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未離身 台州一女子的車竟“過戶”給了別人


證件未離身 台州一女子的車竟“過戶”給了別人

圖中紅圈處為中介工作人員代替車主在委託書上簽字。

最近,市民盧女士遇到一件煩心事,自己名下的車子,不知不覺過戶給了別人,“我毫不知情,證件資料都在我身上,也未簽過任何委託書。”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誰該為這個事情負責?

名下的車子成了別人的

“我去查車子違章記錄的時候,發現沒有車輛檔案的信息。”盧女士名下有一輛輕型廂式貨車,沒曾想這車現在變成了別人的。

經過查詢,盧女士發現車子是在臺州德逸車之星二手車市場過戶的。而買家劉某正是盧女士丈夫的嫂子。

當初,盧女士丈夫的哥哥由於某些原因,將自己購買的貨車掛在盧女士名下,車輛信息裡留的是他自己的手機號碼。

近段時間,盧女士和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協議離婚。盧女士覺得,自己名下的貨車被偷偷過戶,跟離婚這件事有關。

“車子是委託中介方路橋區金源二手車經紀有限公司進行過戶的。”盧女士說,在二手車市場出具的合同裡,她發現了一個問題,“中介提供的授權書,居然有我本人的簽字。”

“車輛過戶,親戚、中介都沒跟我說過。”盧女士很氣憤,認為中介和二手車市場沒有確認賣方身份,對車輛過戶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盧女士告訴記者,之前她和二手車市場的負責人協商過,對方承認存在操作失誤,願意幫忙把車轉回來或者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評估賠償。

市場方表示按規定流程過戶

11月19日,盧女士接到二手車市場負責人的電話,對方表示過戶流程不存在失誤。而中介方面則是建議她直接報警。

在臺州德逸車之星二手車市場,負責人周先生和高先生拿出了一份中介簽訂的承諾書。在這份承諾書裡,金源二手車經紀有限公司承諾“賣方車主委託我單位代理交易,我單位核實確認,向貴市場提供的賣方車主身份證複印件、打印件與原件相符,因不相符導致該車交易及今後出現糾紛,我單位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車主不來,可以委託有資質的中介來辦理。”高先生說,作為二手車市場,是按照相關流程來辦理的,不存在問題,“但畢竟是在我們市場辦理的,我們有一定責任,向中介施壓,讓他們儘快協商處理。”

至於盧女士關心的,市場方在交易過程中需不需要核實賣家身份,周先生表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去諮詢。

“如果是車主本人過來買賣,我們肯定要核實車主身份;但如果是委託中介交易,我們只是核實這個中介的合法性。”高先生說。

中介工作人員代簽委託書

盧女士堅稱自己沒有簽過任何委託書,那委託書裡的簽名是誰籤的?

二手車市場聯繫到了負責盧女士車輛過戶的中介方經辦人洪先生。對於授權書裡的簽名,他承認是他自己代簽的。

“對方提供的車輛信息資料,而且所有車輛違章信息也都是發在對方手機裡的,我也沒多想。”洪先生坦承,他沒有核實賣家身份。在交談中,洪先生表示,關於中介代簽,“一百輛車至少有八九十輛是這麼做的”。

在浙江海貿律師事務所律師顧衛超看來,這個糾紛的關鍵在於“無權代理”。

所謂“無權代理”,是指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現象。“盧女士並沒有委託中介進行車輛過戶,也拒絕中介代理,不予追認。”顧衛超說,我國《合同法》規定,被代理人不予追認,

則所定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其民事責任自應由無權代理人承擔。

記者查詢了《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定二手車賣方應當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確認賣方的身份證明、車輛的號牌、《機動車登記證書》等。

最終,因分歧較大,盧女士決定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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