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日前,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定期听取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得插手、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的不当干预,相关情况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班子实绩考核考核指标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保护公益。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到期未切实整改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争取重视、理解和支持。

《意见》还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探索建立“两法”衔接平台。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需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时、商请作出检验等协助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行政机关要认真回应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反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各级监察委要严肃查办公益诉讼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并积极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时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裁判工作,探索建立法、检两院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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