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的房子,女朋友要求結婚加名字,這合理嗎?

故里歸長安743


我是女生,90後,畢業沒多久,已婚。個人見解:我覺得你女朋友明顯要佔你便宜,因為你是婚前財產,房貸,首付都是你父母出錢,換句話說,她一分錢沒出,還要分你一半房子,明顯目的不純!我認同你提的幾個解決方案,但她依舊不行,這女孩太物質,我不喜歡。我和你有一樣的經歷,我也在天津,我老公家婚前給我老公全款買的一套房,因為我沒出錢,所以婚前婚後我都沒說加名的事,這樣我覺得我更有骨氣!婚後,我公婆把老家房子賣了,又在我們附近買了套房子,貸款,因為老人一直沒在天津上班,所以只能寫我倆的名字,儘管首付老人出的多,但是我倆也湊了一些,貸款最後也是我們夫妻倆還的!其實壓力不少,但老人想買房,我們也沒辦法!我想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女朋友根本沒有那麼愛你!要不沒結婚,怎麼會想到離婚要分房!要有安全感呢!這種女生,不要也罷,人有都是,再買房還貸款,或者將來結婚了,加名字共同還貸也行!千萬別沒領證,就先加名字!


知足常樂987123


這種問題已經被討論很多了,所謂的各家有各家的難處。我自己只有一個女兒,現在還沒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但是若是我的女兒找到你這個情況的對象,我只有一個要求:男方父母買的房子,愛寫誰的名字就寫誰的名字,我們不要。男孩和我女兒自己貸款再買個房子,房子大小無所謂,首付可以兩家一起出,裝修可以兩家一起出,貸款兩個年輕人自己還。總之一句話,我女兒結婚一定要有套寫有自己的名字的房子,我們也不佔男方便宜。

1、很多女方家庭覺得結婚前一定要最大限度要求經濟利益。過去我記得八十年代,那時候年輕人結婚,農村一般要求蓋新房,婚前去縣城買新衣服。對於那些兄弟姐妹多的男孩,女孩一般會買很多的衣服、被子面、床單啥的,簡直是一輩子都用不完,他們覺得婚分家之後,這些不再用自己置辦了,現在花的是“公家”的錢。現在這個時代,很多男孩是獨生子女,城裡人應該也看的開,但是不乏有些女方家庭,還是覺得婚前就要多多要經濟利益,以便後期有個保障。

2、寫不寫女方名字,對男方來說確實是個考驗。目前中國的社會情況就是這樣,就算天津,一套房子算400萬吧(多少都無所謂),男方父母估計也是費勁不小才買下來,還要還貸款。若是寫上女方名字,還是建議兩給年輕人一起還房貸;若是女方既要寫名字還不還房貸,那就有點過分了。女方所謂的沒有安全感,這是女方父母教的,出不出於女孩內心,有待觀察。

3、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根本不是簡單的兩個人的結合。現實生活中,很多年輕人都是被婚前雙方家庭的經濟糾紛搞散了。若要變成簡單的兩個人的結合,其實也簡單,就是兩個人裸婚。租房或者兩個人自己買房。反正未來雙方父母的房子你們都會有繼承權(即便雙方都不是獨生子女),那何必為了這事在這裡苦惱呢?說到這裡,就是你們兩個年輕人自己的問題了,和父母沒關係了。所以,最最關鍵,兩個年輕人如何對待的問題。

結婚時,父母能準備婚房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再為這些事情糾結,那就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無論男孩還是女孩,一定要有這樣一個基本思想:對方家庭很窮,我們相愛,我們自己努力賺錢買房子,可是真的出乎預料之外,父母竟然給我們準備了婚房,我們真的應該感激涕零,貸款我們肯定自己還,買不買車也無所謂了。


大河尾閭


加名字可以,做到以下要求:在婚姻續存期間,加名前必須以女方父母房產做公證抵押,一旦女方出軌證據確定,立即拍賣女方父母房產賠償300萬給男方。2.女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分居離婚,一旦發生,錄音視頻上交法院,要求按公證約定處理,強制拍賣女方父母房產賠償300萬給男方。



