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5201314小軍
樓主您好,2000年,如果你一次性繳滿了15年社保。那麼實際上這種情況有一定的問題。因為本身2000年距離1992年,也就僅僅只有九年的時間。而我們國家也只是從1992年開始才正式繳納這個養老保險的。所以你說你2000年一次性交了15年的社保,這根本是不存在的一個問題。
因為本身1992年之前國家,並沒有開始徵收養老保險,那麼何談補交費用一說呢。1992年之前都是認定實際工齡的,也就是92年之前,如果你實際參加工作的都會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最終在計算退休金的時候,是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最終都得加到自己總的養老金當中去。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你在2000年,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根本不可能發生的。所以我覺得你應當去你們當地的社保部門諮詢清楚,這個2000年補交的這15年的養老保險是哪些年到那些年。你需要打印一個繳費明細,然後你自己心裡就有數了。
而且你多交的這一年費用是多交的,哪一年的根據自己的繳費明細單,實際上完全可以查詢的到的。所以說拿著繳費證明單去所在的社保部門進行對賬就可以了。
社保小達人
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很低。因為我們在一次性補交的時候,一般都會明確告訴我們繳多少錢。社保專用收據和補交的時間都是對應的。
如果確實出現了這種情況,一般要按照這種流程來進行核實:
第一步,當事人拿著社保的專用收據,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要求核對社保繳費記錄。
第二步,社保部門核對之後,看錯誤出在哪裡。是不是補交15年給一次性按照16年收的費?亦或者補交16年寫成15年了。社保系統中記載的收費錢數,是否跟收據中載明的錢數一致。
第三步,如果核對出確實出現問題,會分別分類處理。
如果僅僅是工作人員的筆誤導致,這樣相關部門會給你一個道歉。比如應當繳納15年保險,確實按照16年交的,退休也是16年計算。這種情況下就是不了了之了。
如果確實賬目出現錯誤,確實社保存在這麼一筆多收的費用沒有退回,那麼問題可就大了。社保賬目要經過嚴格的審計,多收的錢必須要退還,經過十多年還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那麼肯定是制度漏洞。一般會小心翼翼的把問題處理了。退錢只會退給本金,頂多相關工作人員或辦事人員會私下給予一些賠償,但是明面上絕對是收多少退多少的。
暖心人社
我來說幾句。我是83年參加工作的,當時,國家各方面都在推進放革,說以後企業要實行全員合同制,我就是第一批合同制工人,發工資苐一個月就扣了三金,即養老保險金失業金。
萬年北漂旅行者
我85年已經交社保了,你如何解釋?
安心平安
多了是好事,肯定是比十五年的要多領。
鈺鈴20180710
查得到的,你不要弄錯哦。我估計你一定弄錯了。 因為,十五年是足歲,不是虛歲。
放大的簽名
多交多發別人想多交還交不上呢,因為單位應交部分是不願意多付擔你的,你永遠不會吃虧。
王達也
如果按16年計算退休費的,沒問題,否則可以找社保部門。
遼東大營
你討便宜了!現在繳費還高,而且明令禁止!
痴叟漢江
建議全部“退保”。不保了。告提“欺詐”。要求“一賠十”。???,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