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的哥“斗狠”病发身亡:生命本脆弱,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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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的哥“斗狠”病发身亡:生命本脆弱,有话好好说


在讲述这个故事之前,请小伙伴们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诸葛亮气死了周瑜,他应该被判几年刑。

恐怕大部分的小伙伴都会觉得这是无稽之谈,我们常说“气死人不偿命”,就是这样的道理。

理清了这一点,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本文要讲的这个故事。

近日,网上疯传一段视频。


男子与的哥“斗狠”病发身亡:生命本脆弱,有话好好说


网传视频显示,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一位穿黑衣戴眼镜的男子将摩托车停在出租车前,不断出言辱骂出租车司机。

视频中,有路过者询问发生了什么事,与摩托车司机同行的女士称就是别了一下车。

双方争执过程中,该女子一直在劝摩托车主快点离开,并说:“什么情况你不了解吗”。

整个争执过程持续约两分钟,随后该摩托车主准备骑车离开时,突然向前倒下,扑倒在出租车前盖上。

随行女士立即对其进行急救,此时出租车司机也上前帮忙施救,抢救时该女子称摩托车主有心脏病。

最终,抢救无效,摩托车车主突发心脏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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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此事发生在哈尔滨,出租车司机滕某

9月被南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发通报称,针对社会关注的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滕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现已责成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复查并报告结果。


男子与的哥“斗狠”病发身亡:生命本脆弱,有话好好说


对于的士司机被批捕这件事情,大部分网友都表示不能理解。

因为在视频中,首先是摩托车司机的摩托无证,其次摩托车司机经人阻拦还三番四次要与的士司机斗狠,的士司机并没有与之肢体冲突。

究竟的哥是否要为此事负刑事责任,让我们来听听相关律师是怎么说的。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吕博雄对此表示,滕某的行为并不能算得上过失杀人,是可以无罪的。

吕博雄分析称,“过失只能分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一种是盲目自信,疏忽大意就是说正常人能够预见死亡结果,但是他没有预见到,盲目自信就是说,他能够预见到结果,但是他还是这么干,他觉得能够避免。但是眼下看,这就是一个争执,根本不可能预见到死亡的结果,所以说这不存在过失,从主观责任上来说不能认定为过失。”

但是,吕博雄律师也强调,虽然在刑法上他认为滕某应该是无罪的,但是在道义上,滕某还是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因为毕竟二人的争执还是诱发了死亡结果。

对于这个结果,相信网友们应该满意了。只是作为当事人而言,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还是挺令人惋惜的。

作为一家之主的顶梁柱,就这样死了,实在划不来,以后老婆孩子咋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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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气斗狠而死亡的案例,实在多了去了,去年郑州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


男子与的哥“斗狠”病发身亡:生命本脆弱,有话好好说


去年5月,医生杨某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

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田某某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后,杨某没有上诉。

然而,田某某不服,他要求二审。

2018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田某某与被上诉人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判决: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14525号民事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本案中,杨某对段某某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一审判决判令杨某补偿田某某15000元错误,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于结果,大部分网友表示赞赏,不过,也有一小部分“好心人”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纷纷劝说杨某应该补偿一下死亡者家属。

法制社会,律法大于道义。一旦披上“人道主义”的外衣,必须要为不听劝阻而气死的段某莫负责,以后谁还敢劝阻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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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往往对方毫发无损,自己却早已遍体鳞伤。

老家有个中年妇女,气性大的很,一言不合就要大吵大闹,并且还经常生闷气。

结果,她得了乳腺癌,很快就没了。现在坟头的草,估计已经老深了。

人生无常,生命脆弱,意外和明天只是一个夜晚抉择。珍惜当下,愿逝者安息。

蒙田说,我们应该敬畏生命。

生命本就是脆弱的,任何一点点伤害都可能让它残缺或终止,就像一丝轻纱。

有了问题,就好好沟通,大吼大叫于事无补,找到合理的方式方法,静下心来慢慢谈,问题反而迎刃而解了。

人生本就短暂,生命本就脆弱,为何自己还要如此地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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