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P2P平臺最終都難逃“跑路、崩盤”的命運,為什麼?

曾涵旻


P2P網絡借貸,同時也稱為個人對個人的信貸,來源於 P2P 小額借貸。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下,互聯網成功將P2P 小額借貸實現了從線下模式到線上線下並行的模式,由簡單變複雜,使得參與者更加的廣泛。P2P 網絡借貸平臺應運而生,該平臺主要是出借人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通過第三方平臺向借款人提供小額貸款的金融模式。

P2P 網絡借貸是現代信息科技與民間金融組織形式結合的產物,通過一定的交易制度設計,使傳統的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借貸資金的低效率、高成本的資金借貸模式轉換為高效率、低成本的資金借貸模式。

近年來,p2p成為了中國互聯網金融的代表產品,在此契機下, P2P 網絡信貸平臺在中國得到快速發展,但當 P2P 平臺發展現其魅力時,其行業內各種問題卻頻頻發生。

為何會有人說P2P平臺最終都難逃“跑路、崩盤”的命運?

主要是目前的P2P 網貸平臺存在許多問題:

一是平臺採取的方案有問題。按理來說p2p平臺在本質上,應該是一個撮合資金供給方和資金需求方的信息平臺,即平臺對資金供給方並沒有保本保息的義務,在政策層面也禁止做出相關承諾。但是,由於競爭或市場機制不完善,很多平臺實際上給投資者以能夠提供預期穩定收益率的印象,使金融風險不斷積聚,甚至在區域範圍內造成社會的不穩定,當資金入不敷出時,為了彌補困境只能夠寅吃卯糧,使得p2p成為了一個龐氏騙局,我們知道就連現在的銀行的理財產品都沒有保本保息的義務了,那p2p如此高的利率又能夠如何保持的呢?只是很多人不願面對罷了,都是希望自己不是最後一個離開的。

二是p2p平臺信息採集不完整。

在金融科技運用於現有 P2P 網絡借貸的大背景下。P2P 網絡借貸平臺實際上可以蒐集更多有關授信企業或個人的信息,以更好地管控風險。但在現實情景中,很多平臺並沒有對授信企業和個人進行深入調查,隨便借出資金,從而造成一定的損失。這其中P2P平臺不僅未很好地履行相關責任,而且消費者的權益未很好地得到保護。更有甚者,通過非法的手段將資金借給自己的公司套取資金捐款逃跑的。

三是監管有不完善。目前,我國對 P2P 網絡借貸的監管尚不完善,還需要相關部門進行進一步界定責任,並且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其主體。P2P 包含了金融和互聯網這兩個行業,單單依靠一個部門是無法解決的,需要多部門一起解決。此外,由於 P2P 屬於剛剛興起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未來隨著風險的陸續爆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要跟上,這樣才能夠在問題爆發時有能力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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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財為伴


1、誠然,P2P崩盤、跑路的很多,但這是P2P這個行業之前監管不足在經濟下行壓力之下的正常現象。那些跑路的平臺,如果仔細分析,你會發現,要麼本身就是騙子平臺、龐氏騙局,要麼就是違規自融,是一些公司為了籌集資金,結果資金鍊斷裂,導致崩盤,當然也有一小部分是平臺自身運營能力不足,導致最後崩盤。

2、但是國家也加強了對P2P平臺的監管,今年陸陸續續出臺了很多管理制度,行業排名靠前的頭部平臺也越來越規範,整體運營也進入良性健康的平穩發展狀態。相信在最終期限到來之前,一批正規經營的頭部平臺是能夠通過合規性審查的,最後互聯網金融也必將成為現行金融體系的有效補充部分。

3、P2P平臺的亂象自有其亂的原因,但如果把那些明顯的漏洞堵住,就會成為民間非常重要的金融力量,畢竟很多人的借貸需求通過我們平常的渠道是無法實現的,這種情況下,網貸的作用就非常明顯了,相信這也是當時國家鼓勵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初衷。不能因為洗腳水髒,就把孩子一起潑掉。

