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販子屢禁不止呢?

胡迎春hyc


人販子屢禁不止,誰為這些不幸的孩子買單?

人販子對我們群眾來說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多少曾經幸福美滿的家庭因為人販子的拐賣而最終家庭破碎,留下父母幾十年甚至一輩子的痛苦,人販子實在讓人深惡痛絕,恨不得將其千刀萬剮!



為什麼社會發展進步的今天人販子屢禁不止呢?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我國幾千年封建糟粕文化的殘存,這樣的糟粕文化在某些很偏遠的農村地區是有跡可循的。販賣人口屬於具有高額利潤的不法暴力行業,是具有利益鏈的買家和賣家的不法交易,人販子以販賣小孩來致富,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喪失人性進而危害社會、危害家庭。

其次,“重男輕女”的迂腐思想在中國的廣大地區仍然存在,雖然現代社會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樣”,但是“延續香火”的傳統觀念一直禁錮著整個家庭。所以,當一個家庭生了女孩之後還會繼續生,如果一直生不出男孩來就會想方設法通過其他途徑來得到,這就產生了“販賣人口”這一利益鏈------有了買家就會有賣家。



再次,打擊力度不夠。對待人販子法律應當以高壓態勢來壓制,減少此類現象的發生。《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到嬰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刑罰對於人販子由於打擊力度不夠,對人販子沒有給予致命的打擊,所以人販子持有僥倖的心理,東山再起,繼續以販賣為職業。



大家怎麼看?


孤獨的飛象


看到這樣的問題讓人揪心!

人販子屢禁不止,

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最關鍵的原因就是社會關注度,全社會應該主動出擊,如果遇到街邊要飯的小孩,發現一例就跟蹤一例,把背後的利益鏈條查出,讓中國的大街小巷再無小孩要飯。我相信每個要飯小孩的背後一定能查出更多的孩子。

在此我提議,要發動全網的力量,以後一旦遇到沿街乞討的小孩,我們一定要拍下視頻,初步收集證據然後舉報。

第二:網友們缺乏意識,不是自己的孩子沒人去管。同時我發起第二個提議:只要發現你身邊的人家裡突然多了個孩子,哪怕是多年前的事情,都可以舉報,讓那些心存僥倖的人付出代價。

第三:同時建議給予提供線索的人給予獎勵不低於10萬元。只要舉報的線索和販賣孩子經查實有關,都獎勵。特別是身邊的知情人。

第四:加大宣傳力度,全民全網防範打擊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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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屢禁不止,原因不外乎懲罰力度不夠大,利潤夠高,有市場,所以會有人販子鋌而走險,做這種泯滅人性的事情,他們肯定心裡想抓不到大賺一筆,抓到了把賣掉孩子的錢藏起來,蹲幾年出來花,如果把買孩子的判無期,賣孩子的判死刑,估計也沒多少人販賣孩子了吧。



陌生人3296


現在人販子真的很多,讓人防不勝防!我覺得這種販賣兒童和婦女的人真的該千刀萬剮,人人販子是真的該死。一個好好的家庭被人販子搞的家破人亡,就應該給予他們最嚴厲的懲罰。

可是為什人販子不能判處死刑呢?是因為販賣人口在我國刑法中的罪名是“拐賣婦女兒童罪”,並不是沒有死刑,而是沒有達到死刑的量刑標準。

我們沒有辦法更改刑法,所以只能保護好孩子!大家一定要團結起來,在街上看到有婦女小孩求救,請一定不要冷漠,選擇報警吧!你的一個小小的熱心也許就拯救了了一個家庭!如果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人販子得手的幾率就越來越少!


不再迷茫5201314


違規操作的人有很多種,比如過馬路創紅燈,黃賭毒,人販子等,反正好多好多;謀取暴利的單位企業好多好多,有房地產也有醫院等,可以說形形色色,數不勝數,在今天中國違規謀利好像是一個正常的存在,人與人之間相互折騰,好像一切都是以利益為中心進行的。為什麼人民只對醫生,和人販子特別敏感呢?的的確確特別是人販子就像過街老鼠一樣一樣滴,的確人販子可恨至極。大家想一想我們自己是不是也生活在一個利益的圈子裡的,當老闆也好,打工也好,是不是為了利益做一些違背道德底線的事情呢,算不算犯罪呢?當然這不能怪我們自己,為了生活,每個行業都不是這麼幹的。人販子可恨,我們每一個人為了生活也不知道做了多少可恨的事情。算一算,有幾個人是乾淨的。所以,中國的問題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是每一個人的問題,每一個人的問題就是社會環境的問題了,社會就像象棋,我們只是一個棋子,環境汙染了,人肯定是容易生病的,謝謝各位,個人觀點,


ANDY92399731


人販子屢抓不淨,是因為來錢快,沒成本,這是主要原因。再有我想就是打擊力度不夠,案子大多都是串案,告破後人員也抓不乾淨,婦女或兒童歸家的難度也大。政府應全力打擊倒賣人口的罪犯重罪重罰,多判死罪。還是怕死的罪犯多。競然有人提出在吾國廢出死刑,我看這種人就是給罪犯開脫。就此止吧,不對胃口就丈審核不給通過了。


葛振勝1


這還用問為什麼嗎?

利益存在即可能,自古都不缺乏為利益鋌而走險的人。

在我國還有一個特殊的“重男輕女”文化因素,為求一男孩而不得,女孩更加在歷史上從來都是被買賣的對象,有了需求和市場利益鏈就產生了。

總的來說,兒童是一個弱勢群體,保護自己、逃避危險的力量還不夠,成年人稍微有一個疏忽,他們就很可能成為罪犯獵食的對象。

販賣婦女兒童就像一顆社會毒瘤,要想完全撲滅它,不光要有嚴苛的法律,道德上的宣傳,還要消滅貧困。有一天販賣婦女兒童的弊端大大的大於利益的時候,那麼所有人都會對這種行為表示唾棄,包括這種犯罪對人精神上的毒害都可以一併消除。


稻子的人物白描


因為國家總沒有出臺一個相對於人販子怎樣處刑的準確法案。因為具體不知道如何落實與實施。按照民眾的意願的話,就是一般判處死刑。但是國家會考慮其他因素裡面。拐賣人販子,因為他有底線。如果是虐待。或者是傷殘兒童的話。有可能會被判處無期或死刑。但是隻是單純的緩賣的話,一般都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有一個非常強大的利益鏈條。在後面支撐。為那些想打法律擦邊球的人創造了機會。如果判處死刑的話。我相信。這種事會慢慢減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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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本太低,如果抓一個殺一個誰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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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太輕,人販子捉住就是死刑!我是一位寶媽出門帶孩子提心吊膽的眼睛都不能離開孩子一會兒,上次在商場空地一個奶奶帶孩子轉眼就不見了,報警看監控被人販子強行抱走了,孩子奶奶當時就癱了,親眼目睹這一切心裡特別不好受,也有了陰影,人販子也太猖狂了吧,一個孩子稍微不注意就被人販子盯上了,按這個概率得有多少人販子啊,這是我們的大家的社會,有這麼多人販子我們怎能安全生活,所以必需殺一個少一個!人販子偷孩子整殘疾乞討,從街邊乞討的孩子入手準能捉到人販子,殘疾孩子一律不準乞討,該送福利院送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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