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你|永不到站的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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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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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記者 宮雪

中国审判你|永不到站的公交车

兩人爭執,三秒互毆。 一個人錯過了一站,14個人錯過了一生。 日前,備受社會關注的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公佈最新調查結果,迅即引發了一場全民熱議與反思。針對該事件的討論,主要集中在悲劇發生的原因、各方的責任以及如何避免悲劇再現等話題。 本刊詳細梳理此次事故發生的經過,理性分析事故背後的深層原因,深入解讀相關法律問題,總結歸納同類案例,並整理國內外各類先進經驗做法,以期為探尋問題解決之策提供有益參考和借鑑。 生命沒有歸零重來的機會。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永不到站的公交車

對於關注和等待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調查結果的人來說,這是一 段出人意料且驚心動魄的視頻:正在 行駛的公交車上,一名乘客站在司機的右後方,兩人發生激烈的言語爭執 並互毆。兩個回合之後,司機猛地收回右手,往左急打方向。頃刻之間,車輛失控偏離、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畫面就此定格,而上述整個過程,只持續了3秒鐘。 2018年10月31日凌晨0時50分,遇 難公交車上的車載行車記錄儀及SD 卡,被潛水人員打撈出水。隨後,公安機關將SD卡數據成功恢復,提取到了事發前車輛內部監控視頻,還原了事發當天的情景,撥開了層層迷霧。 11月2日,重慶市萬州區委外宣辦、萬州區政府新聞辦、萬州區互聯網信息管理辦公室官方微博“@萬州發佈”公佈了這段監控視頻。同一天,重慶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重慶”發佈了《警情通報》,全文以1700餘字的篇幅,詳細說明了此次事故的原因和經過。 “15個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教訓極其慘痛。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截至本刊記者發稿時,救援人員已經打撈出13名遇難者的遺體並全部確認其身份,仍有2人失聯。

錯過一站與錯過一生

生命已無“再回首”

“再回首,恍然如夢;再回首,我心依舊……”深情的旋律,醇厚的嗓音,一曲上傳到某真人歌唱類App上的《再回首》,成為了重慶萬州公交車司機冉某的“絕唱”。本刊記者登錄該App發現,這首歌的發佈時間是2018年10月28日5時24分,配文“沒唱好”。 26分鐘後,冉某如往常一樣,駕駛22路公交車,從起始站萬達廣場出發了。

22路公交車的行駛路線是一條環線,沿長江轉圈,當時正因道路維修而臨時改線。

據瞭解,在每一輛22路公交車上,裝有7個攝像頭,其中位於車輛前門門口車頂的那個攝像頭,正對著駕駛臺上的司機。正是這個攝像頭,記錄了事發當天的情景。

9時35分,已經第3趟發車的冉某到達龍都廣場四季花城站。車停穩後,乘客劉某上車了。經營布藝生意的劉某想要去壹號家居館站,但按照改道情況,這趟22路公交車並不會行經她的目的地。

公交車一直處在正常行駛途中。 既不知曉車輛行駛路線的改線情況, 也沒有聽從司機提醒,劉某突然發現自己已經距離目的地越來越遠。於是, 她要求司機立刻在路邊停車,讓自己下車。對公交司機而言,在無公交站臺處停車會違反職業規定,冉某沒有理會這位乘客的要求。

公交車繼續向前行駛。10時03 分,劉某從座位上起身,走到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冉某的右後側,靠在駕駛臺旁邊的扶手立柱上,對著司機破口指責。司機多次轉頭向劉某解釋,進而演變成為爭吵。

在車廂中其餘13雙眼睛的注視下,這場司乘之間的爭執逐步升級。 5分鐘左右的時間內,雙方相互拋出攻擊性語言,並最終發展成為肢體衝突。

10時08分49秒,當公交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距南橋頭348米處時,乘客劉某右手持手機,擊向司機冉某頭部右側。

10時08分50秒,司機立刻還擊。 他的右手放開方向盤,側身揮拳,擊中了乘客的頸部。乘客當即反擊,再次用 手機擊打司機的肩部。司機迅即用右手格擋,並抓住了乘客的右上臂。

10時08分51秒,司機收回右手,並往左側急打方向。偌大的方向盤在司機手中飛快地旋轉了幾圈之後,這輛 時速51公里的公交車猛然向左偏離, 越過中心實線,與此時對向正常行駛的一輛紅色小轎車相撞。隨後,這輛牌照為“渝F27085”的公交車徹底失控,繼續向左猛衝,撞斷萬州長江二橋的護欄,一頭扎進江中。

