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比道德重要嗎?你如何看待比賽遞國旗事件發生後,那些大談道德和愛國的人?

藝術就是謊言


關於這個問題,胡適在百年之前,就己經做過闡述。

如果一個,絕大部分人都講規則,這個社會就會成為一個溫情的社會。而如果絕大部分人講道德,而不守規則,這個社會就會變成一個偽君子橫行的社會。

規則是社會和個人的底線。每個人都不應去觸碰。如果觸碰,就應受到懲罰。

道德是高標與理想。是每個人所應追求的。更多的應是律己,而不是律他的。就是古人所說的,嚴於律己,寬以律人。這才是理想的狀態。

規則與道德,應相互促進。而後成為一個美好世界。

但是在太馬事件當中,尊守規則的何引麗,卻被人指責。

而那些突破底線的人,卻揮舞道德大棒。指責尊守規則的人。

一個人只要尊守,就應是安全的,無可指責的。

反之,就會偽君子橫行。道德被用來遮羞,道德就成為殺伐的工具。久而久之,道德水準下降。人人滿口的仁義道德,而內心骯髒齷齪。

多一些對規則的堅守,而少一些道德喧囂與綁架。胡適所說的溫情社會的理想,離我們不遠。

感謝所有為何引麗發聲的人,至少讓在下感到溫暖和欣慰。

對那些道德綁架者,有一家大媒,說的很清楚,是紙級紅,高級黑。

對胃鏡們,廣大的網友們也己蓋棺定論。她(何引麗)的國旗,還在心裡,你的無恥,寫在臉上。


bu不惑為文君


規則和道德哪個重要?應該這麼看,規則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規則要符合道德的要求。否則,規則就會有缺陷。如果規則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遇到問題時,就不能單純把規則和道德分開來討論,做事情就得要考慮規則,否則做事情就會出錯。比方說,遞國旗事件,就是忽視了規矩導致運動員與冠軍失之交臂。對於遞國旗的群眾來說,她們認為看到運動員即將取得馬拉松的勝利,抑制不住愛國熱情,在不恰當的時間向運動員遞國旗,並不是什麼錯誤的行為。可是,事與願違,恰恰就是這麼一個動作,打亂了運動員的步伐,導致被人反超,失去了這次奪取馬拉松冠軍的機會。這是多麼的可惜!對於一個運動員來說,贏得冠軍才是更好的愛國表現。非常可惜!所以說,規則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時,遵守規矩就顯得更加重要了!


匆匆過客59190387634


我熱愛中國,像愛護自己眼睛一樣維護五星紅旗尊嚴。自己在街上發現違法使用國旗行為的,自己會善意提醒糾正,還曾數次撥打12345市長熱線投訴舉報,決不允許國旗被汙損和濫用。

魏靜聲稱運動員衝刺時寧肯不得冠軍也要撿起國旗,請問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會馬拉松比賽衝刺時,大會志願者在賽道上扔一面五星紅旗,中國長跑運動員放棄金牌去撿拾國旗?假如運動員撿起國旗,敵對或其他國家運動員趁機奪得金牌,中國運動員喪失奪冠機會。國家花費鉅額資金培訓運動員,僅因為無關緊要的事情導致辛苦和資金付諸東流,他給國家形象造成巨大損失。中國和人民不會原諒他的,廣大人民群眾會認為他頭腦愚蠢,自己上了敵人的當。愛國不是掛在公民嘴邊上,也不是舉著國旗整天吶喊,而是要用行動為國爭光,需要各行各業勞動者用優異成績報效國家,體育運動員報效國家的方式就是取得比賽冠軍。政治第一,比賽第二,這是某些不學無術的政客對體育的要求。


429方寸世界


碰上豬隊友,何引麗有苦難言,只有打落牙齒往肚裡咽的份。

11月18日蘇州太湖馬拉松賽事衝刺階段,何引麗在比非洲選手領先一個段位的情況下與非洲選手爭奪冠軍。

畫風突變,賽道上接連殺出兩個程咬金,遞國旗給何引麗,可憐的何引麗不得不放緩腳步伸手出來接旗,終因幾秒之差錯失冠軍。

火燒眉毛的衝刺關頭,兩個遞旗手沒點眼力見出來半道攔截,你們特麼是非洲餘則成和王翠平麼?


事後專家顧問王曉剛出來和稀泥:遞國旗沒有錯,不必要道歉。

日了狗了!遞國旗是沒錯,但你也得看時候,在還沒有百分百贏面的時候你上去插上一槓子,害得何引麗痛失冠軍,真不知道這該叫坑何還是坑國。

國旗是莊嚴,但國旗不是用來綁架運動員,阻礙運動員奪冠的。

而且當初制定遞國旗的賽事規則肯定也是基於奪冠的前提下,沒有明確表明一定要在奪冠前幾秒披上。

中國人的好大喜功讓何引麗痛失良機,冤!更憋屈的是,有冤還沒地伸。

可嘆餘則成王翠平,八字一捺還沒落地,早早就拉響了地雷引線,競爭對手沒砸到,轟翻了自家姐妹。

你說是該罵她們呢?還是該罵她們呢?

罵是輕的,如果我是何引麗,我還會起訴,起訴她們破壞賽道規則,使何引麗錯失冠軍。

連帶捎上馬拉松主辦方。

餘則成,王翠平,你們欠何引麗一個道歉!

史上最牛豬隊友!


