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性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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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性與創新


勞動價值理論的討論雖然已經過去幾年了,但至今仍有不少朋友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100多年前的的產物,具有明顯的歷史侷限性,在面對我們今天的時代,遇到了嚴峻的挑戰;也有一些朋友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為揭露和批判資本主義服務的,它的歷史重任已經完成;此外,還有一些朋友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只講勞動創造價值,無視其他生產要素的作用,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如此等等。這些朋友的說法明顯地告訴人們,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對於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已經過時了,沒用了,或者說它已經失去了科學的意義與現實指導作用。為此,他們提出了所謂“知識價值論”、“科學價值論”、“信息價值論”等等,以期填補或完善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更有甚者,還有一些朋友又重新搬出100多年前馬克思批判與否定過的庸俗經濟學的種種理論(如要素價值論、供求價值論、效用價值論以及由它們構成的複合體——泛價值論等)來代替或改造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對此,筆者認為,這些朋友的種種意見和行為是錯誤的、有害的,必須予以澄清與制止。

一、勞動價值理論是馬克思研究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的產物,具有普遍的適用性

誠然,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在研究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時創立的。但是,這決不意味著他在創立勞動價值理論的過程中就只研究了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因而他的這一理論也就只適用於資本主義社會。客觀地說,馬克思在創立勞動價值理論時,首先研究的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但決不僅僅限於這一點。除此之外,他還同時研究了其他形式的商品經濟,如原始共同體相互之間的商品交換、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乃至未來社會存在的商品經濟,①等等。因而,我們可以肯定,勞動價值理論是馬克思研究了人類社會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後得出的最重要的理論成果,它適用於一切有商品經濟存在的社會。

之所以如此,這是由馬克思經濟學所運用的特殊的方法論所決定的。眾所周知,馬克思在創立勞動價值理論以及整個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的過程中,首先採用的是一種抽象的思維方法。即他首先把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都作為自己研究的直接對象,並對之進行認真解剖與研究,在此基礎上,進行高度的科學抽象,找出作為這些形式的商品經濟一般都具有的共有本質、共有特點與共有規律,並將其進行理論概括,構成了一個嚴密的科學整體。然後,他又運用從抽象到具體的科學方法,將所得到的科學理論用以指導具體實踐,認識具體形式的商品經濟。馬克思認為,這種方法“顯然是科學上正確的方法”。他指出:以往的,乃至與他同時代的一些經濟學家,他們在建立自己的經濟學體系時總是直接“從實在和具體開始,從現實的前提開始”,但“這是錯誤的”。[1]209他們這樣做的結果,使之最後得到的只能是“一個混沌的關於整體的表象”,而根本不是科學。然而,馬克思自己則與之相反,他運用從抽象到具體的方法,使之走向了科學,創立了真正科學的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包括他的勞動價值理論。他指出:我“在分析中達到越來越簡單的概念,從表象中的具體達到越來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達到一些最簡單的規定”,最後回到出發點時,所得到的“已不是一個混沌的關於整體的表象,而是一個具有許多規定和關係的豐富的總體了。”[1]210這就是他的包括勞動價值理論在內的全部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

可見,由於馬克思在創立勞動價值理論時所研究的不僅僅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而且還有其他一切形式的商品經濟。所以,他所創立的關於勞動價值理論的所有範疇、規律和原理都是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都具有的最抽象、最簡單與最本質的一般規定,不帶有任何社會生產關係的屬性。相反,如果它帶上了某種社會生產關係的屬性,就不會有真正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了。馬克思指出:“整個說來,當我們把勞動確定為形成價值的要素時,我們不是從它作為生產條件的具體形式上來考察它,”比如說僱傭勞動。恰恰相反,我們“而是從一種和僱傭勞動的社會規定性不同的社會規定性上來考察它”的。他還指出:“就勞動具有僱傭勞動的特殊的社會性質來說,它不形成價值。”[2]930僱傭勞動如此,那麼,其他社會形式下(即不論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還是未來社會的一定時期)的勞動也一樣。另外,就勞動創造價值所需的物質條件來說也是這樣。馬克思指出:“勞動本身,就它作為有目的的生產活動這個簡單的規定性而言,不是同具有社會形式規定性的生產資料發生關係,而是同作為物質實體、作為勞動材料和勞動資料的生產資料發生關係。”[2]932-933這說明,創造價值的勞動與其所運用的生產資料的社會性質也有任何關係。可見,構成勞動價值理論的一些基本範疇、規律和原理都不帶有任何社會生產關係的屬性而具有最抽象、最簡單和最一般的的形態。由於它的抽象、簡單和一般,決定了它是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最本質的規定。同時,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所以馬克思說它可以“適用於一切時代”。[1]214

