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暗雷”湧動 報警與否的界限在哪?

近期出問題的網貸平臺有了新套路,它們的雷是暗雷,既不還款,也不清盤也不發公告,遇到這種情形,很多出借人就不知如何應對了,甚至有很多分歧產生。

因為這種套路並不像“爆雷”,要麼老闆直接捲款跑路,或公佈展期和清盤的公告,出借人能有一個相對比較明確的維權方案,就是敦促平臺還錢,但是平臺如果沒有明確表態,但也沒有跑路,處理起來就相對困難了。

特別在於是否要報警立案這一點上,相信是分歧最大的。

有人會認為,如果報警,平臺就徹底玩完了,後續要走完整的司法程序,兌付的週期就會非常長,而且兌付率通常會比較低,所以應該讓平臺生存著,慢慢追討,兌付率才會比較高。

作為出借人首先要幾件事再決定是否報案也不遲。

第一點,分清真假標。

這一點非常關鍵,直接影響到是否要報警立案的決定。

首先在發現我們說投平臺開始兌付問題的時候,第一步就是分析投資項目標的的真假,我們可以前往平臺要求查標,和對方確認借款的信息是不是真的。

如果標的都是真實存在的,而且標的方和平臺方並沒有什麼關聯關係的,這種情況不建議報案,因為標的真實的情況下,平臺也在運營,很可能是由於逾期而引起兌付問題的,可以考慮和平臺談判,要求採取催收等辦法來兌付,但是報案並不是一個好選擇。

如果我們投資的標的本身就是虛假的,並沒有真實的借款人,這種情況下,也要進一步去分析。

這時應該組織出借人去跟平臺對話談判,摸清平臺的情況。

第二點,看平臺是否有兌付的資產或者實力,以及老闆的兌付意願如何!

如果平臺根本沒有多少真實資產存在,或者老闆並沒有什麼誠意盡力兌付給出借人的,建議出借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如果並沒有警方介入的話,平臺是極有可能會出現跑路、轉移資產等損害出借人利益的情況,等到真正雷的時候,平臺很可能已經沒有多少資產能夠變現兌付給出借人了。

平臺發假標的行為是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罪,警方立案需要一定的數額,這就需要出借人團結起來一起去報警,這樣立案的機會會更大。

立案之後,會把平臺的資產進行處置變現,並且根據各出借人的損失情況,按照比例返還給出借人。即使最後很難說能夠完全100%兌付到出借人的本金,但是也比留機會給平臺跑路或者轉移資產要好得多。

第三點,遇到問題平臺第一時間不應該想是否報警的事。

平臺出現不退出、不清盤也不發公告的時候第一步應該是保存我們的投資證據,包括資金流水,借貸合同等等,無論後續是否需要報警來維權,這些證據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惡性的平臺有可能會刪除數據、修改數據,如果可以,我們在進行投資的時候先做好這一個工作,就更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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