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期」村裡開了KTV?原來是個“毒窩”!

「第410期」村里开了KTV?原来是个“毒窝”!

男子在村中自建房裝修KTV並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終獲刑入獄。玉林市福綿區法院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陳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2017年8月底,公安民警經走訪發現,在玉林市福綿區石和鎮石和社區有一私人娛樂會所容留他人吸毒。2017年10月31日,民警對該社區陳某某的自建房進行清查,在一間已裝修好的KTV包廂內當場抓獲陳某某等十二名涉嫌吸毒人員,並查獲毒品疑似物、吸管等物品。經檢測,其中十人尿檢呈陽性,屬已吸食毒品。

法庭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無視國家法律,提供場所供多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庭根據被告人陳某某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關規定,遂對其作出前述判決。

吸食毒品會被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對吸毒成癮者要強制隔離戒毒。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更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毒品是全人類的公敵,吸毒不僅給自身帶來無法逆轉的身體傷害,而且容易引發各種違法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為了自己、家人和社會,請珍愛生命、遠離毒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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