其次,馬克思在創立勞動價值理論和整個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時還採用了歷史與邏輯相一致的方法。所謂歷史與邏輯相一致的方法,就是恩格斯所說的,即“歷史從那裡開始,思想進程也應當從那裡開始,而思想進程的進一步發展不過是歷史過程在抽象的、理論上前後一貫的形式上的反映……我們採用這種方法,是從歷史上和現實上擺在我們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簡單的經濟關係出發,因而在這裡是從我們所遇到的最初的經濟關係出發。”還指出:“我們這裡考察的不是隻在我們頭腦中發生的抽象的思想過程,而是在某個時期確實發生過或者還在發生的現實過程,因此這些矛盾也是在實際中發展著的,並且可能已經得到了解決。”[1]176-177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作為馬克思研究對象的商品經濟也是“歷史上和實際上擺在我們面前的”商品經濟,或“是在某個時期確實發生過或者還在發生的現實過程”中的商品經濟。這種“歷史上和實際上擺在我們面前的”商品經濟不就是包括從原始社會後期就存在的一直到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乃至未來社會一直存在的商品經濟嗎?

為了說明這一問題,不妨引幾段馬克思自己的話來作一個佐證。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一書中指出:“實際上,商品交換過程最初不是在原始公社內部出現的,而是在它的盡頭,在它的邊界上,在它和其他公社接觸的少數地點出現的。”[1]34在《經濟學手稿(1861-1863)》中,他指出:“商品生產從而商品流通也能夠在不同的共同體之間產生,或者在同一個共同體的不同機構之間產生,雖然絕大部分產品是為了直接滿足自身的需要,即作為使用價值來生產,因而不採取商品的形式。”[3]47在《資本論》第二卷,他指出:“不論商品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生產的產品,還是農民的產品(中國人、印度的農奴),還是公社的產品(荷屬東印度),還是國家生產的產品(如從前在俄羅斯歷史上出現的以農奴制為基礎的國家生產),還是半開化的狩獵民族的產品等等,……作為它們來源的生產過程的性質如何是沒有關係的;它們作為商品在市場上執行職能”。[3]47他還指出:“資本家所生產的商品,和獨立勞動者或勞動者公社或奴隸所生產的商品沒有任何差別。”[4]429在《資本論》第一卷,他指出:“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是極不相同的生產方式都具有的現象,儘管它們在範圍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這些生產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範疇,還是根本不能瞭解這些生產方式的不同特徵,也不能對這些生產方式作出判斷。”[5]133(注73)這充分說明,作為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研究對象的商品或商品經濟決不只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一種形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所有形式的商品或商品經濟。

正是因為馬克思採用了這些科學的方法,才使他從眾多社會形式的商品中,找到了商品經濟的一些共有範疇、共有規律和一般原理,創立了真正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這就是人們所知的《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篇的全部內容。馬克思在這裡所闡述的全部範疇、全部原理、全部規律,不帶有任何社會生產關係的特徵,因而,它適用於一切有商品經濟存在的社會。當然,同樣也適用於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如果從廣義上看,或從《資本論》全三卷的內容來看,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內容更加豐富。不過,在那裡,價值範疇變得更加具體、更為特殊,它被不變資本價值、可變資本價值、剩餘價值等具體形式代替了;剩餘價值也採取了利潤、利息、股息、地租等更加具體的形式了,從而帶上了社會生產關係的特殊規定性。對此,如果我們採用科學的思維方法將這種特殊的社會規定性予以處理,那麼,所剩下來的就仍然是一些關於商品經濟的一般範疇、一般原理與一般規律。如關於價值形成與價值增殖、價值流通與價值實現、價值轉形與價值分割的一般原理與規律,等等。這些原理與規律是一切以社會化大生產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所共有的,因而對於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一樣有用的。如今天,不論是在我們的一般理論文獻中,還是在具體的經濟生活中,不是一樣地有資本、利潤、利息、股息、地租等範疇嗎?同樣,不也是一樣地存在價值形成與價值增殖、價值流通與價值實現等問題嗎?它們不就是馬克思當年所創立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在今天的再現與具體運用嗎?

