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 3歲以下嬰幼兒撫養應納入稅前扣除

專家建議 3歲以下嬰幼兒撫養應納入稅前扣除

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將於11月4日結束。在徵求意見稿中,3歲以下嬰幼兒撫養未被列入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扣除中。這意味著,年輕父母養育3歲以下嬰幼兒的支出不能獲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據瞭解,多位專家提交了有關建議,建議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將3歲以下嬰幼兒撫養支出也納入個稅扣減。為何建議將3歲以下嬰幼兒養育支出納入個稅扣減?此舉將對中國的稅收規模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又有多少人能夠受益?對年輕人的生育積極性有多大促動作用?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黃匡時在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專訪中表示,將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減範圍的政策,體現了對嬰幼兒成長的關懷,有助於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學前教育也應該包括

3歲以下早期教育

南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沒有包括3歲以下嬰幼兒的撫育。你怎麼看?

黃匡時:這個徵求意見稿是我國個稅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個改革。這次改革首次通過專項扣除的方式有針對性地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非常人性化,針對性強,簡單易行,值得肯定。在徵求意見期間,我們可以就某些專項扣除進行討論。

針對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我傾向於將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個稅定額扣減範圍,可以維持現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稱呼,因為學前教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學前教育是指從出生到6週歲或7週歲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狹義的學前教育是指對3—6週歲或7週歲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而《徵求意見稿》採用的是狹義的學前教育,即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沒有包括3歲以下的學前教育。

3歲以下的學前教育其實是學前教育的基礎。3歲以下的嬰幼兒的撫育不是簡單的新生嬰兒的餵養,還包括非常重要的學前教育內容,比如動作的發展(抬頭、翻身、坐、爬、站、走、跑、跳)、語言的習得、視聽覺發展等。0-3歲是早期教育的黃金期,也是大腦發育的黃金期。3歲以前大腦發展最快,也是心理發展最迅速的時期,年齡越小發展越快,是口語、數字邏輯概念掌握的關鍵期,是行為、性格、人格發展的奠定期。

南都:國外3歲以下的學前教育是怎麼做的?

黃匡時:國外對3歲以下的學前教育非常重視,並納入國家行動計劃。許多國家很早就提出了對3歲以下的嬰幼兒進行智力的開發。

美國出臺一系列3歲以下的兒童早期教育計劃。1997年美國提出了“頭腦啟動計劃”強調從嬰兒誕生起就進行教育,要保證美國公民擁有世界上最好的教育。2008年美國撥款100億美元支持0-5歲兒童的早期教育。美國還出臺了《兒童保育法》、《兒童早期教育法》、《兒童保育與發展固定撥款法》、《不讓一個兒童落後法》等。

英國的社區兒童中心提供了3歲以下兒童早前教育的免費服務。兒童從出生開始就可以加入到社區兒童服務中心,在社區兒童服務中心,每天有很多有針對性地不同主題的免費服務。

新西蘭政府於1993年啟動了針對3歲以前早期教育的“普盧凱特計劃”,新西蘭教育部在《面向21世紀的教育》中明確“教育必須從出生開始”。

日本也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制度。秘魯、加納等國家把0-6歲教育也列入了國家行動計劃。

3歲以下早教機構發展滯後,家庭負擔重

南都:當前3歲以下的撫育狀況如何?政府應該如何介入?

黃匡時:調查顯示,有47%的嬰幼兒在3歲以下開始接受早期教育。而在開始接受早教的年齡上,69.35%的家長認為孩子在4歲之前應該接受早教,46.77%的家長則認為應該在孩子3歲之前開始進行早教。相比於自己給孩子授課或聘請高價私教,更多的家長表示會選擇將孩子送到幼兒園早教班或報名早教機構,佔比高達87 .03%。當前,3歲以下的學前教育基本由家庭負擔,一方面是公益性的早教機構發展滯後,另一方面是3歲以下的財政補貼不足,通過個稅扣減不僅體現了個稅改革的“減負”宗旨,而且體現了政府對3歲以下早期教育的重視。

南都:很多人說,養孩子的成本太大了,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撫育成本吧?

黃匡時:不同權威機構的調查均顯示,3歲以下的養育成本不斷增加,成為影響當前年輕人生育的主要因素。

根據2017年全國生育狀況調查數據顯示,經濟因素是育齡婦女不打算生育的首要原因,佔60 .3%。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對大多數群眾而言,養育成本已經遠遠脫離“飯桌上多添一雙筷子”的界定,養育的經濟負擔就是在能力範圍內給子女提供最優的資源。

在城鎮尤其是東部地區,子女的撫養費用越來越大,直接影響到整個家庭的生活水平,這勢必會產生減少生育的影響。中國已經轉型為高生育成本社會,導致了年輕一代的生育觀念已經發生根本改變。

3歲以下養育支出納入扣減

每年將減0 .11%個稅

南都:若將3歲以下兒童養育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預計個稅總額會減少多少?

黃匡時:初步匡算,如果按照每年1700萬新生兒(2019-2035年每年平均出生人口保持在1700萬的概率較小),3歲以下嬰幼兒合計5100萬。首先考慮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的城鎮化率(60%)、勞動參與率(75%)、失業率(5%)等因素後,實際在城鎮就業的規模為2180萬。考慮新稅改後納入基數提高到5000元后,還需要繳納個稅的父母佔在城鎮就業規模比例下降到10%(下線)至15%(上線),即218萬至327萬還需要繳納個稅。如果考慮各種專項扣除,這個目標人群還會更低。

其次,還需要考慮到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大多處於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各種扣減後按照3%最低稅率納稅,每月再扣減1000元,每人每月實際少納稅30元,一年少納稅360元。

這樣,合計一年全國個稅總額少7 .85億至11 .77億,佔2016年個稅總金額(10089億)的0 .07%-0 .11%。可見,將3歲以下嬰幼兒養育支出納入個稅定額扣減範圍,對全國個稅總金額的影響微弱。

未來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規模

呈現下降趨勢

南都:目前我國3歲以下的嬰幼兒規模大約處於什麼水平?

黃匡時:2010年以來,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規模在2014年達到峰值5184萬後開始下降,而且隨著我國人口形勢的轉變,這種下降趨勢將持續到本世紀末。2010- 2020年平均為5027萬,2021-2 0 35年平均規模為4 1 8 4萬,2036-2050年平均規模為3838萬。根據預測,到本世紀末,我國3歲以下嬰幼兒會將下降到2753萬左右。我國未來嬰幼兒規模下降的因素是綜合的,既有總人口尤其是育齡婦女規模下降的因素,也有撫育成本提高導致的生育意願和總和生育率提升乏力的因素。

南都:你覺得將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扣減範圍能提升出生人口規模麼?

黃匡時:儘管未來我國未來出生人口總趨勢是呈現下降趨勢,但是我覺得,有這個政策比沒有這個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多,也就是說將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扣減範圍對提升出生人口規模具有正面效應。

儘管實際受益人群有限,實際受益金額也有限,但是將3歲以下嬰幼兒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減範圍的政策,起到了政策宣示作用,有助於對早期兒童發展的重視,有助於家庭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此外,將0-3歲嬰幼兒納入扣減範圍有助於嬰幼兒父母及時去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並登記公安戶籍信息,有助於人口監測信息更加及時、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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