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蘭法雨」略論道家的精神特色

「明兰法雨」略论道家的精神特色

明蘭法師

字慕雲,號本易。湖南省祁東縣人。1999年禮上佛下源老和尚出家。北京中國佛學院唯識學碩士研究生畢業。2007年底依上佛下源老和尚蒙授與雲門宗法脈為第十四代雲門正宗傳人。2013年10月依雲南上淳下法和尚蒙授與天台法脈為第四十七代傳人。2013年11月依澳洲上妙下淨和尚蒙授與臨濟法脈為第四十七代傳人。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中國佛學院普陀山學院法師、白山書苑助理、智慧閣圖書館館員、普陀學刊編輯。先後在廣東、成都、福建、北京、舟山遊學十幾年,親近過佛源和尚、夢參和尚、惟賢和尚、一誠會長、傳印會長、等多位大德。於眾多場合開展過200多場佛學講座。

摘自《通慧禪林》

在《史記》中的《太史公自序》中的六家要旨說:“…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採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太史公在論六家的要旨時是很大程度上對於道家的思想和學術是讚不絕口的,通過對六家的詳細的羅列和比較,道家的獨特的養生的思想或修養之道、審時度勢的靈活的處事的態度、道家的學術思想簡明的特點、集合百家之精華學習態度躍然紙上。當然太史公本人也是與道家脫離不了關係的,因為以前的史官都是與道家有很深的淵源的,又說老子本人原來就是周朝的史官。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是他們有學術傳承的。曾經有人說:亂世用道家,盛世用儒家,時時合佛家,則無往不利。本文就本人學習的經典《道德經》第一章入手對道家的精神進行簡單的梳理以便於學習。

一、幾個道家的獨特名詞概念

道家的經典中,第一個重要的概念便是“道”了,“道”從道家的信仰意義上來說,可以說是統攝了一切萬物了,道可以高於萬物,道也是含攝萬物。“道”就是道家的哲學理論世界,按照西方哲學的三分法來說“道”即是道家的本體論。也是道家的最根本的概念。

第二個概念就是“德”了,“德”也是“道”的延伸,也是道家的哲學理論世界的命題,“德”是悟性也可以說是“人性”,它是具體用來體現“道”的一種工具,方便的說它是一種道家的認識論,它是道家自然哲學裡對這個存在的世界的認識方式和評判標杆。廣義而言道家的“德”在先秦時期還包含著現在我們通常說說的政治學,它也是一種政治理論,它對先秦時代的人民的生活起到了一定的界限的作用。

在先秦時代“德”還被賦予有如下四個方面的內容:1、玄德,是高於這個世界上通常用的“道德”的標準,也含有以言行事的特點,可以說是一種修煉,一種言語上對於道家獨特的“德”的描述,在《道德經》裡還是有許多方面的體現如:“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這些都是以言行事是“玄德”的內容。2、無為,無為也是“德”的一部分內容。不妄為,任“道”所為,人法“道”而為,由是萬物自順“道”此為“無為”的內容。如:“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無為是道家思想的很大的貢獻,因為老子提出了“無為”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我們世間人的很多“目的性”的行為,從每方面來說消弱了“我執”自我貪著的功利性的壓力。在老子的“無為”思想下,當今社會的壓力大,許多人由於社會的壓力帶來的精神性的分裂得到調治。

3、政治,從“德”到“玄德”,從一種強制性的意識到自覺自發性的自覺意識,這是“德”裡面的對於社會國家的社會學家、政治家而言這是治理國家機器的利器。4、倫理化,當我們通過了對上面各個部分的學習,我們就會克服個人的自然屬性,消弱我們的自然習性,在思想意識的影響下我們就會被社會化,這一套思想當我們所有的人或者說一部分人去做時就會帶來一定的影響。由此及彼,有個人到社會,“德”的思想就會被倫理化。這是“德”的反自然過程對人的循化。

在這裡需要提一下的就是,“德”還是古代的仁義,價值觀念,但是它不能凌駕於“道”之上。道家所提倡的“玄德”還有一定的反一般意義上的“仁義”,就是說與一般的儒家所講的“仁義”不同。所以它反對儒家的“仁義”是要在一定的情況下才反對的絕不是苟合,但也不是胡亂的反對。它有它自己的獨特含義,即是如同上面所分析的內容。

