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資料“不值錢” 但不能讓普法“不值錢”

普法資料“不值錢” 但不能讓普法“不值錢”
普法資料“不值錢” 但不能讓普法“不值錢”

送法下鄉,普法成為一項事業。對於政府機關來說,這是一項政治任務,是工作的一部分;對於群眾來說,這是一項好處,從中可以獲得收益。中國熱熱鬧鬧的普法運動已經過去很多年了,並且還將持續下去,鑄就一部普法史。

司法行政機關花一定的經費,印製各種各樣的普法資料,比如憲法文本,憲法普通讀物,送到鄉鎮裡派送。這樣的效果如何,其實是無從得知的。或許,這個過程,本來就是無法預測結果的,就沒有必要強求結果。群眾看完這些資料之後,獲知了國家機關結構,得知他們才是國家的主人,強化他們的主人翁意識。這似乎不是看得見的利益。

很多時候,人們對這些文字性材料提不起興趣來,就連一個法律從業者,也未必完整地讀過憲法文本。而且,憲法文本又過於抽象,立法特點是宜粗不宜細,反而越加給人模糊之感、朦朧之意。憲法文本之外,還存在憲法之不成文規定。司法行政機關想到,不如附隨贈送一些禮物,比如能夠裝東西的袋子,圍裙,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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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套資料就準備好了:憲法文本、普法宣傳單(如掃黑除惡的刑事政策)、圍裙、水杯以及將這些東西裝進去的袋子。智能手機的普及以及微信的廣泛運用,也往往需要人們掃碼關注公眾號後,才多送一個杯子。人們開始蜂擁而至。不管這些物品有多貴,至少它們都是有使用價值的。

鄉鎮裡年輕人已經不多了,多數外出,剩下的,多是上了年紀的。普法人員拿好資料給人們,他們還想多要。尤其是必須掃描二維碼後才能拿到的杯子,因為老年人使用的不是智能手機,沒有安裝微信,最後就沒有發到老人手上。人們更加關心的倒是這些普通的物品了。

外加的免費法律諮詢,卻少之又少。在律師界,動不動就要說不接受免費諮詢,不給諮詢費,就不會問題了。但是,在這裡,即使是免費的,這也未必有人需要。諮詢,也只是一種建議。以訴訟作為建議,最後發現,標的很小,讓你寫個起訴狀,又不是很想幫他寫。即使協商優先,有的老人未必會適用策略。

普法資料“不值錢” 但不能讓普法“不值錢”

公共性的法律服務確實需要,而且更加實在,更能夠幫助到人們。這需要政府購買,以提供給群眾。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跟群眾是打成一片的。而且,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情。城市裡的人,動不動就談訴訟;鄉下的人,得首先考慮和諧相處,實現結果的成本以及能力。

這也讓我想起已故的鄧正來先生的一個術語:生存性智慧。物品可以拿來生存,而憲法文本,也是立足之本,但卻不是解決燃眉之急的物品。袋子可以拿到裝東西,圍裙可以用在廚房裡。據說曾經有個地方,憲法,是頂個球的。人們確實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普法資料確實“不值錢”,這部分的經費估計也不是很大。但是,千萬不要讓普法也“不值錢”,否則,就失去了最初的目標,變成了面子工程。

來源 | 黎智鵬的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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