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0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 2018年10 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現對《《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進行修訂的情況如下:

公司將按照以上修訂內容編制《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本)。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修訂的議案》後,《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時廢止。

《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特此公告。

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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