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為什麼會滅亡?

品明鑑清


1、自然災害:適逢小冰川時期,各地多災害,以西北為主。朝廷境況危難;

2、兩頭作戰:滿清山海關外虎視眈眈,西北李自成動亂不停。精兵剛打完清兵,又跑到西北打李自成,兩頭作戰,精力有限;

3、朝代氣質:縱觀明朝,每一位皇帝哪怕是曾經被俘虜過的,明英宗都表現出了不畏、無懼的氣質。整個朝廷,上至皇帝,下至大臣,在明面法統上,沒有人慫,也就是不會出現宋朝時期說,稱臣納貢,和議給錢什麼的事情,因為宋朝官員可以提,提了也沒啥!但明朝官員想提都不敢提,只要提了,立馬有人說你投降派。這就造成了困境之爭,兩頭作戰,朝廷很累的局面;

4、崇禎性格:崇禎有著天生的性格缺陷,看著好像很有主意,其實內心慌亂,大事面前沒有主意。皇太極第一次攻北京城和李自成攻打北京城這兩次事件中,完全可以看出,沒有自己的主意,總想找萬全之策,就是既不影響名聲,又能保全社稷。縱觀崇禎朝,天啟留下來的戰將很多,但後期投降的投降,戰死的戰死,剩下的都沒什麼了。如祖大壽、洪承疇、吳三桂投降。孫承宗、袁崇煥(爭議)等戰死。

5、魏忠賢之死:魏忠賢之死,很大程度上對於明朝的走向有很大影響的。破壞了東林黨與閹黨之間的平衡關係,導致東林黨一家獨大。那麼皇帝也就失去了成為中間人的平衡地位,一家獨大的東林黨完全可以左右朝政。他們代表的事江南地主利益,因此對於邊關與西北的事情,他們沒有多麼上心。而魏忠賢代表了皇帝甚至大明朝的利益。只有皇帝在,只有大明朝在,他的地位才能在。所以魏忠賢之死很關鍵。也是邊關開始缺錢的開始,魏忠賢成為皇帝的打手,本來能再東林江南地方弄到很多錢給軍隊,但魏忠賢死後,皇帝因為身份和性格侷限性,沒有那麼能弄錢了。後期短暫扶持的宦官,能力也不如魏忠賢。

6、黨爭事情:閹黨、東林黨喋喋不休的黨爭,消耗了大明朝的實力與勁頭;

7、未成正統:崇禎最大的失誤,就是沒有及時將太子送到南京。導致後來發生的南明,各派爭執正統地位的鬥爭,削弱了團結。


整體來看,滿清入關純屬機遇偶然,建立在多爾袞英明的規劃中與崇禎的性格缺陷上。也建立在中原內亂的局面中。以區區20萬八旗軍,統治了整個中原,很讓人悲涼。多麼希望天啟帝或者他爸爸能夠晚死十年,那麼局面將會大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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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說的正是大明王朝。有人說,明朝是歷史上最有骨氣的封建王朝,從未和親,從未和談,從未投降,大明朝鐵骨錚錚,那麼,為什麼大明還是滅亡了呢?明朝的滅亡不是一句兩句可以說的完的,簡單說幾點滅亡的原因。

1.皇帝雖不昏庸,卻缺少力挽狂瀾的實力。明朝的末代皇帝是朱由檢,也是大家所熟知的崇禎!據我所知,崇禎是一個非常敬業的皇帝,兢兢業業,勤儉節約,可是他卻剛愎自用,狐疑多變,從政17年,換了50多人首輔,試想換個這麼多政府主要領導人,國家大政方針怎麼能好好的推廣實行呢?而且雖然他剷除了魏忠賢,卻並沒有有效的施政,處處顯出急功近利。再加上放任黨爭,有些觀點一直認為,明亡,實亡於黨爭!崇禎皇帝,自視甚高,一心想挽狂瀾於既倒,只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紙薄。

2.黨爭危害巨大。說起明朝的黨派之爭,有東林黨和閹黨。黨爭危害重大,無數忠臣成為了黨爭的犧牲品,黨派之爭延伸無數惡果,導致官場腐敗橫行,政令不通,很多政策施行不了,官僚階級鉤心鬥角,相互傾軋,最後民心渙散,官逼民反。所以,黨爭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的滅亡。以至於崇禎自縊前留下一句“諸臣誤我”的感嘆!