第三個概念便是“名”,道家所講的名,即是有名就是有它自己的位置,可以用語言來進行表述。“道”是不可以用語言來表述,是道家最最根本的概念,也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概念。故“名”與“道”諱莫如深。故佛法認為一切名言都是假說,都是方便的安立,在唯識佛法裡,阿賴耶識的緣起裡認為一切“名言”都是種子,也是很早就把它表明是一種“功能”,不是一一的對應,而僅僅是一種功能性的種子。

道家認為“名”就是把人類從萬物裡區分開來的關鍵點,人用語言標明萬物,故名為萬物的標識器,萬物都用名作為區別點,因為命名之後。我們生活的世界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名言概念,都是思維後的產物。我們生活在名言的世界裡。

二、道不可言和道物關係、物與名的關係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是《道德經》原文的第一章,在這一章裡說明了“道”與“言”的關係,道與言的關係可以說是老子《道德經》的核心命題。“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第二句說明了“道”與“物”的關係,“道”的概念也由不能說,到不得不言說來詮表“道”的下降,所以也有了老子洋洋灑灑的五千言的《道德經》的所作之由來,到了第二句,從“言”到“物”,也進行了從客觀到主觀上的轉化,把如何把握真理和把握真理的方法,得到真理的方法告訴了我們,第三句和第四句“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中,可以體會到老子道出了“道”的兩個基本特徵,當我們洞察到道的時候,這兩個層面的東西都會同時出現,從這一句我們可以看出整個道德經,都會用這種方式來論述道的本質,即是從相反的兩個方面,從相互反對的同時道出了道的奧妙。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出道是逸出於物外的,物是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物是時間和空間內的存在而道則是處在時間和空間之外的,故道不受物的限制,逸出了物外。道與物的關係不僅包含了道家的創生說,即是生成論的萌芽,也包含了道家本體論的關係的萌芽,不過需要值得注意的就是道生物的關係中,如何理解“生”之的含義,如果按照文本來和整個老子的道德經的論說的含義來說,“生”應該需要理解為前緣關係的表述。而不是生硬的上一代生成下一代的這種關係。

通過解讀整個道德經我們可以理解如下:“道無終始,物有死生”是道家關於道物性質的概括,從這裡我們可以解讀出,道家在其中只是有限的承認現象世界即是物的世界(自然哲學)或者說是物理世界,但是這僅僅是有限的承認,因為他同時又深刻的質疑了“物理世界中的諸多的規律!即是質疑自然哲學所要表達的那個理不是道之理的全部。道與物還是有分離的,道、物的分立乃是道家的知識理論的重要關鍵點。道家的知識論的核心就是證悟和實踐道的真理,而關乎天地的自然的“物理”則等而下之。我們根據道家的整體的論說可以把道家的知識點的核心簡單的歸納如下:道與物是不同的,那麼把握他們的方式自然也不同。我們如果要知道道家關於證悟道之真諦的終極追求,就應該先明白道家物理學上所限定的知識論的範疇:物分為表和理,表是外在的形色,理即是萬物所遵循的規律和共性。在這兩個層面上來說感性知覺只能把握物表的形色之性,而把握物理,就是所謂物的本質和運動規律就要訴諸以概念,推理和判斷為特徵的知性能力;但是知性能力確是沒有辦法把握和證悟道的本身,這就是道家之所以提出要“絕聖棄智”的理由。

萬物無非“有形之物”而萬物之理也都是“有名之理”,因為“物物者非物”,視之不見、聽之不聞的道卻是不能像萬物一樣訴諸於形名,道的基本特徵正是無形無名,因此把握道的方式就是”得其環中”,即是不拘於形名,也不能歸結為基於形名的概念思維模式。由此可見,形名乃是道家,用以論證道物間兩分關係的理論說辭。進一步說,道家的形名理論本不僅僅是論證道物兩分的關係,更加重要的也更有意義的是由此確立關於道的真理和物的規律的知識論論證方式,也就是說道家把物問題納入了知識論的語境或範疇。

道家認識事物的時候,有形有相的東西是可以通過命名來進行認識的,即是能夠通過語言來加以把握和描摹,若果用名言來描摹就意味著通過語言本身的隱含的邏輯思維和認知方式,也可以辨知各種各樣的事物的特徵,把握其規律。這些形色之性就是繫於“物形”的“理”,因此當僅用概念思維和知性的方式認識和把握事物的規律和特徵的時候,才能把握和認知事物的“理”。所以萬物的生滅變化的規律乃是物理,即是通過概念思維和知性方式而加以認識和把握的對象。這樣就深發了道家所要論述的物理之學,也為論證實踐和證悟道從認知上打下了基礎。

