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虜“獵物”!縣政協主席助黑社會人員當選政協委員

俘虏“猎物”!县政协主席助黑社会人员当选政协委员

“我把李佳當朋友,他卻把我當成了‘獵物’。我被他俘虜了,當我想要抽身時,已經晚了。”

說這話的人是永福縣政協原主席劉永祥,而李佳是該縣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頭目。接受組織談話時,劉永祥充滿懊悔,但一切為時已晚。

俘虏“猎物”!县政协主席助黑社会人员当选政协委员

10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曝光5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赫然在列。通報顯示,今年6月,劉永祥已被開除黨籍、公職,成為又一個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的典型教材。

近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永福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劉永祥涉嫌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一案。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鼎立出庭支持公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莫雪虹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

俘虏“猎物”!县政协主席助黑社会人员当选政协委员

公訴機關指控

被告人劉永祥在任永福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明知李佳實施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仍予以包庇,並幫助李佳及其組織成員李飛、韋桂尤、唐桂得當選永福縣政協委員,使李佳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社會地位由此進一步提高;此外,還為李佳等人插手經濟糾紛、干預行政執法,為該組織積累經濟資本提供幫助,致使李佳黑社會性質組織得以發展擴大,橫行永福縣羅錦鎮多年,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劉永祥在擔任永福縣政協主席、縣福壽文化節組委會主任、縣城靚化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長、縣東江半島徵地工作組總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李佳、饒連發、永福縣第三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等個人和單位,在選舉政協委員、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員和單位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7.185萬元。

俘虏“猎物”!县政协主席助黑社会人员当选政协委员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永祥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明知李佳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組織,仍對該組織及其成員予以包庇;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劉永祥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具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俘虏“猎物”!县政协主席助黑社会人员当选政协委员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劉永祥作了最後陳述,對自己的罪行表示深深懺悔,但認為自己的行為不屬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打蛇要打“七寸”,黑惡勢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權力併為其充當“保護傘”的腐敗分子。嚴查涉黑涉惡腐敗、揪出“保護傘”,努力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攻堅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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