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夜間在農藥店裡偷東西,把農藥當飲料喝死了,店主要擔責嗎?

自左向右


大實話:只要小偷所喝的農藥不是“禁售”農藥,那麼店主就不用擔責。

現實生活中可能很多人也見過或者聽過一些因為喝了農藥死亡,然後家屬去農藥店鬧事索要賠償的事情。當然,有的時候這個索賠要求是說得通的,有的時候則是說不通的。

最近,一個粉絲就給我發來這麼一個事,故事說的是張大爺老兩口在鎮上開了一家農藥店,晚上也沒有人在店裡看門,沒想到前一段時間店裡卻來了兩個小偷(父子倆),然而不幸的是其兒子在偷玩農藥後,因為黑燈瞎火,竟然把農藥和自己揹包裡的飲料搞混了,所以就將偷盜的農藥當成是飲料喝了,結果最後因為搶救無效死亡。次日,當張大爺老兩口來到店門口時發現圍了很多人,原來是小偷家屬在店門口放著屍體鬧事,並向張大爺老兩口提出17萬元的賠償要求。

大部分人看完這個故事估計第一反應都是這小偷死得是罪有應得,一點也不虧,這一家人還有臉要錢,這就是赤裸裸地敲詐勒索,堅決不能賠錢。誠然,從道德方面來說確實如此,農藥和飲料是小偷自己搞混的,憑什麼讓人家賣農藥的賠錢,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那可就是要分情況了,這裡的關鍵就在於大爺所賣的農藥是否屬於禁止銷售的類別。

因為之前有過一次農藥銷售類目的變動,確實是有一些農藥品類由之前的可售被劃入了不可售的範圍,而這些文件和要求也都對農藥售賣店進行了傳達。但是,一些商家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還是不顧要求和規定,在售賣店裡的禁售農藥,這則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沒出事,被查到了那可能面臨的就是罰款,但是,如果別人因為購買了這些禁售農藥導致意外發生,那麼商家就要擔責。

所以,這時候,如果小偷剛好誤飲的農藥是屬於老張違規禁售的農藥,那麼毫無疑問,老張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這就好比說,如果一個小偷偷了一個毒販的毒品,然後吃了死了,你說這個毒販要承擔責任嗎?所以說,在雙方都違法的情況下,就要酌情考慮保障受傷害更大一方的利益了。這就好比是在一個闖紅燈的電動車和一個超速的轎車相撞的時候,結果很意外的是轎車司機被撞死了,而電動車駕駛員沒什麼事,那麼這時候就要考慮保障轎車司機的利益了。

當然,如果說小偷誤飲的農藥不屬於禁售農藥,也就是說,這件事故中只有這兩父子小偷存在違法行為,而老張屬於正常守法經營,那麼老張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並且還可以以敲詐勒索或者尋釁滋事對小偷的家屬依法嚴懲。當然,無論是賠錢還是不賠錢,那個沒有死的小偷父親肯定也是要因為入室盜竊被判刑的,這則是一碼歸一碼。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位朋友提的問題讓我想起很久以前一個真實的故事,夫妻兩個吵架,老婆一氣之下喝了農藥,到醫院又是洗胃又是搶救,最後醫生髮現喝的是假藥,白忙活了一陣子,但治療費還是要出的,老婆喝到假藥撿回了一條命。老公開心死了,第二天給賣藥的老闆送去了錦旗,賣農藥的老闆倒閉了。

小偷去偷東西把農藥當飲料喝了,死了,店主是不是需要承擔責任?這個問題提的就是有問題,更是調侃大家的智商。小偷偷東西,喝農藥?難道小偷是文盲?難道小偷的嗅覺有問題?能把農藥當飲料喝的小偷智商的確有問題。

小偷喝農藥死了,與店主是沒有關係的,喝農藥的時候店主不在現場,無法阻止小偷喝農藥,更無法勸阻小偷,死也就死了,通過法醫鑑定一下就可以了,法律也並沒有規定這樣的責任,不需要負責。

以前曾經發生小偷偷東西,去追小偷,小偷滑倒磕碰死了,最後判決是要賠償。小偷自己把農藥當飲料喝了,主人是不賠償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三農信息。


踏雪尋梅jia


店家必須要負責任,而且是全責,首先一個你怎麼證明小偷是小偷?說不定這個人打算喝完後給錢呢?只是不想驚動店家罷了呢
其二:店家為什麼不提醒?為什麼不設置一個警示牌呢?提醒這是毒藥,相當毒的毒藥,人一喝下去立馬歸西,你不提示別人別人怎麼知道呢?