綜上所述,道物的分際乃是道家立論的基礎,道家的哲學特徵也是在這裡。道家的物理學旨在闡述自然現象物的世界生滅變化的規律,即是天地之理,他具有顯而易見的過渡性,這個理論的最後的歸宿就是道家的形而上學,那麼也可以說關於道家的形而上學即是“道論”了。

三、餘論:道與言的關係

道與言的關係,是老子《道德經》語言哲學的核心問題。老子認為,道不可言,言不及道,名言與道之間是相離、相悖的關係。闡發深化老子思想的莊子在《知北遊》中說:“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知北遊》)《齊物論》中也說:“夫大道不稱,大辯不言……道昭而不道,言辯而不及”(《齊物論》)其意思都是在說,道不可言,言不及道,“道”一旦被明確“道”出,“道”便不再是“道”。

老、莊之“道”之所以不可“道”,不可“言”,一方面是由“道”的特性決定的,另一方面則是由“名”的特性決定的。綜觀老子對道的論述,老子之道有三大特徵:“法自然”,“為無為”,“體無形”。老子對道的言說,可以說整個就是圍繞著這三個關鍵詞展開的。同時由於“自然”是與“人為”是相對的,而“人為”又是與“無為”相對的。“自然”與“人為”相對,而與“無為”相應,“自然”“無為”雖然二者所說的不是同一層面上的問題,但由於二者具有一致性,“自然無為”又因此經常被聯繫起來作為道的一種屬性來談論。這樣一來,道的特徵又可簡括為二:自然無為,混成無形。《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第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第十四章“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第四十一章“大象無形,道隱無名”,正集中說明了道的這些特徵。

莊子《逍遙遊》主要是說明道自然無為,逍遙自適;《齊物論》,則主要是說明道渾沌無形,萬物齊一。莊子之“道”之所以不可言,正是因為,在莊子看來,名言的特性正是與“道”的這兩大特徵直接相對的。如果說道自然無為,混成無形,名則是人為的造作,是有形的區分。道“無為無形”,名“有為有形”,二者在性質上截然相反,相離相悖,這是道不可名、道不可說的主要原因。莊子的“道不可言”正是沿著這一邏輯理路來展開的。

四、總結——道的奧妙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即是道家的本體論,也可以說是道家的形而上學,也是道家最終極的目的即是實踐和證得的道紀!物就是萬物的所要遵循的運動規律和共性。道與物的分際清楚的體現了道家的獨特的思想精神特色。從道之“無”到道之“有”,再到道之“有”到萬物,從無形到有形,從無名到有名,從這裡的諸多的過程體現了道家所要表達的思維過程,也突出了道家的本體論即是終極歸趣,也是道家所要證悟的東西。

道與言的關係道出了道的奧妙所在,也讓我們看出了“絕聖棄智”的落腳點。道與物的關係讓我們讀出了道家所要表達的道紀即是本體論,道出了道家的創生論,道出了道與物的本質性的分限,道的概念要遠遠超越於物的概念,道含攝著物,不僅包含著物之理還含攝著超越於物之理之外的“無”的哲學。道、物、名三者的關係道出了形名學的內涵,打開了道家形名學的兩扇門,即是“有形有名”的物理學和“無形無名”的形而上學。在道家的道論裡,我們看見了道的外延還是很大的,道包含了主觀的世界也包含了客觀的世界,從“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中可以看出。也可以看出道由客觀向主觀的轉換。進入到了道到人之間的轉化。同時也可以看出道包括了所有的精神活動。“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從這裡可以看出道家的表達道的奧妙的技巧,乃至於以後的篇章也有如此慣用的表達手法,從相反的兩個方面來道出老子思想俱有很深的思維高度。也只有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道才能恰當的達到預期的效果。當我們洞察出道的時候,這倆個相反的層面都能同時出現。形而上的存在到形而下的過度是道之生活化的指導。是從至高意義上到下的轉化,道論的提出,道出了道與人的關係以及對人的現實生活意義的指導作用。

「明兰法雨」略论道家的精神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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