另外,馬克思在著述《資本論》、創立勞動價值理論時,還研究了商品經濟在未來社會的歷史命運。他認為,無產階級革命無論是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取得勝利,還是在那些落後的國家取得勝利,社會主義還將不得不保留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因為在第一種情況下,即使實現了生產資料的全社會所有,但是還不可能立刻實現“以直接社會化的形式把它們應用於生產”[6]334,因此,生產資料的全社會所有與其實現方式不得不採取相互分離的形式;如果無產階級革命在那些落後國家取得勝利,但由於生產力發展水平差異性的存在使社會的生產關係與生產方式必然呈現出複雜多樣的狀態。所有這些,就決定了社會主義不論在哪些國家獲得勝利,都必須保留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這樣,商品、價值、貨幣等仍將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經濟範疇,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等仍將是其基本的經濟規律。這將是一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①既然如此,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仍將是我們指導今天經濟建設的基本指導思想。②最後,馬克思在一生的著述與研究中,還研究了價值與價值規律在未來共產主義社會條件下的歷史命運。他認為,價值,作為一種經濟範疇,還將繼續存在,對社會勞動時間的分配與調節,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管理與控制還將起重要作用。他指出:“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消滅以後,但在社會生產依然存在的情況下,價值決定仍會在下述意義上起支配作用:勞動時間的調節和社會勞動在各類不同生產之間的分配,最後,與此有關的簿記,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2]963

綜上所述,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不論是其狹義的、還是廣義的,它們都不只是研究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產物,而是研究所有形式的商品經濟的結果。因而它們不只是適用於資本主義社會,而且對於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乃至將來的共產主義社會也是普遍適用的,因而,它具有十分強大的生命力。那種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僅僅當作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產物,只適用於資本主義、而不適用或不大適用於社會主義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

二、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唯一科學的理論,任何形式的價值理論都不能代替

由於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具有普遍的適用性與強大的生命力,所以,那種企望以“知識價值論”、“科學價值論”、“信息價值論”等來填充勞動價值理論的所謂不足成為不必要,並且是有害的。因為,知識、科學等都只是一種觀念形態的東西,不是價值形成的現存要素或力量,因而它們不可能形成價值。它們若要形成價值,必須首先作為一種形成價值的現存要素或力量存在,即轉化成人的勞動力。而當它們一旦轉化為人的勞動力時,形成價值的就是勞動而不是什麼知識與科學了。所以,所謂的“知識價值論”、“科學價值論”也是不能成立的。企望用它們來說明問題,以企填補勞動價值理論的所謂不足,還不如勞動價值理論自己來得更方便、說得更清楚、更科學。所謂的“信息價值論”也一樣如此。信息不過就是一些以贏利為目的和以現代傳播方式傳播的某種知識、情報等等。至於要說它們對價值形成有什麼作用,其道理也如上所說,最後還是要由勞動價值理論來解決。可見,所謂的“知識價值論”、“科學價值論”、“信息價值論”等,它們根本就不能成立,更起不到所謂填充勞動價值理論不足的作用。即使勞動價值理論真有什麼不足的話,那也只能是在堅持勞動價值理論自身基本原理的基礎上由它自己來完成,而決不是要由別的什麼理論來填充或修補。否則,只能是把事情越搞越糟。

另外,企望用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一些庸俗理論來代替或改造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則更是一種錯誤的、有害的主張。