老爸80310767


隨著新婚姻法的出臺,你這個房子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其實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你這套房子,都是你父母出的首付,並且是你父母還貸。也就是說這套房子你女朋友並沒有出資,那麼保留好你父母出首付和還房貸的證據,後面即使有什麼問題,你也沒什麼太大的損失。

再來說說男生的態度。男生說覺得女朋友和以前不一樣了,不在單純了,我想說的是,你自己都做不到對她全心付出,憑什麼要你女朋友全心為你著想。我身邊感情好的男女朋友結婚的時候,男生都是主動要求加上女生的名字的,有兩位甚至是直接寫女朋友的名字。其中一位對她女朋友說,即使以後分了,你也有個遮風擋雨的地方。不管這男生說的是出自真心還是情商高,但是他女朋友對他的信任感,安全感肯定是更近一層的。

至於你自己怎麼想的,願意加還是不加你女朋友的名字,最後還是得看你自己。


慵懶的三月


謝謝悟空小秘書!父母給你買的房子(目前還是增值品),女朋友提出要加上她的名字,否則結婚免談。從道理上來說,這是不合理的。愛情和婚後男女,應該互相信任,從女方的舉動來說,她是不信任男方的。加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安全感”,那誰又能保證(給男方)雙方婚後不離婚的安全感呢(加名字後財產是共同財產)?女方提出陪嫁一輛二三十萬的汽車,但汽車明顯是婚前財產,是易耗品。所以說,女方家提出這個要求是非常強人所難,明顯不合理啊。




道理是這樣,但是由於地域差異,比如說彩禮之類的,收與不收,數額大小也不一樣,再結合和你們兩人感情的情況,加不加上她的名字,結不結婚,那隻能由你自己抉擇了。

其實,如果雙方都是真心相愛,婚後都能攜手白頭,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未嘗不可。反正最後都是男方的財產,生命終了夫妻都有相互繼承權,最終的結果是一樣的,提前辦理手續罷了。

但是,我個人的感覺同你一樣,既然是相親相愛,本來一切都是順其自然的。但是這麼一操作,確實給人一種難以言表的感覺。我覺得這也是人之常情,本能使然。所以具體情況還是你當事人自己感覺吧,畢竟是你們相互瞭解,旁人只能提供參考建議了。


那天那海那灘


看了題目中的描述,女朋友要求加名字並不合理。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其一根據題主描述,這套房子父母出首付,父母還貸,可以說是完全父母出資,就是父母的房子,連題主個人的婚前財產都算不上。雖說父母將房子登記在題主名下,但明顯是對題主個人的贈與,女朋友也不同意共同還貸,直接要求加名字是不合理的。

其二這種困惑好多人都會遇到。女方一水的都說沒有安全感,要求加名字。有的是為了考驗男方,有的真的沒有安全感。我想說的是,兩人共同生活,安全感靠的是相處,不是房子。婚後可以共同打拼,買共同的房子。

其三建議題主也骨氣一點,大不了不要女方陪嫁的汽車。年輕人擠幾天地鐵,有錢了自己買。這樣女方可能就不會覺得吃虧。或者讓女方把買汽車的錢,自己買個小公寓寫上自己名字,來點安全感。總之呢,如果真感情,那就好好談談吧。


律師獨角獸


我是女生,但首先還是先給你下個結論吧:哪裡涼快讓她上哪裡待著去!

接下來說原因:

第一:你其實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準備

我們來根據你的描述分析一下,你能在畢業次年做到月薪上萬也是不錯的,也證明你非常有上進心,至少在工作上!但是,客觀的說,在這個年齡段的男生真的還不夠成熟,識別人也還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不建議在不夠成熟的年齡或是沒有準備好當父母的時候結婚!

雖然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一旦結婚就是兩家人以上的事情。各種倫理世俗也就會複雜得多得多!