70後思維觀世界


規則和道德是社會穩定和諧的保障,不能把它們對立起來,如果真要比較的話,規則是第一位的,因為規則是有強制性的,必要的時候,他更能發揮作用。

“扔國旗事件”首先組織方的做法值得商榷,在一個競技體育比賽中,加入這樣的環節,本身就不妥,想問一下,即便是沒出事,讓選手身披國旗過終點,又能起到多大的宣傳愛國的作用呢?這樣做是不是形式主義呢?宣傳愛國,沒有錯,但是否應該更純粹一些呢?

現在很多人動不動就拿愛國說事兒,你還不能反駁,否則就被戴上不愛國的帽子,其實,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就是愛國。

至於把國旗掉在地上(是扔還是掉誰知道呢)就是不愛國,我認為這個帽子扣的有點大,把國旗(愛國)和成績對立起來,就更不應該了,有兩個假設,第一,那位運動員把國旗扔掉,最終拿了第一名,第二,那個運動員在國旗掉了之後,停下來撿起國旗,跑向終點,,人們怎麼評論?上綱上線是早年間政治運動慣用的做法,都這個年代了,還是別這樣了


老記27


19日蘇州國際馬拉松賽事關鍵時間點,有人在距離終點300米處,給佔微弱優勢有望爭奪冠軍的我國運動員遞國旗,導致國旗落地,痛失冠軍,後引起輿論軒然大波。

我在第一次看到"消息“時,就關注網友評論,並發表了感言:"賽會志願者在賽事關鍵時間點給運動員遞國旗之舉嚴重影響了運動員的比賽成績,致運動員情緒失控做出扔掉國旗的錯誤舉動,這是一個嚴重的教訓。如果在衝過終點之後再遞上國旗,會是另一種狀況。丟旗運動員已經認識到自己的失常,表達了抱歉,輿論對她的指責當適可而止。“

隨後在另一篇文章後面,我又發表了感言:"最後300米讓本國運動員舉著國旗比賽,還“既定設計",這還是比賽嗎?能不影響比賽嗎?這肯定是用腳後跟想出來的主意!“"這個問題的錯,也是先錯在組委會的"既定設計"上,這一"創舉"讓何引麗喪失了奪冠的希望!她的“失常"很正常!“

昨天我看了"預約之雪"的文章,《道德綁架的極致,你們把祖國的尊嚴踐踏地一文不值》。我完全贊同此文觀點。

這可以說是世界體育史上的一出鬧劇、笑話!這樣的道德綁架,令人懷疑不想讓本國運動員奪冠,別有居心!


阿中5801


蘇州市塞事組的跳樑小醜們,我僅在此向蘇州賽的組成員發出挑戰!:你們可以派出一個成員,我陪你們跑完半程馬拉松21.5公里。你們全程披著國旗,中途不準趴窩!平均配速不超過五分鐘,每公里。我看看你們的能耐到底有多大?典型的,站著說話不腰疼。蘇州賽事組的成員,是典型的跳樑小醜。

什麼是規則,什麼是道德,不要侮辱道德這個詞語!古人云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規則就是規矩。首先得遵守規矩,然後再給遵守道德。你們是用你們的實際行動。告訴中國人:中國人是不能超過非洲人的。

就像當年的汪精衛發表“中國人打不過日本人”的言論一樣。你們是在給衝鋒陷陣的將士拖後腿。你們在用國旗套運動員的時候,要是把運動員絆倒了,怎麼辦?運動員受傷了,誰負責?什麼披著國旗衝過終點,那就是愛國?那不叫馬拉松,那叫愛國巡遊。按照你們的說法,下次奧運會,拳擊運動員正要ko對方的時候。那得先接過國旗,披著ko對方。摔跤運動員只要把對方摔起來的時候。還得先接過國旗。披著國旗把他對手摔出去。那,我們的運動員不就死定了。????

你們這是在戲弄運動員,是在侮辱運動員。等運動員衝過終點之後再披上國旗不行嗎?等運動員勝利之後再披上國旗不行嗎?你們就是一群漢奸,敗類,人渣!!!!!






血紅雨花石


回答題主的問題,首先解決的,不應該是按照題主的要求,進行對比,而是應該對“對比”的效果作一個界定。

比賽遞國旗事件,雙方所持的態度有兩點:一個是比賽規則,一個是愛國主義。單獨考慮這兩點,不會有任何的異議,問題是二者發生了結合,才出現了問題。

我們對問題分析,不能說起了衝突,就直接下“二者不相容”的定義。

事實上是運動員何引麗在賽後已經作了回應:一是本人愛國,二是賽後會舉(國旗)。

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有可以使二者不衝突的選擇,為什麼一定要將二者置於衝突的境地?

因此,回答題主的問題,得先問問題主真實的含義,你的思路在哪裡?

現實社會里的人,會遇上這樣那樣的問題。能夠發現問題,是產生思考的重要第一步,會有“觸動”,是“知不同”。但發現問題後的“分析”,是學習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這也是《勸學》裡“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的“效力”。

相互交流學習,可以加關注。


呵呵講事實擺道理


規則重要,道德更重要要。一切違背道德的規則,都是不合理的規則。包括法律。


小傻瓜xrb


規則是部門的規則,道德是全社會的道德,不能混為一談。比賽是十幾年的努力到最後一拼,在爭分奪秒之際強遞國旗,說穿了不讓某人奪冠,體現尊重國旗應在奪冠之後,沒得第一你身披國旗只能是丟臉,沒一點色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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