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坐牢並不是代表不可以出監獄大門了,這些情況可以出來

在監獄坐牢並不是代表不可以出監獄大門了,這些情況可以出來

監獄對罪犯搜身

由於整個大家庭裡有一個親戚在監獄一線執法機關工作和一些其他的歷史原因,筆者對監獄裡的管理、生活、教育、勞動等情況都還是相對來說比較瞭解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會向我瞭解在監獄裡發生了這個怎麼辦?會見怎麼會見?飲食怎麼樣?住宿怎麼樣等等問題。我都會耐心的跟他們聊聊,以讓他們寬心、安心、放心,不要太擔心自己的親人或者朋友在監獄裡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應該說,隨著我國法治的不斷進步,依法治國已經寫進了憲法。我們國家的監獄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化、規範化。真正做到和履行了毛主席提出的“人是可以改造的”這一科學觀點。去年,司法部又提出“治本安全觀”最核心基礎的東西就是教育,監獄通過教育使罪犯樹立正確的“三觀”,改正惡習,重新做人,從而達到減少再犯罪的目的。所以總體上來說,我們的監獄工作是越來越好的。那麼,今天呢,我們來談點具體點的東西,就是一個人在監獄坐牢期間,有機會“走出”監獄大門“透透氣”、看看這大美河山嗎?

我們先來看看,坐牢的人出監獄“轉轉”有沒有什麼法律依據哈。我國《監獄法》第第五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同時具備下列條 件的罪犯,可以批准其離監探親。離監探親的對象限於父母、子女、配偶,時間為3到7天。回到當地後,需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報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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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監探親,見到親人淚眼婆娑

其次,我們看看第一種離開監獄的情形:具體條件要滿足三點:(一)原判有期徒刑以及原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執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二)寬管級處遇;(三)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監後不致再危害社會;(解釋下什麼是寬管級哈:寬管是監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罪犯等級,一般分為嚴管、預進級、普管、一級寬管、二級寬管、特管,每一年根據表現評定等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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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優異,批准離監探親

再次,我們看看第二種離開監獄的情形:罪犯剩餘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現較好的;配偶、直系親屬或監護人病危、死亡,或家中發生重大變故、確需本人回去處理的;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證明,及當地村民(居民)委員會和派出所簽署的意見;一般離開監獄的時間是一天。後面還是會有一位或者兩位監獄民警陪同的。

在監獄坐牢並不是代表不可以出監獄大門了,這些情況可以出來

罪犯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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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服刑人員改過自新的良好途徑之一

最後,我們可以看看短期內離開監獄的情形:據筆者瞭解,還有以下幾種情形可以離開監獄大門。第一種就是參加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監獄方為了進一步落實黨的教育改造方針,會鼓勵監獄服刑人員自學文化知識,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利用空餘時間自學成才。所以,每年到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那幾天,報考了得服刑人員空餘利用這個“機會”,坐在押送大巴上沿途欣賞下美麗的風景和呼吸自由的空氣;第二種就是外出看病。監獄裡的衛生水平自然是有限的。如果遇到服刑人員有監獄無法治療的病,監獄方會及時的送往社會上的大型醫院進行救治。可以說是非常的人性化了,體現了黨的關懷,那麼趁著這個機會也是可以欣賞下美麗的風景的;第三種就是到監獄圍牆外搞公益勞動。這個相對來說較少,比如遇到洪水、大雪天氣影響了監獄圍牆及周邊安全等,監獄方會組織刑期剩餘不多,服刑改造表現良好的人到外面幫忙掃雪、疏淤泥等;第四種就是涉及到女子監獄方面的了。女子監獄會在三八婦女節這天,組織服刑表現良好、剩餘刑期二分之一以下、處級待遇二級寬管的女犯人到一些特定的公園遊玩。這也是根據女性生理特徵決定的。體現了黨對女同胞的關愛和關心。好了,大致就是這些情況可以離開監獄了,大家都瞭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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