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暴跌,礦工們必須明白,我們要鏈,不要幣!

安靜了幾個月之後,比特幣這兩天又開始不安寧了。11月14日,比特幣的價格還徘徊在6400美元左右的水平;但截至北京時間11月22日凌晨,比特幣報價跌破4500美元,一個星期內,比特幣暴跌近30%。夥伴們這幾天應該都有看到,以前天價礦機,現在居然按斤甩賣了。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曾經輝煌一時的礦工怎麼會淪落到這樣的地步?

比特币暴跌,矿工们必须明白,我们要链,不要币!

我們首先回顧一下歷史上央行關於數字加密貨幣兩大聯合公告:

一、2013年12月3日,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佈了銀髮〔2013〕第289號文,《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將比特幣定義為一種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文件明確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二、2017年9月4日,中國央行、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指出,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比特幣暴跌,礦工們必須明白,我們要鏈,不要幣!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對於數字加密貨幣的態度的是明確的,一貫的:比特幣等是虛擬商品,不是貨幣,不具有法律地位,不能流通。公開募集“虛擬貨幣”,是非法融資等違法行為。

那麼,我們在新聞報道中,也常常見到有一些國內著名的大公司,都在急急研究區塊鏈。特別是根據中國知識產權局(SIPO)披露的專利申請數據顯示,阿里巴巴,以54項專利登頂國內區塊鏈企業專利申請排行榜(2018年2月),這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在這裡,我們有一個概念,必須要分清楚。區塊鏈≠加密貨幣比特幣暴跌,礦工們必須明白,我們要鏈,不要幣!

按照百度百科:區塊鏈是分佈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簡單來說,區塊鏈是一個應用體系,它包括各類創新技術和創新概念,比如記賬技術,加密技術,投票共識技術和可信合約技術等。區塊鏈初始概念設計是去中心化的,沒有中心管理機構。所以在區塊鏈體系中,一個核心技術就是加密令牌(Token)。因為這個加密令牌具有就稀有性、不可篡改性,它也是區塊鏈記賬、形成共識和可信合約的關鍵證明,這些屬性也就讓token演化出來成了之後的加密貨幣。

因為很多區塊鏈研究是開源項目是開源的。在後來比特幣火了之後,很多人就把這個開源項目拿來改改,就形成了各種其它山寨幣,並拿來在市場推廣,收割了很多韭菜。比特幣暴跌,礦工們必須明白,我們要鏈,不要幣!

其實,如果把token這個非法的貨幣屬性去除,讓其迴歸在區塊鏈體系的令牌屬性,那麼區塊鏈技術其實是一門應用前景非常廣泛的技術,比如智能合約,電子商務,金融交易,身份證明,社交通訊等等,都有天然的優勢。所以,如我們看到,這些世界性的有前瞻遠見地大型科技公司,都在不遺餘力地進行區塊鏈技術地重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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