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將至 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您避開這些坑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狂歡節即將來臨,如何選擇放心靠譜的網店,買到貨真價實的商品,是眾多消費者關心的重點。為了提示廣大消費者謹慎“剁手”,理性消費,遠離各種網購“套路”,浙江省消保委發佈2018年“雙十一”八條注意事項,提醒大家避開這些“坑”。

1、注重財產與支付安全

“雙十一”大促期間往往也是財產詐騙活躍期。如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臺發佈虛假紅包鏈接,騙取消費者賬戶資金;通過改微信或QQ頭像、暱稱等方式偽裝成親朋好友請求幫忙代付;假冒客服謊稱所購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訂單異常,承諾給予賠償或退款,發送網址鏈接讓消費者填寫銀行卡信息等。

消費提示:消費者要提高財產安全意識,不要輕易點擊紅包鏈接或賣家通過微信、QQ、郵件等方式發送的鏈接或二維碼,防止誤入“釣魚”網站;通過正規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謹慎使用二維碼掃描或直接向私人賬戶匯款等快捷支付方式,避免損失;為降低財產損失風險可將轉賬到達時間設置成延時到賬,一旦發現被騙立刻聯繫第三方支付平臺凍結資金。

2、重視個人信息保護

消費者在網購消費時要特別注重防範個人信息洩露。一些電子商務經營者以抽獎、零元購、低價拼團為由讓消費者填寫個人信息下單,實則是為了獲取消費者的隱私信息。

消費提示:消費者在註冊購物網站、手機購物軟件登錄賬號以及填寫購物信息時,要儘量做到“有限提供”,不隨意登記身份信息,不輕易填寫詳細資料,能不填的個人信息儘量不填;不輕易向他人洩露自己的姓名、電話和住址,尤其不能洩露身份證號碼、賬號和密碼及驗證碼等信息;收到快遞後做好包裝物品的處置,防止個人信息洩露。

3、警惕“先漲後降”套路

“雙十一”期間的零點秒殺、全網最低價、史上最大折扣、贈紅包等促銷宣傳難免讓消費者動心,但一些電子商務經營者會藉機虛標原價或抬高商品價格後再打折,折後價甚至比活動前價格還高,促銷活動名不副實。

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理性購物,提前制定採購計劃,避免衝動消費;提前關注所需商品的價格波動,並通過多個平臺多種渠道對比價格,避免落入此類陷阱。

4、留心計價套路

預售價、到手價、銷售價、尾款價等各種計價方式層出不窮,消費者容易分不清最終交易價格而產生消費糾紛。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尾款價和到手價,在商品頁面標註“雙十一價”,誤導消費者認為是最終到手價,實際卻是所需支付的尾款價格。

消費提示:消費者應提前瞭解平臺購物規則,熟悉各種計價方式,切勿將尾款價當成到手價,諮詢客服了解商品實際應付價格;同時注意保留聊天記錄、購物單據、訂單信息等,便於日後維權。

5、明晰紅包卡券使用規則

“雙十一”期間,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向消費者發放各種紅包和優惠券,如滿減紅包、簽到紅包、定時驚喜紅包,購物津貼等等。但部分紅包和優惠券卻暗含門檻,需要在指定商品、指定時間段、規定限額內使用,消費者往往拿著紅包和優惠券卻使用不暢。

消費提示:消費者在領取各種紅包和優惠券時應明晰使用規則,並提前向客服諮詢瞭解是否存在使用門檻,有效辨別紅包、優惠券能否帶給自己實際優惠。

6、區別“定金”與“訂金”

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與“訂金”的概念,兩者的區別在於“訂金”可退,而“定金”不能退。各電子商務經營者預售商品中需要消費者支付的多為“定金”,雖然消費者提前支付“定金”可在尾款時享受“定金翻倍”優惠,但根據預售規則,若消費者不支付尾款則無權要求商家返還定金。

消費提示:消費者在支付“定金”前應仔細閱讀商品的預售介紹,瞭解“定金”預售規則,諮詢客服關於“定金是否可退”等問題,並保留訂單截圖、聊天記錄等下單憑證;同時消費者要注意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以免超過尾款支付時間導致交易關閉。

7、警惕發貨陷阱

“雙十一”期間,交易量激增導致很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能如期發貨,一些經營者為避免被投訴會採取“虛假髮貨”的手段,即交易頁面顯示已發貨,卻遲遲不見物流信息。還有部分經營者會以特價商品“缺貨”、“售罄”或者“備貨不足”為由拒絕發貨,導致交易失敗,消費者利益受損。

消費提示:消費者應多關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資質、信譽度、售後服務等情況,若購買的是生活急需品,應與客服確定發貨時間,或避開“雙11”物流高峰期,尤其是生鮮食品,應避免延遲發貨帶來的損失;在簽收快遞物品時,務必開箱驗貨,遇有不符合情況時應當面拒籤。

8、依法及時維權

互聯網促進和便利消費的同時,一些電子商務經營者不斷暴露出貨不對板、價實不符、假冒偽劣、刷單炒信、信息洩露等問題,尤其是每年“雙十一”過後都會迎來新一輪網絡購物投訴高峰期。

消費提示:一旦消費者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第一時間與賣家聯繫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先通過電商平臺投訴維權,仍無法解決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消協組織或者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杭州網 記者 劉文昭 通訊員 任倩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