10月末的長江,正值冬季蓄水期, 江水深70餘米。一輛偏離正常行駛路 線的公交車,車上15名司乘人員的生命,就這樣匆匆墜入碧波深底。留下的,只有支離破碎的欄杆、泛起油汙的水面,以及被眼前這一幕所震驚的路人。

這輛永遠無法按時到站的公交車,改變了15名遇難者原本的生活軌跡:一名父親在看完菊花展後想要回家,一名製衣廠職工打算利用週末辦點事情,一名婆婆準備去為兒媳婦慶祝生日,一名外婆和一名媽媽要帶兩名不足3歲的小朋友出去玩耍……這場突如其來的人間悲劇,如同龍捲風 一般,驟然席捲了他們的人生。

噩耗迅速傳遍了整座城市,並在全國範圍內引發了強烈的社會關注。 事發後,許多網友來到這名司機在某歌唱類App註冊的賬號下面留言,期待奇蹟發生。截至本刊記者發稿時,司機冉某在生命中演唱的最後一首歌, 被轉發了75000次,評論共計95000條。然而,回到現實之中,這些逝去的生命,已然無法“再回首”。

集體沉默與集體沉沒

沒有人可作孤島

子夜時分的長江江面,在眾多探照燈下,泛出清冷的波光。

隨著一輛車身嚴重變形的公交車被打撈上岸,萬州長江二橋附近的江面上響起了一陣低沉的汽笛聲。70餘艘救援船隻上的工作人員們全體脫帽、肅立、鞠躬、默哀,現場的船隻一齊鳴笛,致哀一分鐘。

此時是10月31日23時28分。距離悲劇發生時,已經過去了85個小時20 分鐘。

在這80餘個小時裡,沉浸在悲痛之中的遇難者家屬、主要涉事方之一的萬州公交公司、被誤解成事故肇事者的紅色小轎車女司機、持續關注事件進展的社會公眾,都在等待一個明確的事故原因調查結果。

11月2日,調查結果公佈:此次事故是由司乘雙方激烈爭執互毆所致。 一時間,輿論譁然。

中国审判你|永不到站的公交车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這句源自波蘭詩人斯坦尼斯耶的詩句,在官方通報、尤其是事故現場視頻公佈後,被廣泛引用。因為從視頻來看,“雪崩”來臨前夕,車廂內的每一片“雪花”都沒有入鏡,這意味著,他們中間沒有人採取任何行動上前阻止災難發生。這場持續5分多鐘的爭吵最終以3秒鐘的互毆收尾,閃念之間,“集體沉默”變成了“集體沉沒”,旁觀者成為了遇難者。

逝者為大。但悲劇背後折射出來的問題,值得警醒和深思。以公交車廂為代表的公共空間,實際上是一個微縮社會、一個關係公共安全的命運共同體,其中的每一個人,都無法置身事外。

然而,這與一些人頭腦中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相悖。他們信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躲事不惹事”,殊不知,沉默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冷漠與縱容。事實證明,許多猝不及防的悲劇,都是從身處危機現場的人們自認事情與己無關而開始的。

在社會心理學領域,有一種現象被稱作“旁觀者效應”,即突發事件中旁觀者的數量,會影響他們現場做出親社會行為的可能性。當旁觀者的數量增加時,救助責任會被分散, 任何一個旁觀者提供幫助的可能性都會減少——“別人都無動於衷,我也可以袖手旁觀。”即使他們採取反應,反應的時間也會有所延長,最終走向集體冷漠。

具體到某些特定的社會情境來說,“旁觀者效應”會降低見義勇為的行動力,打消仗義執言的積極性,助長推卸責任的僥倖心理……

在重慶萬州公交墜江事故中,冷眼旁觀的教訓是慘痛的。但兩年前發生在武漢長江二橋上的一起同類事件,則堪稱“教科書級”的危機應對。

2016年5月27日,一輛610路公交車正行駛在武漢長江二橋中部橋面的公交專用道上。當時,全車搭載了約20名乘客,車輛左側是密集的車流,右側則是大橋護欄下的滾滾長江。