讓我們先看看所謂要素價值論。要素價值論,這是與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根本對立的一種荒謬理論。它認為,價值是由資本、土地和勞動共同創造的,因而它來源於資本、土地和勞動三個方面。由此,社會財富的分配也要堅持“資本—利息,土地—地租,勞動—工資”這樣一種原則來進行,即所謂“三位一體”的公式。對此,馬克思就曾作過抨擊。他指出:“土地—地租,資本—利息,勞動—工資或勞動價格,是三個顯然不能綜合在一起的部分。首先,我們看到的是沒有價值的使用價值土地和交換價值地租:於是,一種當作物來理解的社會關係,竟被安置在一種和自然的比例關係上,也就是說,讓兩個不可通約的量互相保持一定的比例。然後是資本——利息。如果資本被理解為一定的、獨立的表現在貨幣上的價值額,那麼,說一個價值是比它的所值更大的價值,顯然是無稽之談。……最後,勞動—工資,勞動的價格,像我們在第一卷中所證明過的那樣,這種說法顯然是和價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是和價格的概念相矛盾的,因為一般說來,價格只是價值的一定表現;而‘勞動的價格’是和‘黃色的對數’一樣不合理的。”[2]923-924他還指出:“資本—利息,土地—地租,勞動—工資”是一種“異化的不合理形式”,“庸俗經濟學無非是對實際的生產當事人的日常觀念進行訓導式的、或多或少教條式的翻譯,把這些觀念安排在某種合理的秩序中。”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一方面可以“為自己的淺薄的妄自尊大,找到自然的不容懷疑的基礎”。同時,也是為資產階級服務的,“因為它宣佈統治階級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恆的合理性,並把這個觀點推崇為教條。”[2]937把價值分配當作了價值形成,從而把利息、地租等剝削收入當作了資本、土地自身的產兒,進而掩蓋了它們的真實來源,否定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對僱傭工人的剝削。這正是要素價值理論的正是本質與要害。

至於供求價值論。馬克思告訴我們,商品無論是處於什麼樣條件下,它的價值都是由人的活勞動創造的,其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供求關係解決不了這些問題。而事實倒是與此相反,即供求關係要由價值或價格來說明。早在《資本論》誕生以前,馬克思針對約翰·韋斯頓關於工資和商品的價值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觀點作了明確表示。他指出:“他不能向我說明,為什麼一定量的勞動要用一定量的貨幣來支付。如果他回答我說,這是由供求規律決定的,那我就立刻要問他,供給和需求本身又是由什麼規律調節的呢?於是他的那種回答就立刻會使他受窘。勞動的供求關係經常在變化,隨著這種變化勞動的市場價格也在不斷變化。如果需求超過供給,工資就要上漲;如果供給超過需求,工資就要下降,……但是,如果你們承認供給和需求是調節工資的規律,那末聲言表示反對提高工資便是一種幼稚和無謂的舉動,……如果你們不承認供給和需求是調節工資的規律,那我就要重新提出自己的問題:為什麼一定量的勞動要用一定量的貨幣來支付呢?”另外,“讓我們從更廣的方面來研究一下問題:你們如果以為勞動和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價值歸根到底彷彿是由供給和需求決定的,那你們就完全錯了。供給和需求只調節著市場價格一時的變動。供給和需求可以說明為什麼一種商品的市場價格會漲到它的價值以上或降到它的價值以下,但決不能說明這個價值本身。”[7]131他還指出:“即使沒有外界情況引起的供求或需要的變化,供求關係仍然可以由於商品市場價值的變化而變化。這就是說,供求關係並不說明市場價值,而是相反市場價值說明供求的變動。”另外,馬克思在批評馬爾薩斯時也曾指出:“這個聰明人不理解,在這裡所說的情況下,正好是生產費用的變化,因而正好是價值的變化,引起需求的變化,從而引起供求關係的變化,……這正好證明我們這位思想家想要證明的事情的反面”。[2]214這表明,所謂供求價值論是不能成立的。