3.軍事力量。明朝的軍事力量強大,可謂堅城大炮,明朝鐵騎可以完敗滿清敵軍。但是,明朝末年農民起義嚴重,大明面臨嚴重的內憂外患,一方面要對付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農民起義,另一方面對陣滿清大軍時刻的騷擾,明軍始終處於兩線作戰。軍事力量捉襟見肘,縱然戰鬥力強大,奈何無力迴天!

4.天災!明朝後期各地天災嚴重,百姓民不聊生,農民起義爆發勢不可擋,加速了明朝的滅亡。

總結起來,其實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是明朝的經濟問題,明朝後期通貨膨脹嚴重,白銀需求變大,但是朝廷無法滿足市場的白銀需求,底層人民日益貧困,導致階級矛盾加重,結合各種原因一併使明朝這一大帝國土崩瓦解!

為什麼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是明末的經濟危機呢?根據馬克思主義哲學,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明朝無法適應經濟與生產力得需要,必然導致滅亡。所以,明朝的經濟危機明朝滅亡最致命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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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問題多多:

一是明代皇權孤單。秦代以來,秦始皇建立郡縣制管理模式的中央集權,後世百代皆效法秦朝,所謂百代皆行秦政,採取皇帝和宰相分享中央權力、地方郡縣管理的辦法,地方絕對服從中央,全面確立了人治的管理模式。這一制度有利於保持中央集權和王朝的統一。

朱元璋建立明朝還是為主採取這個老辦法,設丞相、設六部。胡惟庸當宰相時被朱元璋殺了,宰相制度被廢除。不設宰相,那中央政府的日常工作誰來負責?朱元璋自己兼任,朱元璋成了大明公司的ceo,中央政府事無鉅細,由皇帝一個人裁決,這樣的情況下本應該調整嫡長子繼承製度,儘量選擇有才能的子嗣繼承皇位,可是終明之世都沒有改變。

明宣宗之後,明朝大體是按照太監和內閣兩套模式來幫助皇帝治國理政的,總體保持了皇權的穩定,又減輕了皇帝的負擔。但是,皇親國戚被完全排除在外,尤其是皇族,皇族本是皇權的一部分,所謂家國天下,但皇族一律不能幹政,不能對國事評頭論足,也見不到皇帝,這是明朝皇權設計的最大問題。

總的來說,明代的皇權高度集中,而且皇帝繼承採取嫡長子繼承製度,皇位的取得只和出生有關,與才智德沒有關係。制度設計上,不管是哪個部門、哪個單位,政府還是軍隊,離開了皇帝就辦不了事,皇權沒有受到來自太監、外戚、皇族、權臣、軍隊等的威脅。但是皇帝成了真正的寡人,沒有兄弟提醒、幫襯,沒有皇族襄助,就靠自己的自發或自覺治理這個國家。當皇帝前作為太子一般沒人搶位子,當皇帝后,一個人高高在上,埋頭深宮大院,人情世故不通,一定程度上說,明朝皇帝是無手無腳又聾又瞎的怪物。所以明朝皇帝多奇葩,經常會幹出一些蠢事。《皇帝的新裝》不是笑話,在明朝,尤其是明末天天在上演,掩耳盜鈴雖是寓言,但明朝皇帝經常幹這事。