第二:隨意覬覦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人請遠離

以和你結婚作為“交易”,卻要求在你父母首付並且還貸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姑娘是把自己的自尊當廁紙去了吧!這類姑娘中的姑娘,你們不配生為女人,下輩子還是想辦法當男人吧!

那是你父母的血汗錢,而且父母繼續幫還房貸,這是你的父母,不是她的,她卻連這個最起碼的都拎不清麼,還大四學生?深感懷疑!

她這個要求不僅僅是合理的問題,而是臉皮厚道,都不想形容了!

第三:愛情和婚姻是兩回事

她喜歡你和你喜歡她都是真的!但是當你們感情遇到結婚的現實是卻不願意跟你一塊奮鬥,還想著“吃現成”女孩。不願意奮鬥的女孩,你拿來幹嘛,你是養金絲雀嗎?

其實以上三點足夠了!

但是真的,你17年畢業,如今開始談婚論嫁個人覺得有點早!也根據你的描述,建議你慎重考慮你們的感情!如果是真要結婚的話,建議房子寫你爸媽的名字!你爸媽給你買房子是念在對你的愛上!但是請不要讓你爸媽的愛落入“白顏狼”之口啊!

她才一點都不單純,只是狐狸尾巴才漏出來而已!

根據你的描述,你都已經做出讓步了,她還在得寸進尺!接下來,看你的底線了!~

祝你幸福!


男女烏托邦


這絕對不行,不管你有多麼愛她,如果你們結婚一年她要離婚,意味著你父母買的房子要分給她3分之一,你說可怕嗎?實際上她就是想要錢,如果一個愛你的人她不會做的這麼缺德,因為不是你賺的錢,你沒有資格這樣做,哪怕這些錢是你給父母買的房子,他們撫養你這些都是應該的付出,如果真的是你一分錢都沒有出,更加不能這樣做,你們自己貸款買房子可以寫你們2個的名字不要禍害父母,你不撫養他們,還成為他們的累贅,你說要你這樣的孩子有什麼用,還不如沒有你這個兒子,所以沒有任何藉口,如果她繼續無理取鬧,就分手吧,何況婚姻沒有永遠的,未來的婚姻都是厲害幾十次,所以你們可以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能就分開,並且記住了婚姻一定要有愛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愛情,不是強求的愛



TiNa70729126


你思考女朋友為什麼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

說一千道一萬還是源於她對你的不信任感,對你們未來前景的擔憂。

而假如你把女朋友的名子寫在房產證上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假設有這種情況,說明你對你女朋友是信任的,對未來期許是圓滿的。

那麼問題來了,兩個人之間的信任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呢?

相互信任。

一場兩個人的結伴搭夥旅途中,假如有一個對另一個不信任,對能夠到達目的地的信心不夠強,是很難到達旅的終點的。

拋開其他層面的原因,這件事的決定權在你,三思而後行。


Arsenic醉人


父母買的房子,結婚時女朋友要求加名字合理嗎?

這種要求自然是不合理的,可往往感情也不講理!

以前是說談錢傷感情,現在是談感情傷錢!

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女主角真不知道當自己是什麼東西,談情說愛總喜歡來點附加條件,這又有什麼意思呢?

你想想,婚姻可不是買賣,不是生意!

決定嫁一個人,就是認定這個人要相守一生,要白頭偕老!

握有一紙證書,就表明你屬於我,你人都是我的,財產自然也是我的!

我也屬於你,我的財產也屬於你!

婚姻是兩個人的組合,是一個家,你我的一切都屬於這個家!

你非要分個彼此,分個你我,什麼意思?

為將來離婚做準備!

為財產分割留一手?

婚還沒結,就想著離!

這個婚結不結無所謂!

這樣的女友要不要,請三思!

合不合理暫且丟一邊吧!

現在的人,大部份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財產本就屬於兒女!

可這樣的女人,婚前就開始算計。

我若遇這樣兒媳堅決不要!

當然,我若有女,也絕不叫她有如此要求!

不要培養這樣的心機女兒!

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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