就在此時,車廂內突然上演了驚險一幕。監控畫面顯示,一名中年女性乘客從司機的右後方大跨步快速向前,站上駕駛臺,奮力搶奪司機手中的方向盤。

危急時刻,坐在車廂後部座位上的另一名乘客衝上前去,用力抱住一 直在拼命搶奪方向盤的那位中年婦女,並將其拖離駕駛臺。隨後,其他乘客一起將這位中年婦女圍在了座位上。如此,一場可能發生的事故最終被化險為夷。經調查,這名中年女性乘客搶奪方向盤的訴求,與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中的劉某如出一轍:想要在無公交站臺處私自下車。

“太陽底下無新事。”但每件事情的發展軌跡,都可以有不同的走向和結果。生活在現代社會的人們,需要儘自己所能,理性應對和勸阻那些正發生在自己身邊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2018年11月4日,中央政法委官方新聞網站中國長安網、微信公眾號 “長安劍”發出網絡倡議,號召公眾不做冷漠的圍觀者、低俗的跟風者、負能量的傳播者,熱情為見義勇為者鼓掌,勇於對暴戾悖德者說“不”,從自身做起,守護好“社會這輛大公交”。

截至本刊記者發稿時,已有超過 4500萬網友響應這一倡議。“化解戾氣、拒絕冷漠,弘揚正氣、從我做起” 成為一劑驅散陰霾、傳遞社會正能量的“強心劑”。

正如著名作家魯迅所言:“無窮的遠方,無數的人們,都和我有關。” 當社會公共安全處於某種危險境地時,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在社會這輛“公交車”上,你我皆是乘客,而非看客。

規則意識與法治思維

道德文明的呼喚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發生後,社會注意力重點集中在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問題上。一時間,全國各地在公交車上鬧事、與公交司機爭搶方向盤的案件頻頻見諸媒體。

據媒體報道,僅就重慶萬州22路公交車來說,因司機與乘客爭吵而引發事故的情況,至少曾發生過兩次。 2015年12月12日,22路公交車上的一名女乘客因沒有聽到廣播報站而坐過站,辱罵司機。司機還嘴後,女乘客擊打司機並搶奪方向盤,公交車隨即失控,撞上行道樹。僅僅17天后,22路公交車上再次發生乘客搶奪方向盤事件,車身同樣撞到了綠化樹上,導致兩名老年乘客受傷。

同類個案接二連三地發生,其背 後是社會問題的蓄積。無理取鬧的乘客、氣急敗壞的司機、冷眼旁觀的看客,遇難公交車上的眾生相,揭示出一些普通人在精神世界中的癥結:情緒管理能力不佳、道德素養有待提高、 法治思維存在欠缺、對規則和秩序缺乏守護行動和敬畏之心。

規則意識和法治思維,這不僅是社會個體提升自我境遇、實現“人的現代化”的必要條件,也是人類構建善良社會、現代社會的必由之路。工業革命和信息革命的爆發,將傳統的 “熟人社會”逐漸轉變為“陌生人社會”,行走其中的每個人,都需要規則意識和法治思維作為“通行證”。

從搶奪公交司機的方向盤到高鐵 “霸座”,這些無視規則和法治的悲劇、鬧劇表明,現代社會既需要“倉廩實、衣食足”的物質生活,也需要“知禮節、知榮辱”的道德風貌。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從法律層面來說,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是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代表性案例。

事故調查結果公佈後,關於涉事各方的法律責任“清單”,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從法律角度來講,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爭執雙方的家屬、公交公司,各自應該承擔何種責任?遇難乘客的家屬又該如何維權?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吳立偉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案中,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和重大人員傷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 由於本案中涉嫌犯罪的乘客和司機已經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訴訟終結,無法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只要二人仍有可供執行的遺產,就不能免除他們的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二人的民事責任由他們的繼承人在他們的遺產範圍內承擔。

“本案中,乘客買票乘坐公交車,實質上相當於同公交公司簽訂了客運合同,車票就是證明旅客運輸合同有效成立的書面憑證。”吳立偉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公交公司作為違約方,需要對這些無辜乘客的死亡承擔違約責任。

這些無辜乘客的家屬可以同時向乘客劉某和司機冉某的家屬、公交公司提出民事賠償請求,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

如果時間能夠倒流,在2018年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天,這輛搭載著15 條生命的公交車上沒有戾氣、沒有沉默,公交車準時到站,所有人的生活照常如昨……

只不過,現實中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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