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動態」龍山縣一單位拒不協助執行 來鳳縣法院發出司法建議書

「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11月20日,來鳳縣法院收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紀委關於來鳳縣法院司法建議書的覆函,該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因拒不協助來鳳縣法院執行工作被通報批評,該單位分管副局長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員被誡勉談話。

「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2018年10月30日上午,來鳳縣法院執行幹警到龍山縣便民服務中心工商登記窗口查詢相關信息時,被告知應到工商局院內信息中心查詢。執行幹警隨後驅車趕至龍山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局辦公樓三樓信息中心,在向工作人員出示了執行公務證、工作證、介紹信等相關手續後,該工作人員表示查詢需要本單位領導同意,要求執行幹警給其領導打電話,同時要求執行幹警自行到一樓辦公室查找其單位領導電話。執行幹警在打通該單位相關領導電話後,該領導聲稱不在單位,要求執行幹警下午上班再來查詢,隨後掛斷電話。執行幹警再次要求查詢,該單位工作人員仍以沒有領導簽字同意為由拒絕查詢。

「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單位予以罰款,並可以對單位負責人採取罰款、拘留措施。

「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來鳳縣法院遂向龍山縣紀委監察委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對該單位進行約談懲戒,並向來鳳縣法院提供查詢結果,督促該單位加強為民、便民服務意識。

「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执行动态」龙山县一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来凤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基本解決執行難”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人民群眾的殷切期盼,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呼聲,是人民法院的莊嚴承諾。來鳳縣法院將繼續以執行聯動機制的建立為契機,再加力度,再上措施,依法維護法律尊嚴和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鞏固和擴大“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成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