最後來看看效用價值論。所謂效用價值論,就是以物的有用性或使用價值大小來決定商品價值量的多少的一種理論觀點。這種理論無需多少理論知識就可看出它的荒謬之處,誰都知道,物的有用性或使用價值之間是互質的,根本不可通約,因而不可能決定商品的價值;再說,就某一物品,它的有用性對不同的人又是完全不同的,因而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所謂效用價值論是不能成立的。這一理論即使是在當年也引來了不少爭議,馬克思,包括恩格斯也給予了明確的批判與否定。馬克思指出:“效用原則並不是邊沁的發明。他不過把愛爾維修和18世紀其他法國人的才氣橫溢的言論平庸無味地重複一下而已。假如我們想知道什麼東西對狗有用,我們就必須探究狗的本性。這種本性本身是不能從‘效用原則’中虛構出來的。如果我們想把這一原則運用到人身上來,想根據效用原則來評價人的一切行為、運動和關係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後要研究在每個時代歷史地發生了變化的人的本性。但是邊沁不管這些。他幼稚而乏味地把現代的市儈,特別是英國的市儈說成是標準人。凡是對這種古怪的標準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東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還用這種尺度來評價過去、現在和將來。”[5]669(注63)對此,恩格斯也曾指出:“現在這裡最時髦的理論是斯坦利·傑文斯的理論,按照這種理論,價值由效用決定,就是說,交換價值=使用價值,另一方面,價值又由供應限度(即生產費用)決定,這不過是用混亂的說法轉彎抹角地說,價值是由需求和供應決定的。庸俗政治經濟學真是比比皆是!”[8]481可見,所謂效用價值論荒謬的,供求價值論也是荒謬的,一切庸俗經濟學的價值理論都是荒謬的。

資產階級經濟學這些價值理論的庸俗本質,是否會因為時過境遷,在今天就變得正確了、有用了呢?是否可以拿來代替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呢?不會。謬誤總歸是謬誤,絕不會因為時代的變遷而變成科學。特別是這些早就被歷史、被實踐、被科學否定了的東西更是如此。至於有人到處推銷的那個所謂的“泛價值論”則更是錯上加錯再加錯,因為它不過是上述所有庸俗價值理論的集大成。只要上述諸理論不成立,它就不能成立,因而永遠改變不了它的庸俗本質。關於這一點,筆者早已經作過深入剖析,此不贅言。④

當然,筆者相信,一些朋友之所以這樣想,這樣作,其主觀願望或許是好的,甚至是非常好的。但是,也許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讀懂馬克思,尤其是沒有弄懂馬克思關於勞動價值理論的一系列方法論及原理,還包括它們的具體創立過程。同時,也因為他們沒有真正讀懂那些庸俗經濟學家的經濟學論著,沒有弄清楚它的基本原理、階級本質。所以,做出了一些違背良好初衷的事情來。對於這些朋友,我們只能真誠地希望他們能夠多多研讀馬克思主義的經典文獻,真正做到“弄懂弄通”,既弄清其精神實質,更把握其立場、觀點和方法。同時,也要多讀一些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們有代表性的論著,既懂得其基本原理,也要明白其階級本性。只有這樣,才能在重大理論問題上保持清醒與堅定,不至於做出一些事與願違或令人痛心的蠢事情來。

總之,不論是離奇的“知識價值論”、“科學價值論”、“信息價值論”,還是早已臭名昭著的形形色色庸俗的價值理論都是不能成立的。唯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才是真正科學的價值理論,任何形式價值理論都不能代替的。

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仍要發展與創新,但首先是堅持,只有在堅持前提下才能發展與創新

如前所述,勞動價值理論,是馬克思在深入研究人類各種形式的商品經濟的基礎上創立起來的。它關於商品經濟的各種範疇、規律和原理,都是一切形式的商品經濟所共有的、最抽象、最簡單、最一般的本質規定,因而可以適用於一切時代。那種所謂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僅僅是研究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產物,只適用於資本主義社會而不適用於社會主義社會的說法是不正確的。那些企望以各種其他形式的價值理論來補充與改造、乃至代替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主張是錯誤的,有害的。當然,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也要不斷髮展與創新。但是,這種發展與創新必須是在堅持其基本原理的前提來下進行,尤其是要堅持只有物質生產領域的活勞動才能形成價值、作為價值唯一源泉的觀點。只有在這個限度內來探討勞動價值理論的發展與創新才是適合的、有益的。因為這一觀點是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科學與精華之處,也是它同一切庸俗價值理論的真正分野。如果放棄或背離了這一點,自然也就等於拋棄或背離了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

