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原本是一份美好的願望,可終有人把它變成了生活,成了這世間最好的幸福。
在花千骨大火之後,張丹峰終於迎來了事業的春天。卻不曾想到他已經是一個結婚十年,並且還是兩個孩子的父親。
雖然老大不是親生,卻勝似親生,從其四歲起便陪伴他左右,風雨無阻的接送其上下學。每天給他講故事,親生父親也不過如此吧!
他對洪欣也是無可挑剔的,十分鐘能做好一份意麵,只要她想吃。張丹峰做到的不僅是愛屋及烏,他做到的是視如生命。
也許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的身邊有一個張丹峰這樣愛自己的男人吧,總是覺得那就應該是幸福最好的樣子!
閱讀更多 琉年之約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