而且大家都知道的,敵敵畏可是劇毒啊?萬一有人不認識字怎麼辦?當成某種飲料喝下去以後那不是傷天害理?最最最重要的還有一點,那就是人道主義,店家休想賴掉,按照人道主義店家 也得賠償個喪葬費吧?要不然從犯得上都說不過去的!
綜上所述,這個店家也只能自認倒黴,必須要賠償,不過賠償對方以後呢,在這裡小編給這位店家支個招兒,讓小偷的家屬賠償晦氣費,這個必須要賠償的,有人在你店裡一命嗚呼了,這個多晦氣?以後這個店裡還敢住人嗎?還轉得出去這個店嗎?所以店家這時候可以找到小偷的家屬進行理賠,精神損失費,晦氣費等,一些列的費用,都得要小偷的家屬進行賠償!

再附加一條,名譽損失費!這也可以獲得一筆不小的賠償,當然了 小編在這裡給大家開個玩笑,如果確實小偷有那麼愚蠢的話那沒得說的,店家先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不需要負責的!!!放一百個心!!


雲山耕田人


我認為這個小偷到農藥店裡不是偷東西,而是他不想活了,是來偷喝農藥的。該店主不但不應當賠償,而且還可以向小偷的家屬索要農藥費。

一、大家都知道,現在一般的人都實行手機支付了,衣兜裡都不帶現錢了,作為小偷的日子也難過了。所以有些小偷就很想不開了,加之如果小偷的家屬埋怨小偷沒有本事,惹得小偷惱羞成怒。

那麼小偷有可能就會不想活了,但是他不想活,又不想花錢去買毒藥喝,所以只有想的到農藥店裡去偷了。



二、小偷到農藥店裡,他應當知道,農藥店裡擺放的大部分都是農藥。並且他打開瓶子要喝的時候,應該聞到農藥的味道與飲料的味道是不一樣的,而且喝到嘴裡也是不一樣的。

如果不是小偷想死的話,他也不會喝下去的,你以為他傻呀?

三、小偷偷喝農藥死了,但他的家屬一定會趁機想訛店主一把的。但是事實勝於雄辯,此案經過偵查,認定小偷確係喝農藥自殺。

那麼店主是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的,出於對小偷家屬的同情,店主只有把那一瓶子農藥錢不要了。

至此,小偷家屬還能咋說呀?


法重情深


大家好,看到這個題目,不僅讓我想起了自己過去的一件事,就是差點把農藥當水給喝了,好險,到底是什麼回事呢?

以前自己是一個廚師,在一家餐廳工作,因為到了夏天餐廳有蒼蠅,特別多,所以服務員每天下午都要給餐廳打農藥,當然,藥是用水稀釋後裝入一個大可樂瓶的,而我,因為不是本地人,和經理就住在餐廳的宿舍,夏天熱,晚上睡不著,我每到深夜都要喝水,我也給自己準備了一個大可樂瓶,專門涼了一瓶水,(多半可樂瓶的樣子)好在晚上渴了有水喝,我是不是想的很周到呢?

然而巧的是,我一般把用可樂瓶裝的水放在窗戶上,有個服務員,他把給餐廳灑過剩下的農藥也放在了窗戶上,而且都是同一種瓶子,晚上我不注意,拿起來準備喝,但感覺好像我的水變少了,然後看看窗戶上還有一個裝了水的瓶子,我才發現,原來我手裡拿的是農藥。萬幸啊!

那麼,如果小偷到農藥店偷東西,比如發現桌子上放了一瓶綠茶(其實是配好的農藥)恰巧小偷口渴了,喝死了,怎麼辦。

第一,這個小偷太粗心了,在農藥店,瓶子裡裝的就有可能不是水,這個小偷心裡應該有這個顧慮,完全是小偷的粗心所致,並不是店主有意的。

第二,這個小偷到農藥店去幹啥?是幹犯法的事,是偷取店家的錢財,本身小偷錯在先,責任在小偷,不在店家。

所以,我覺的店家無責,退一萬步講,店主人怎麼知道會有小偷,而且判定小偷會口渴,再說,這是個農藥店,農藥店裡的東西和飲食肯定分開。農藥店的東西多半是農藥,

還有,當你口渴了,千萬別去賣農藥的店裡找水喝。大家怎麼認為呢。歡迎大家點評,也希望得到專業人士的回答。


鄉村小二哥


既然你們的回答都這麼不正經,我又喜歡標新立異,那就只好正經一把了——反正美帝暫時還沒有對“正經”加徵關稅。


這麼說吧:晚上農藥店已經打烊,不再對外營業。這個時間段,無論是誰,只要是未經店主允許,通過非法手段進入,甭管丫是喝農藥死、不小心摔死、拉電閘時被電死,甚至沒偷到值錢東西被活活氣死,店主統統不負責任哦~

為嘛呢?理由很簡單:打烊後的農藥店不再對外開放,店主對於私自進入的人,已經沒有安全保障義務。所以活夠了的小偷,可以放心大膽地進去喝……

但是……畢竟人命關天吶!如果人喝了農藥後,因為身體抗毒性強或者藥不夠毒,沒有立即歸西,而是在地上掙扎,驚醒了店主。店主呢,沒搭理他,或者搬把椅子就坐在那兒看著人嚥氣……反正只要見死不救,可是要負責滴。

還有啊,假如這個農藥店手續不全,非法經營,又或者被查到出售禁止銷售的農藥,恰好被小偷喝到……那就不好意思了。。。


冀彥偉GG


小偷夜間在農藥店裡偷東西,把農藥當飲料喝死了,店主要擔責嗎?

