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製“撿錢分錢” 老翁詐騙獲刑

丟錢、撿錢、分錢的老戲碼你還記得嗎?日前,65歲老翁陳某因炮製“撿錢分錢”老把戲實施詐騙,被福州市倉山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今年1月18日,陳某夥同吳某預謀在福建省肺科醫院病房走廊內實施詐騙,先由吳某某確定作案目標朱某某後,“丟錢人”陳某故意將一個裝著冥幣的棕色小包掉在朱某某邊上。之後,“撿錢人”吳某某現身,以“撿錢分錢”的方式騙走朱某某1900元現金及一個黃金手鐲。事後,陳某總共分得贓款4500元。經鑑定,被騙手鐲價值13700元。

倉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價值達人民幣156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陳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遂作出上述判決。

(見習記者 郭佳文 通訊員 倉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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