現在,在經濟理論界有一些朋友片面強調發展而忽視堅持,有的甚至只講發展不講堅持,大談什麼沒有發展就沒有堅持,等等。筆者認為,這些主張和看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因為沒有源哪來的流?沒有繼承哪來的發展?難道說世界上還會有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嗎?不講堅持、不講繼承,我們發展的還會是馬克思的真正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嗎?曾記否?在經濟學的發展史上,由威廉·配第提出、經亞當·斯密發展和大衛·李嘉圖所完成的勞動價值理論,為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奠定了基礎。但是,由於階級的偏見與時代的侷限,使他們碰到了至死也都無法逾越的理論障礙。馬克思作為人類思想史上的革命家、科學家,始終堅持勞動價值一元論,始終認定只有人的活勞動才是價值的唯一源泉,最終解決了李嘉圖等人無法解決的難題,創立了真正科學的勞動價值理論。然而,另有一些人,如麥克庫洛赫等,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放棄唯有活勞動才能創造價值這一根本觀點,結果導致了古典經濟學的破產和庸俗經濟學的產生。這個歷史教訓不可忘記。現在,有一些朋友對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有許多誤解,認為它的侷限太多,不能說明現實問題,因而主張對“勞動”和“價值”作出新的解釋,創立所謂新的勞動價值理論,如“廣義勞動價值論”、“社會勞動價值論”、“綜合勞動價值論”,乃至“泛價值論”等來取而代之。這些所謂新的勞動價值理論的提出,就其作者的本意來說一定是好的,但是,卻在無意之中重複了歷史上一些庸俗經濟學家們所犯過的錯誤。他們把“勞動”、“價值”的內涵和外延無限地予以擴大,甚至擴大到了沒有邊的程度。他們認為只要有勞動力的支出就是勞動,就能創造價值,不論其形態如何,也不論其結果如何,甚至把教師、醫生、國家公務、武裝警察及與軍人等人員的勞動也都看作是生產價值的勞動,等等。另外,還有一些朋友認為,“勞動”並不是人的專有屬性,即使是生產資料也可以勞動,如機器可以勞動、牛可以勞動,甚至連大自然也都可以勞動,因而也能創造價值,如此等等。相形之下,這些朋友似乎比當年的薩伊、麥克庫洛赫等人走得更遠。但是,他們並不這麼看,反倒認為這是與時俱進,是對勞動價值理論的新發展、新突破。這不禁使我們感到遺憾與痛惜。

曾記否,歷史上有位經濟學家這樣說過:在商品經濟的社會里,“幾乎一切有關經濟利害關係的思考都包含有某種價值理論。在這個問題上的錯誤即使是極小的,也會使我們的其他一切結論產生相應的錯誤;我們的價值概念中存在任何含糊不清之處,都會使其他一切概念產生混亂和含糊。”[9]491可見,有關勞動和勞動價值理論中的任何一個範疇或具體原理都是一個事關理論全局的大問題,不可有絲毫的馬虎與輕率。因此,關於勞動價值理論發展和創新的討論,既要積極又要慎重。所謂積極,就是要堅持勞動價值理論還要發展。這種發展,我們認為,應該是在創造價值的勞動,它在形態上、結構上有什麼變化,它在價值形成和價值決定的諸環節上有什麼新特點,以及它在國際市場上具體運用的發展空間等問題上的展開。所謂慎重,就是如上所說,一定要在堅持勞動價值理論的根本前提下進行,而決不要在此之外另闢蹊徑,另起爐灶,標新立異。否則,只能是重蹈歷史的覆轍,背離我們的出發點,違揹我們的良好願望。所以,筆者認為,在發展和創新勞動價值理論的時候還是應該首先把馬克思的這一理論認認真真地學習好、研究好,真正弄清其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實質。然後,在這個基礎上,聯繫當代世界與我國經濟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探索,找出規律性的東西,並作出新的科學抽象與理論概括。只有這樣,才能有真發展、真創新。這才是我們所需要的科學態度。

註釋

①見拙作《馬克思恩格斯所預想的社會主義只有一種模式嗎?》一文,載《科學社會主義》1990年第4期

②見拙作《馬克思恩格斯所預想的社會主義只有一種模式嗎》,原載《科學社會主義》1990第4期

③見拙作《:市場經濟的理論經典》[J].《中南財經大學學報》1995.3

④見拙作《質疑“泛價值論”》與《對“泛價值論”的再商榷》,見《經濟評論》2005年第2期與2006年第5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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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馬克思恩格斯《資本論》書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9]約翰·穆勒 政治經濟學原理—-及其在哲學上的應用(上)〔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

【屈炳祥,察網專欄學者,武漢大學市場經濟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系《資本論》與市場經濟。本文公開發表於《經濟評論》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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