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雄新營銷」你有沒有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 文|苗慶顯


導讀

這次供應鏈重塑的主戰場是品牌商和零售平臺的短兵相接。

不得不欽佩馬雲乃天縱商業奇才,揮灑間拋出個“新零售”的概念,就讓業內天翻地覆。

震動最大的當然是零售行業,最成功的在生鮮領域,阿里的盒馬鮮生出爐後,永輝就有了超級物種,步步高搞了鮮食演義、大潤發弄了優鮮,線上的美團和蘇寧也分別加入了戰團。當然這背後都能看到阿里和騰訊的資本佈局,滿世界去當爸爸,阿里入主三江、銀泰、百聯、大潤發,騰訊入主永輝,步步高等等。

而看上去不那麼成功的也很熱鬧,比如快速火熱和快速消停的無人售貨,掛掉的比較晚的O2O,臨死前往往也大喊一聲“我們是新零售”,然後光榮就義。現在,做微商的包括線下傳銷的也自稱“新零售”。

另外,像“五環外的”拼多多,把品牌、渠道、零售一竿子打到底的“網易嚴選”,引入了“輕餐飲”、看上去更像一個小吃部的“全家”,也成了另外意義上的“新零售”。

「劉春雄新營銷」你有沒有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以前電商平臺喊“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被嚇壞的只是經銷商。這次“新零售”把很多品牌商也嚇壞了。

劉春雄教授提到,自己去參加生產廠家的會議,主題竟然是“新零售”。這種狀況還很真不少,老苗也接受到不少品牌商邀請,去給企業講講“新零售”,我的回覆是:“新零售”主要是人家零售業的事情,你個品牌商跟著起什麼哄。我給你們去講講葉茂中大師的“衝突”吧,這才是正事。

有些人聽了很懵圈,心裡鄙夷著老苗“食古不化”繼續研究“新零售”去了,有些品牌商老闆還真的心領神會,把我拉去分享葉總的“衝突”,聽後覺得這確實是自己的正事。

慶幸的是,大部分品牌商面對新零售是比較警惕的。前段時間,在“新經銷”組織的“數字化創新大會”上,外勤365創始人劉昭說,“新零售是品牌商的噩夢”,引起了很多人共鳴。

很多品牌商老闆覺得“新零售”有“哪兒不對勁”,但搞不清“到底哪裡不對勁”。今天老苗給撕一把,掉坑的沒掉坑的,都看看這個坑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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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零售”最牛的是:歷史上第一次站在零售角度,試圖全面解讀商業。視角不一樣,得到不一樣的演繹,帶來不一樣個革命。

有那麼玄乎嗎?還真有!

主流營銷學都是品牌商視角的:在這裡,零售是營銷的一個環節,更準確的說是營銷價值鏈中的一個環節,這個價值鏈,以前叫渠道鏈,現在叫供應鏈。

這個供應鏈上有品牌商和渠道商,渠道商又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每個環節都有自己的上下游。通常講來,品牌商是負責價值創造的,渠道商是負責價值傳遞的

品牌商運營的關鍵詞是增長,所以可樂把首席營銷官取消了,改為“首席增長官”,這裡的增長指的是價值增長,不是業績的增長(業績增長應該是價值增長的結果,否則是“偽增長”)。

渠道商運營的關鍵詞是效率,包括配送的效率、交易的效率、溝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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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站到零售商角度,尤其是現在的大零售商已經進化成另外一個物種——零售平臺,它們已經不願意僅僅成為渠道鏈中一個普通環節了。

在平臺思維裡,“跨界打劫”、“羊毛出在豬身上”是常態。不管你的供應鏈如何複雜,零售平臺眼裡, 只有兩個類型:

顧客(互聯網企業習慣稱為“用戶”)和供應商。不管你是品牌商還是經銷商,也不管你有沒有品牌、品牌大小、定位是否清晰,在這裡統統是供應商。

阿里研究院稱,新零售的本質是“無時無刻的始終為消費者提供物超所值的‘內容’”,一句話有四個關鍵詞,這個必須要圈起來,“無時無刻”、“始終”、“物超所值”、“內容”。

信息量很大,但也可以用兩個詞概括,第一叫無限度,即無限度討好顧客,第二叫無邊界,他們用的詞叫“內容”,涵蓋了商品、服務和體驗以及銷售的前中後。

看起來非常美好,這是“羊毛”,討好顧客的“羊毛”,而且無比豐厚,連邊界和限度都沒有。那誰是“豬”、“會被薅成什麼樣”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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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離消費者最近,天然容易獲得更大市場話語權。零售平臺的邏輯一向就是綁定顧客,擠壓上游。線下的是收租子收過路費的“地產商”,線上的是線上地產商,還外帶收廣告費。

但傳統零售依託的是門店,門店不會跑,開店成本太高且受商圈限制,所以零售商的影響被壓縮在有限範圍內。新技術和新應用(主要是移動支付、快遞、移動下單平臺)讓門店可以伸出很多觸角抓取更多顧客,理論上可以抓取無限顧客,零售平臺的“無邊界打劫”成為可能。