這樣的體制對於王朝應付複雜局面是十分不利的。明朝276年間,發生過3件大事,這3件大事都說明皇權設計存在嚴重缺陷。一是靖難之役。二是土木堡之變。三是明末攘外安內。歷史上真正被農民起義推翻的王朝就是元朝和明朝,元朝的統治方式是很落後的,明朝一個偌大的王朝竟然很容易就被農民起義推翻,這是皇權固化的惡果。

二是分封制度拖掛明朝。明代皇族分封制,皇子長大後,除了太子,一律分封到京城之外當藩王,親王的長子世襲親王,其餘兒子封郡王,以此類推,最低的爵位也有年俸200擔。朱棣以後,這些藩王基本被管束,不得參與軍政事務,但是俸祿很豐厚。萬曆皇帝的愛子朱常洵,萬曆給他的莊田共達400萬畝,後來折算為每年20000兩銀子。崇禎年間,皇族已數十萬計,要花掉朝廷財政的三分之一左右。李自成、張獻忠他們為什麼起義?沒有飯吃。為什麼沒有飯吃?多餘的錢和米都在皇族家裡。

這種制度朱元璋定下後,再也沒有改過。崇禎皇帝省吃儉用有什麼用?為什麼不改?但涉及宗親,涉及龐大的既得利益,要改談何容易,不是給人造反的藉口嗎?長此以往,這個多米諾骨牌終要倒下,這個潘多拉魔盒終要打開,只是時間問題。

三是官員俸祿微薄。明朝的官俸低薄,各部尚書的官階為正二品,全年的俸銀只有152兩,什麼概念,就是守法的官員如果家裡多一兩口人,這點工資就養不活。尚書的俸銀還不如一個親王府一年開銷的百分之一,而這樣低的俸祿在朱元璋定下之後再也沒有更改過。不能說低工資導致無官不貪,因為還有大清官海瑞。工資低,那大家都窮,甚至養不活家人,活人總不能讓尿憋死,得想辦法。貪汙受賄成為官場風氣。

有人說,公務員就是要低工資,但是要有個度。如果杭州市(2017年)的警察年收入只有12000元,那麼這個城市你敢住嗎?如果杭州市以這樣的薪資招考警察,照樣還會有很多人報考。低工資讓明朝官員幾乎都成為“既要當表子又要立牌坊”的陰陽人,陰陽人當政,政府能好嗎?

四是縱容言官。朱元璋設立言官制度,本是糾舉不法、勸誡皇帝,怕皇帝犯糊塗、怕皇帝被堵塞試聽。但是發展到後面,不可收拾,打也沒用,殺也沒用。再說和低工資也有關,不折騰點動靜,罵罵皇帝實在對不起這份俸祿。你罵我,我罵你,捕風捉影,人人自危。

此外,軍事制度落後。明朝的戶籍分為軍籍、民籍,軍人是世襲的,一代為軍,代代為軍,軍隊有自己的土地,實行屯田。到萬曆年間,明朝的軍人的地位已經降低到不可思議的地步,軍戶大量逃亡,土地被兼併。而武官基本沒有文化,要打戰臨時找文官掛帥。打戰必配監軍,以前是太監,後來是文官。軍事將領在外打戰,要防止朝廷裡的小人誹謗,還要防止監軍打小報告,處處受到掣肘。

簡要來說,明朝最大的問題就是皇權孤單導致的決策腐敗。皇帝個人的喜好對決策具有較深的影響,皇帝名義上生殺予奪,但實際上憑皇帝個人的智慧和能力,無法完全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和是非曲直,這樣就無法知道群臣的真正心思,無法駕馭群臣。

管理是門技術活,提綱才能挈領,綱舉目張,否則無法做出相對正確的決策,崇禎皇帝在實際上也是昏招跌出。不要說別人來打你,別人不來打你的時候,自己內部經常斗的揭不開鍋,嘉靖大禮儀之爭、萬曆國本之爭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為一個組織,最大的腐敗就是決策腐敗。什麼是決策腐敗?就是遇上事情,決策集團無法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在較短的時間內拿出一個相對可行的方案並迅速部署執行。

