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起 成都將對限養區禁養犬開展收容處置

11月16日起 成都將對限養區禁養犬開展收容處置

10月24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獲悉:為營造文明衛生的宜居環境,11月16日起,公安機關將對成都市限養區範圍內的禁養犬隻開展收容處置工作。即日起至今年11月15日,請未經批准在成都市限養區內飼養禁養犬隻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將犬隻送出限養區飼養或自行送至動物保護中心寄養等方式妥善處置禁養犬隻。

按照相關規定,成都市限養區指本市中心城區及其他區(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限養區域;非限養區指未劃定為限養區的區域。

成都市22種禁養犬隻包括:比特鬥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羅犬、中亞牧羊犬、俄羅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紐波利頓犬、法國波爾多獒犬、英國馬斯提夫犬、秋田犬、德國牧羊犬、川東犬(重慶犬)、牛頭梗、紐芬蘭犬、愛爾蘭獵狼犬、昆明狼犬、蘇俄牧羊犬、大丹犬以及學名中華田園犬的土狗。

在此,成都市犬隻管理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廣大市民溫馨提醒:養犬需按照相關要求辦理《養犬登記證》,併為了您的愛犬、家人及他人的安全,為犬隻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攜帶犬隻出門須系犬繩,防止犬隻暴衝、驚擾、撲咬等情況,並隨身攜帶垃圾袋,及時清除犬隻糞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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