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人毆打後住院,被強行出院病歷也被改:改了不用負刑事責任

前幾天,石家莊趙縣的李女士,在幫姐姐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被人毆打致傷,住進了醫院。而隨後發生的事情,讓他們一家人更加難以接受。

李女士:“10月17號,我接到姐姐的一個電話,她讓我過去說出事情了。我就騎車去了北城街,到了現場以後,我就跟姐姐說,趕緊報警吧,讓交警隊來處理這個事故”

女子被人毆打後住院,被強行出院病歷也被改:改了不用負刑事責任

李女士姐姐:“我當時騎車路過北辰街的時候,為了躲對面的車。電動車摔倒了。後來旁邊一輛車的車主過來說,他的車是我劃的。但是我認為他的車不是我劃的,我們兩個就吵起來了,沒辦法我就打電話讓我妹妹過來了”

但是車主聽到兩個女士要報警,就從車裡出來了。脫了自己的皮鞋,摁住她,就開始往李女士的頭上砸。當場的圍觀群眾也給嚇蒙了。看到倒在地上頭破血流的李女士,群眾們趕緊報警。120急救車趕到的時候,李女士已經倒在地上昏迷過去了。

李女士:“我住院的第二天下午,要求我的主治醫生給我看一下病歷。那時候我的枕部傷5釐米,頂頭皮傷8釐米”因為傷勢過重,

女子被人毆打後住院,被強行出院病歷也被改:改了不用負刑事責任

她就在中醫院辦理了住院手續。可是住院的第三天,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我當時頭上的傷還沒有拆線,醫院就讓我趕緊出院,我當時又看了一下我的病歷,完全變了,頭部的傷口從八釐米改成七釐米,五釐米的皮裂傷改成2.5。本來我的傷在後腦勺,現在給改成頂頭皮部位了,完全達不到法醫鑑定的傷情”

這樣的改變,不僅給她將來的醫療鑑定帶來困難,維權也會很麻煩。8釐米改成7釐米,也有不同的意義。按照法律上規定,8釐米以上才構成輕傷。

女子被人毆打後住院,被強行出院病歷也被改:改了不用負刑事責任

李女士告訴記者:“打我的人是有公職的,在某個部門上班,如果鑑定出輕微傷的話,那個人就不用負刑事責任了”可是李女士的病歷為什麼會被主治醫生修改呢?隨後記者找到了李女士的主治醫生秦大夫。

秦大夫:“你有事就去找醫院說吧,因為我們這裡好多事情我也說不清”但是記者找了一圈,也沒有找到管這件事的負責人。隨後記者又將這件事情反映到當地衛生局。衛生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調查這件事情,看看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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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也感到蹊蹺的是,一般在醫院內出院拆線至少也有七天的時間,可是李女士才住院三天,頭部還沒有拆線。醫院卻要求讓她出院。莫非是為了患者讓其省醫藥費考慮的嗎?幸虧李女士當時看了第一份的時候,拍下了照片。如果沒有拍,那真是怎麼也說不清了。這份病歷也直接影響了患者醫療鑑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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