我不是律師這問題有點難回答,問題本身有點奇葩,但小偷行為更奇葩,我想問問,難道農藥店裡會有飲料買?就算小偷不知這是農藥店,最起碼會認識字,裝農藥的瓶子難道寫的是飲料?不認識字的人也有,但在不知這瓶是什麼東西的情況下,會不會亂喝?所以說做小偷都要識字,不然真的會自己搞死自己,卻不知什麼回事。

就這個問題來看,我個人認為,這小偷自己擔責,小偷行為屬於違法,私闖業主店裡進行偷竊,自家誤喝店裡農藥,當成飲料去喝,造成死亡,店裡應該沒人關了鋪,店內發生的事情,店主是不知情的,(說明是不知情況下的事情)!


低調普通人


小偷竟然去農藥店偷飲料,喝了農藥都不知道。你說,我應該相信有這回事麼?你以為農藥是香甜可口的啊?

如果這件事我都相信,那我也會相信,店主一定會負責,而且會擔負全責。既然有荒唐的開始,就不能按常理來推測。劇情是這樣的:

話說小偷辛辛苦苦才撬開門,進了農藥店,結果發現除了農藥,沒別的值錢東西。小偷非常難過,越想越傷心,最後決定不活了,結果喝農藥自殺了。

小偷的家屬把店主告上法庭,理由是店主為什麼不留一點現金在店裡。如果留了錢給小偷,那麼小偷也就不會自殺。因此,店主要為小偷的死負責。

結果,店主真的敗訴了,從此所有開店的人都在店裡留足了現金給小偷,以防小偷在自己的店裡自殺。


樹上有條河


小偷夜間在農藥店偷東西,把農藥當飲料喝死了,可憐的店主要為此負責嗎?雖然法律上,店主需要負責,但是我很同情店家,覺得他不應該負責。



第一,從道德層面上。小偷偷東西,佔別人便宜,陰險狡猾,理應受到道德譴責。店主是一個平平凡凡的生意人,靠賣農藥為生,沒有偷搶別人東西,法律應該保護這種好人。




但是,小偷夜間死在店鋪。沒有人在場證明小偷是喝農藥毒死自己。那麼小偷的家屬一定會一口咬定店主就是殺死小偷的兇手,把責任都推卸在店主身上。這時店主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有口難辯,畢竟小偷是死在店鋪裡,而不是店鋪外面。沒有一個證據對店主是有利的。所以這個黑鍋店主背。



第二,小偷是不是傻,不認識字?還是咋的?怎麼這麼愚蠢把農藥當飲料。喝水之前,都不會看看這是農藥嗎?小偷自作自受。如果不偷東西,就不會喪命。從這兩點分析,我同情店主,覺得他不該負責。但是,活在法制社會非常現實,一切問題都有法可依,依法辦事。下面我從法律上分析店家為什麼要負責。



一,小偷偷東西要承擔法律責任,還要賠償店家的損失。但是,每一個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權,這是基本人權,法律保護我們的基本人權不受侵犯。所以,對於小偷的身亡,店家是推卸不了責任的。前段時間,一小偷偷東西不成被抓,在警務室裡喝農藥身亡,家屬向警察索賠120萬。同時,一般農藥不會致命。根據此案例,店主一定要賠償小偷家屬。二,國家規定,像敵敵畏這些劇毒農藥是要限制的,不能隨便賣給顧客。因此,店主賣的農藥是否合法還是一個謎案。



感謝大家抽空閱讀。對此事有自己看法的朋友,歡迎留言發表自己看法,同樣歡迎點贊關注。


秋KOU


我沒有喝過農藥,不知道農藥是不是甜的,但有一點我是知道的,農藥喝下去不可能當場斃命,它要經過毒性發作和疼痛的過度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如果小偷不是故意想死在你的農藥店裡,他在這段時間裡可以出門呼救,或者對醫院方向奔跑的,誰也不願意就這樣死去,


小偷夜間在農藥店裡偷東西,誤把農藥當飲料喝死了,店主要擔責嗎!
如果死在你店裡,就不好說了,除非是小偷晚上酒喝多了,口渴的狠,加上誤喝農藥,死在你店裡,或者店裡有監控攝像頭,不然的話這個責任可大可小,就要看死者家屬告不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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