位,並已參加面試的人員 (名單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一)體能測評時間:2016年7月27日,開考時間為上午8:00(雨天時間後延,以招錄機關電話通知為準)。

(二)體能測評地點:咸寧市體育中心(咸寧市咸寧大道29號)田徑場。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標準按《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附件2)和《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3〕1號)、《關於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覆函》(國公考錄函〔2011〕28號)執行。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測試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四、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認真閱讀《體能測評考生須知》(附件3),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准考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評。

2、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於體能測評當天上午7:30在咸寧市體育中心田徑場內集合,8:00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正式開始體能測評。考生8:00未到達候考場地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3、關於妊娠期考生的體能測評問題,按照《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二十二條規定,妊娠期考生暫不參加體能測評,涉及的職位也暫不遞補,待其妊娠結束後補測體能,體能補測合格的參加體檢、考察。妊娠期考生,須按照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簽到,並當場提交暫緩體能測評書面申請及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妊娠相關證明材料。

4、除妊娠期以外其他任何原因不按時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一律視為放棄,體能測評按缺考處理。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者缺考考生,不得進行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後續程序。

各位考生如有疑問請諮詢招錄單位。

聯繫電話:咸寧市森林公安局0715-8136696。

咸寧市司法局 0715-8273399

附件:

咸寧市森林公安局

咸寧市司法局

2016年7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