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718 證券簡稱:東軟集團 公告編號:2018-044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瀋陽市渾南新區新秀街2號 東軟軟件園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劉積仁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遠藤浩一、衝谷宜保、獨立董事王巍、鄧鋒、劉淑蓮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3人,因工作原因,監事藏田真吾、馬超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 公司高級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王楠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 議案名稱: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

2.01議案名稱: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

2.02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種類

2.03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方式

2.04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價格

2.05議案名稱:擬回購股份的總金額、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

2.06議案名稱:擬用於回購的資金來源

2.07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期限

2.08議案名稱: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回購公司股份事宜

2.09議案名稱:本次回購有關決議的有效期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第1項《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第2項《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均以特別決議通過,即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遼寧成功金盟律師事務所

律師:劉冰、張琪

2、 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會議的通知和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證券代碼:600718 證券簡稱:東軟集團 公告編號:臨2018-045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公告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於2018年11月2日召開的公司八屆十九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於2018年11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同意公司進行股份回購。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司於2018年11月5日、以及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回購股份方案,公司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本次回購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轉讓、依法註銷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的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情形。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3元/股,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5億元、回購價格上限13元/股進行測算,若全部以最高價回購,預計最大回購股份數量約為38,461,538股,約佔本公司截至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3.1%。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授權或董事會決議,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即實施完畢,亦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回購方案實施期間,如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後對回購方案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債權人均有權於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年11月21日)起45天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並可根據合法債權文件及憑證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償還債務之義務或者要求本公司為該等債權提供有效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註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債權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2、債權申報登記地點:瀋陽市渾南新區新秀街2號 東軟軟件園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辦公室

3、聯 系 人:趙昕

4、聯繫電話:024-83662115

5、傳真號碼:024-23783375

6、郵政編碼:110179

特此公告。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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