所以說,個人認為這句話看起來有理,實際上是不對的,讓我們拭目以待,讓時間來檢驗吧。


遁逃者


高利貸p2p本質上就是坑人騙人的!所以,最終都將跑路暴雷。


泰山6668


我個人覺得這個行業不會消失,首先說借款人,在經歷錢慌的日子時借款人遭受著災難,喪失的何止誠信二字,而是暴力式的人格碾壓,遭受了人生重創的自己如何再承受這種債務,這是個問題。

再說出資人,有兩種,一種是為了合理利用資金來掙更多的零用錢,一種是職業放貸人,最後還有一種出資人。三種人所想要得到的不同,第一種是比銀行更多的利率安穩錢,第二種是人家的飯碗,第三種就是貪圖利益最大化。

根據我對這個的了結,我判斷頂端P2P業務的公司不會消亡,這類公司很良性的運作,最重點的是他們自身的風控及制度會越來越規範,借貸人享受到的是一種比銀行利率高卻能忍受並且比較穩妥借貸模式,對於個人血汗錢更穩妥。後面這兩種除了消亡跑路崩盤,沒活路。


惹我爆炸


上海《貝米錢包》 有能力的人幫幫忙 多多爆料 根據刑法22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合同進行詐騙。 (一)使用欺詐手段簽訂合同。 事實依據:1、宣傳本金由眾安保險和貝米錢包保障,眾安保險是如何保障的? 2、宣傳由新網銀行存管,什麼叫存管?貝米的賬戶、出借人的賬戶、支付結算、資金流向等由銀行監管,而貝米只是用寶付支付等方式,沒有存管。 3、貝米與出借人的協議中,第七條,保障措施:第一點,甲方對所有借款人的資質均進行了嚴格的審核,並要求所有的借款人在平臺進行借款時視具體情況提供相應的權益質押/保證金。 貝米怎麼審核的?質押或保證金在哪? 4、協議中,第七條,第三點,若乙方在投資資金到期時借款人無法按時歸還借款或無法進行債權轉讓時,甲方可根據情況指定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對乙方的上述債權進行受讓,以便乙方資金能夠順利收回。 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在哪呢?出借人想見甲方的姚,都見不到,難道姚逃跑了嗎?如果這樣,許sir要抓他啊!網上通緝,詐騙逃逸 5、貝米與出借人的協議第六條,第三點,甲乙雙方均承諾,雙方不會利用平臺進行信用卡套現、洗錢、非法集資或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p2p是借貸平臺,而貝米用出借人的資金去炒股、期貨,算不算不正當交易行為呢? 6、貝米與出借人的協議中,還有違約條款 7、7月13日公佈良性退出前,還在宣傳,鼓動出借人充值。 根據以上事實,結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貝米錢包虛構合同,虛構事實,騙取出借人的信任,繼而達到非法佔有出借人的鉅額資金的目的。 綜上,貝米的行為在事實上構成了詐騙。其行為觸犯刑法第266條,性質極其惡劣,數額巨大,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閃耀的黑色耳釘電影院


不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騙加騙高利貸最終要完蛋。信用卡這樣無序的亂髮,也會出大問題,不知銀行高層有沒有注意這亇問題?


手機用戶shuangmu


本質就是利息太高,借的人95%以上還不起!這是一個註定要失敗的行業!


金不換


國家支持的行業,前景能這麼可怕?


網海一生


新生事物,總有過程和波折,也會出現很多的倒閉跑路。但我認為,他給很多人帶來一種投資的路,嚴格控制,嚴格篩選,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與共享,錢途是光明的!


閒機閒轉起來


高息攬儲的資金,第一你的錢往哪裡投資,目前中國能夠產生高回報且安全的投資沒有。第二,一旦你的投資出現問題,現金流就需要新的資金,來去填坑,長此以往就是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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