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光伏要闻回顾及价格走势8.20-8.27

一、欧盟取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最低进口价格要求

1、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欧盟大多数成员国决定不再对中国进口的的晶硅体太阳能光伏组件和电池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因此,最低进口价格(MIP)规定很可能在9月3日结束

2、欧委会于8月23日拒绝了一项依据EU2071/366和2017/367法规决议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进口光伏电池和组件进行反倾销过期复审的请求

3、MIP期满终止后,越南和泰国的供应商将填补中国出口商在印度市场留下的空白,而中国的出口商则将再次聚集于欧盟市场。这种情况将使竞争加剧,从而带来组件价格的降低,并有可能刺激无补贴光伏项目的增长。与此同时,"台湾和马来西亚的供应商们"将在欧洲面临中国同行的竞争,在印度市场面临来自第三方供应商们的竞争。太阳能光伏电池的价格,由于MIP 的取消及其他因素,将发生"显著"变动。

二、印度保障性关税始末

1、2017年12月,印度财政部下属的保障措施总局(DGS)发起光伏产品保障性关税调查。申请人印度太阳能制造商协会(ISMA)代表印度国内的5家光伏企业,申请对进口的光伏电池(无论是否封装成组件)实施保障性关税,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进口产品的严重损害。

2、2018年1月,保障措施总局发布公告,宣布对光伏保障性关税的初步调查结果,同时提出建议对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70%的从价税作为临时保障性关税,为期200天,而在同年4月又对外宣传取消该建议实施。

3、2018年6月,印度工商局下属的贸易救济总局(DGTR)再次就关于进入印度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实施保障性关税问题举行听证会,目前并无具体的提案公布,听证会将会再次被举行。

4、2018年7月,印度工商局下属的贸易救济总局(DGTR)针对太阳能电池的保障性关税调查提出正式建议:第一年25%的保障性关税,第二年的前6个月为20%,后6个月则是15%。2018年7月30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针对光伏产品保障性关调查最终裁决。

5、2017年8月13日再次发布公告暂缓征收

上述防卫性关税,待8月20日公听会前暂不强烈要求支付太阳能相关产品的保障性关税,至今尚未有相关结论传出。

6、印度保障性关税具体实施:

印度财政部下属的保障性关总局(DGS)针对光伏产品保障性关调查最终裁决,自2018年7月30日起,对中国、马来西亚及发达国家的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保障性关税。如若该进口货物同时被征收反倾销税,则可在保障性关税内扣除。

三、新奥能源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

1、新奥能源在综合额能源业务领域已耕耘多年,2018年实现跨越式增长,综合能源业务加速落地,全国布局,东北、西北实现突破,聚焦优质园区,批量落地项目,并购泛能科技,提升核心竞争力。综合能源销售实现营收3.69亿元,同比增长276.5%,新签约综合能源项目131个,达产年综合能源销售规模364.24亿千瓦时/年,在建项目38个,累计已投运项目46个。

2、新奥能源上半年营业额398亿元,同比增长28.1%,核心利润23.89亿元,同比增长25.3%,每股基本盈利1.64元,同比增长7.9%。

四、无补贴光伏示范项目为何仍需指标控制?

1、据悉,国家能源局将在近期组织一批无补贴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去补贴项目将于2018年10月前后开始申报,2019年3月前后开工,2019年9月30日前或者12月30日前并网发电。

2、由地方发改委协调降低相关非技术成本,并承诺保障电能消纳问题,每个申报省份的项目规模大约在300-500MW左右。在非技术成本中,土地租赁成本、接网费用占比较重,占到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

3、综合来看,控制指标,无疑是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进程的又一次推动,也是政府对光伏行业的一种保护行为。

五、中国首条量产规模IBC电池及组件生产线西宁正式开工建设

1、项目总预算为5.8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0兆瓦N型IBC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年平均创利税5549万元,2020年初投产后,

将成为国内第一条电池转换效率大于23%的IBC量产示范线,组件功率达到330瓦(60片)。

2、该项目投产后将成为国内首条低成本、高效率的N型IBC电池及组件生产线,量产组件成本2.37元/瓦,对照目前青海光伏电站,光伏度电成本可降低至0.263元/千瓦时,低于青海省火电上网的标杆电价0.3247元/千瓦时,系统效率可达到85%。

六、关于苗圈昊源等七家光伏电站伪造《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报告》的通报

1、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通信研究所通报:2018年6约-7约山东省630并网工作期间,陆庄绿晓光伏电站、茂盛源东光伏电站、板崮盛康光伏电站、南刘融邦光伏电站、黄西三锐光伏电站、东大中阳光伏电站和苗圈昊源光伏电站伪造我单位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报告,侵犯我单位合法权益,影响我单位正常业务。

2、根据山东电网要求,光伏电站并网前需进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测评单位应为国家能源局认可的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具备条件的单位基本为: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等。

七、价格走势

一周光伏要闻回顾及价格走势8.20-8.27

一周光伏要闻回顾及价格走势8.20-8.27

一周光伏要闻回顾及价格走势8.20-8.27

一周光伏要闻回顾及价格走势8.20-8.2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