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一七旬老漢自家院內種罌粟被判刑


河曲:一七旬老漢自家院內種罌粟被判刑

河曲:一七旬老漢自家院內種罌粟被判刑


河曲一七旬老漢為減輕病痛,竟在自家院內私自種植罌粟。近日,河曲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被告人張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案情回放

2018年清明節左右的一天,被告人張某將罌粟種子種在河曲縣樓子營鎮大峪村自家院內。2018年6月29日,張某開始割取罌粟汁,將割取的罌粟汁凝固成黑色膏狀物後裝入一個白色藥瓶。2018年6月30日,河曲縣公安局民警在張某家院內地裡查獲並剷除其種植的嬰粟苗713株(部分嬰粟的果實被割取),在張某家院內查獲割取下的嬰粟果實535個、裝有嬰粟膏狀物的藥瓶一個、刀片一個、剪刀一把。經稱重,查獲的嬰粟膏淨重9.551克。

2018年6月30日,河曲縣公安局民警將張某口頭傳喚到河曲縣公安局辦案區接受調查,張某對其為治病種植嬰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河曲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張某非法種植罌粟713株,數量較大,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制度,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山西省河曲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張某犯罪時已滿七十五週歲,依照刑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張某當庭認罪,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如實供述,系坦白。綜合考慮本案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結合社區意見,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法官寄語

罌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原植物,與大麻、古柯並稱三大毒品原植物。屬於國家嚴令禁止種植的植物,但民間流傳罌粟可以治療身體疼痛等疾病,因而常有人偷偷種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我國刑法明文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抗拒剷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張某以為在自家的院子裡種植罌粟,別人怎麼能發現?殊不知正應了那句老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這裡小編要奉勸大家,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是違法犯罪行為,達到一定株數要追究刑事責任;而食用罌粟殼子對身體損害極大,切勿盲目種植罌粟,廣大群眾要提高拒絕毒品的意識,在自己不種植的同時,要積極舉報揭發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