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的流氓?
Assholes On the Street
馬路上的“死亡陷阱”?
要注意的不止遠光燈!
這說起開車,最能引起大家關注的可能就是那些層出不窮的交通事故了。
總是會有那些沒素質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因為一些個人無知的行為就導致了每年的傷亡人數都在遞增,害人又害己。
那現在汽車的保有量越來越多,那對於行車的安全我們也一定要重視起來。所以,今天晴子就和大家聊聊這在開車的時候有哪些容易引發事故的致命行為?
1、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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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開車的時候最討厭的,首當其衝的就得是那些遠光狗了。其實現在在咱們路燈設施都健全的城市裡,打開近光燈就足夠了。
但是在路燈設施不健全的情況下,遠光燈就很重要了。只是在很多人不文明交通的行為下,安全隱患也爆了出來。
會車的時候遠光燈會讓對車司機致盲2秒鐘,開車的時候2秒鐘什麼概念?
在時速80邁的情況下,2秒鐘可就是相當於閉眼開了44米,其中的危險性也可想而知!
可是這種流氓行為很難讓交警查獲,而且極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那是不是就是因為對於遠光燈的使用沒有明確的明文規定,所以很多司機就肆無忌憚,造成了現在這種情況?
但就算沒有明確的懲治條例,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我們也應該文明使用遠光燈。
鬼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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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平時說的鬼探頭了。那光是聽這個名字就覺得驚悚,在路上遇到的話那就更可怕了,說好聽點的就是不要命的碰瓷,說的難聽點,你說是不是自殺?
那其實小時候,爸媽老師苦口婆心的和我們說:過馬路要停下來確認沒車了再過。
可是有些人就厲害了,他們擅長“以速度取勝”,不用看各方向的來車情況,靠的就是自己敏銳的第六感,閉上眼睛就一個字衝!
你說這種情況,就算是牛逼跑車配上佈雷博剎車盤和倍耐力輪胎他也剎不住!
可是像這種人的行為不僅害人害己,最後責任的認定也是很模糊。是怪司機在人多的地方不減速行駛?還是怪行人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
所以無論司機還是行人,尤其是行人都多留個心眼吧,橫穿馬路本來就不對,更別說在馬路上展現自己的衝刺技術了。
可是萬一碰到“鬼探頭”怎麼辦?老司機們常說的一句話叫“讓速不讓道”。
無論是在城市道路還是高速公路。如果前方出現緊急情況,直接用全身力氣踩死剎車,千萬不要打方向盤。
因為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打方向很可能會被其他車道上的車撞到或撞到其他的人,從而發生更嚴重的事故。
隨意急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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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特別讓人生氣的,就是開車的時候前面的車突然急剎車,有的時候我們來得及剎車也會嚇得一身冷汗。
而有的時候我們根本反應不過來,直接就撞上了,或者剎車距離不夠導致追尾前車。
那一般這種情況在高速公路的出口,或者在城市行駛中,出租車經常會做這種“坑人”的事。
可是如果我們不幸撞到了急剎在你面前的汽車,也只能認倒黴了。
因為如果前車不存在違法行為,那麼後面的車就是全責,理由很簡單,那就是你預留的剎車距離不夠導致追尾的產生,你說坑不坑?
所以說,這種喜歡隨意急剎車的人,簡直就是馬路上的毒瘤,他們為了自己的一時方便,而坑害了我們這些遵紀守法的司機,隨意急剎車和那些碰瓷的人有什麼區別?
所以,我們在路上開車一定要保持安全的車距,以免被坑!
加塞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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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那些加塞的車主了。現在各大城市的交通狀況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車多路堵。上下班高峰期也被稱為是堵車高峰期。
本來你在跟著前車慢慢的挪,這時候倒好,突然從你的側車道“嗖”的一下,半個車頭都插你和前車的中間。
本來跟車的縫隙就小,你要是反應不夠機敏,一準得直接懟上加塞兒的車,跟你後邊的車要是不夠機敏,他就直接懟你的車屁股上…
這加塞兒是實在煩人,不僅僅是危險,也是造成交通更加擁堵的一大因素,只會造成降低整個車流的速度,對於緩解擁堵百害而無一利。
除了他人因素,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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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面說的一些致命的潛在危險,作為交通參與著,我們自身也要具備安全意識,畢竟生命是自己的,可不能依賴別人。
這俗話說,十次速度九次快,超速是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所以大家一定要嚴格遵守限速要求,不超速行駛。
但是需要注意,我們也不應該在路上“龜速”行駛,有些新手司機認為速度慢下來就安全,其實速度差也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因素。
當我們超速的時候,我們比別人快,會產生速度差,同理當我們過分慢速行駛的時候,同樣會產生速度差,也很危險。
還有就是開車的時候,我們難免會和公交車,卡車這類長度比較長的車輛並排,那這些車由於車身比較長,所以在轉彎時會佔用到比較大的一塊車側的區域。
如果我們剛好停在這個區域內,就很有可能被剮蹭。
而現在馬路上魚龍混雜,潛在著各種危險因素,作為交通參與者的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希望大家不要成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那個“致命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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