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準,“真相”令人唏噓

國務院辦公廳今年8月發佈《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在意見中明確提出,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在收費管理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然而3個月過去了,國務院出臺的此意見在北京的培訓市場上卻沒有得到有效落實。(11月8日,新華網)

反觀當下,萬元預付費的損失到底該誰來承擔?根據調查,市場中存在九成的培訓機構仍違反禁令胡亂收費,它們的預付費週期都會超過一年,且預付費用普遍超過2萬。一旦機構倒閉,資金週轉不開,家長們將會承擔萬元損失。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位家長的常態。在當下快節奏的生活中,年輕的父母一直在繁忙的工作裡穿梭,而孩子則成了他們的一塊“心病”,在忙工作的同時,還要關注好孩子的發展,讓許多家長捉襟見肘。校外培訓機構的存在,彷彿讓每一位家長看到了“希望”,只要能讓孩子成績提高,總是會盡可能去配合培訓機構的一切收費,然而事實卻不盡如人意,家長們的極力配合則成了培訓機構違反禁令胡亂收費的資本。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針對一些硬性的,有標準的,可以量化的規定對於教育機構來說應對起來比較容易。然而對於一次性收費週期長、資金難週轉的問題,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督管理。首先,針對證照不齊的培訓機構,應立刻責令終止培訓,取消其培訓資質。其次,建立培訓機構徵信體系,針對不按照規定,將一次性收費跨度超過三個月的培訓機構,列入徵信體系黑名單,並進行相應處罰。

不要得了“便宜”,吃大虧。部分家長在教育機構的引誘下,認為一次性收費跨度越大,那麼平均下來越“省”錢。然而,他們恰恰忽略了,大跨度收費存在較大風險。作為學生家長,應存在風險意識,不要為了眼前的小利,使得自己蒙受財產損失,還耽誤了孩子的教育。同時針對一些違規操作的教育機構,家長也應積極舉報,將他們在我們純淨的教育行業中完全剔除。

整治、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是一件長期的、任重而道遠的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對教育機構收費的整治,需要我們政府部門,教育體系,以及學生家長多方協作,我們要加大規範治理行為,從根本上為教育培訓熱,降溫降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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