品牌商用了差不多十年時間,教育經銷商從“坐商”變成“行商”,從而形成自己產品到達消費者的效率優勢。而新零售,貌似一夜之間就從等客變成了獲客,經銷商坐商變行商的優勢瞬間被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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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產供批零的博弈格局被打破,新的格局正在形成,這次的主戰場是品牌商和新零售平臺的短兵相接。雙方共同爭奪的是對C端流量的控制權和對顧客的話語權。

在這場爭奪戰中,新零售平臺可謂佔盡了天時地利人和:離消費者更近的優勢、支付優勢、連接的優勢、技術應用的先發優勢、信息不對稱的優勢。一些品牌商還沒清楚過來怎麼回事,也稀裡糊塗“繳了械”,去擁抱“新零售”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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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品牌商很多還是B端思維,拿經銷商當客戶,拿零售商當客戶。距離顧客卻十萬八千里,一個市場一線信息傳到老闆那裡,經歷終端人員、採購、經銷商業務、經銷商、基層銷售、銷售管理人員、市場部等等層層環節,很多企業的決策者得到的都是“6手乃至7手的市場信息”,關鍵是這個信息從一開始就是被缺乏市場信息解讀能力的人、帶有各種立場的人進行解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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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的終極大殺器是,在商品交易鏈條中,它承擔了主要價值提供者的角色,渠道商和零售商可以為產品增值,但無法取代品牌商在產品價值中的主導地位。

我去終端購物,能夠“無時無刻始終享受到物超所值的內容”固然是好事,但我買的東西好不好、是否物有所值、禁不禁用、喜不喜歡、裝逼能否成功才是我最關心的,而這些是品牌商分內的事。

終端平臺如果強行植入更多的價值,可能會淪入滴滴順風車一樣的下場。

滴滴把簡單的順風乘車關係中強行植入了“社交關係”,而且屢次製造曖昧傳播。前段時間滴滴司機殘害女孩事件裡,原滴滴順風車總經理黃潔莉之前的講話被翻出,引發了社會憤怒。

黃潔莉曾表示:“(順風車)這是一個從來沒有存在過的場景,就像咖啡館、酒吧一樣,私家車也能成為一個半公開、半私密的社交空間。這是一個非常有未來感、非常sexy的場景。”

你sexy了,“人貨場”重建了,可以吸引更多司機加入了,提高他們接單積極性了,但一個女孩子卻可能因此丟掉了性命。

是你的,把它做好,不是你的,不要強行植入。這也是商業規律。實際上,花枝招展的支付寶也曾經吃過這方面的苦頭,2016年的“校園/白領日記”,差點把支付寶整成“支付鴇”,幸虧收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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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新零售是從生鮮、快消品類發起,而不是去幹以前電商很成功的3C、服裝?

因為這些品類,第一消費頻次高、覆蓋範圍廣,容易建立顧客粘度;第二這些品類中,品牌力不強,品牌商離消費者遠,是最為薄弱的地方,更容易讓零售平臺在博弈中佔得上風。等有了更海量的流量,就可以去“新零售”那些硬茬品類了。

渠道鏈本應是合作關係,但在渠道鏈發生重大格局改變時,任何一個渠道成員都會藉此進行重新洗牌,爭奪更大話語權,也就是更大利益。此時,利益各方競爭大於合作。

面對新時期,新零售是零售巨頭們提出的新遊戲規則,是最有利於形成零售平臺話語權的規則。品牌商如果按照這個規則進行操作,無疑是自廢武功,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品牌商面對新零售,當然不是一味抵制。首先是要了解,還要分開去看,凡是能提高價值傳遞效率的就要堅決支持,凡是跟我們搶流量,搶C端話語權的,試圖使我們變成一個單純的OEM供應商的,就要堅決抵制。

比如這個新零售的發現就值得品牌商運用。

“陳列是銷售的生命”,我們做銷售的都接受過這樣的理念。陳列中有一條“黃金位置法則”,即儘量讓自己的產品佔據更好的位置,所謂的黃金位置,一般指跟普通人視線平行,上下有一定幅度的位置。比如超市裡的六層貨架,通常指三到五層。

然而,現在的新技術告訴你,我們這麼多年都烏龍了。

國外的零售商通過給顧客穿戴智能感應設備,記錄了顧客的真實所見。結果發現,許多消費者會忽視與眼睛平行的商品,真正的陳列黃金位置是在顧客的腰部到胸部之間。

這是個能提高品牌展示效率的發現。

「劉春雄新營銷」你有沒有被“新零售”賣了還替他數錢?


而所謂的抵制“新零售”並不是拒不合作,而是圍繞品牌商的核心優勢爭奪自己話語權。

劉春雄老師認為:“利用互聯網做商業轉型,站在零售商角度就是“新零售”,站在品牌商角度就是“新營銷”。”刀是一樣的刀,就看它是拿在龍哥手裡還是白衣騎士手裡了,結果會大不相同。


在老苗看來,不管是否存在“新零售”,傳統的品牌商都要做出重大轉變了。首先是思維上的轉變,改變過去的B端思維而變為C端思維,改變過去的中心化思維而變成連接思維、橫向打破的思維。從這個意義上講,所有企業都可以成為互聯網企業,所有營銷組織都可以成為互聯網營銷組織。如果在操作層面也提煉幾個關鍵詞的話,我也來上四個:

自帶流量、產品賦能、圈層傳播、品牌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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