舉個例子:A、B、C三個小組都要去往一個目的地,都走到了一個三叉路口,每條路都能到目的地,但他們都不知道哪個路近哪個路遠,哪個好走哪個崎嶇。A組的人為此走哪條路爭的不可開交,一直無法成行;B組的人爭爭吵吵出發了,走了一段覺得不怎麼對勁,又回頭,回頭走了一段又發現應該繼續走下去,來回折騰;C組的人簡單討論徵求意見後,有人拍板走第三條路。C組的人選的路不一定最好最快,但經過艱難跋涉,他們順利抵達目的地。這時候A組的人還沒有出發,B組的人還在來回折騰。

中後期的明朝朝廷大體就是A或B組,皇太極的清朝,已是C組了。努爾哈赤有句名言“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決策迅速,目標明確,執行有力。焉能不勝?

皇太極於1643年9月去世,清朝順利解決皇位繼承問題,皇太極的第九子6歲的福臨當皇帝,皇太極的雄才大略的十四弟多爾袞攝政,這是個英明決策,這個關鍵時刻如果皇太極的長子豪格當皇帝,不利於清朝發展壯大。

明朝制度的全面潰敗,明眼人還是可以看出來的。順治元年(1644)初,清朝大學士范文程啟奏攝政王多爾袞進軍中原,提到“明之受病,已不可治”。前面說到皇太極和洪承疇見面到底談了什麼,讓洪承疇決心投降?筆者設想,范文程能看到的問題,皇太極和洪承疇這兩個才華橫溢的人應該也能看到:明朝的政治腐敗必然導致滅亡;李自成、張獻忠的流寇作風成不了大氣候;滿漢蒙組成的清朝當時蒸蒸日上,是統一中國可靠的力量。








坐看東南了


王朝的興亡與人一樣,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規律。中華帝國一姓之大一統王朝的連續壽命,自秦始,宿命就是熬不過300年。明朝也不例外。

但有兩個王朝要拿出來特別說明下。一是劉漢,國祚400餘年,但分東西漢,中間被王莽的新朝打斷了10餘年,而且劉秀之東漢名曰中興,實乃開創,至少不是自然傳承。二是趙宋,壽命也超過350年,但分南北宋,而且趙構之南宋,偏安東南,不能算大一統王朝;北宋被金滅國後,南宋也是另立,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繼承。

明之滅亡,從王朝興亡規律而言,實屬正常。創業維艱,守成不易,敗家很快。一個王朝或一個企業能做成百年老店,就難能可貴,況乎300年!

有人又要唱反調了,為何人家日本天皇萬世一系,從未改朝換代?很簡單,日本天皇乃虛君,大多數時期沒實權,徒有國家象徵之華表;中華帝國乃君主專制,皇帝大權獨攬,所以覬覦者眾。做中國皇帝是一個高收益高風險的職業。

明朝滅亡,也有自身原因。這個自身原因跟別的朝代滅亡也差不多,比如昏君頻出,吏治腐敗,黨爭內耗,宦官干政,天災人禍,官逼民反,內憂外患,如此這般,沒啥新意。

解答完畢,諸君以為如何?


千年第二


這個題目分成兩個部分來講:

1.明代宗室的財政消耗與親藩莊田

2.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以及今天對此的看法。

應當說這是有點偏題了,但不說前面,又顯得論據不足。先要說明的是,明代宗室到了明朝中後期數量巨大,由於親疏有別,地位不同,待遇上也就差別很大。很多宗室歸到了貧宗的行列,而與之相反的是大部分藩王和部分郡王宗支卻富裕異常,顯現出兩極分化的趨勢。

明代宗支的財政消耗

“切惟當今國家有二大事所宜及時講求者:外之邊防,內之宗藩是也”,明朝從中期開始,宗室就成了與邊防相齊的兩大問題。這裡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明代宗室對國家財政的巨大消耗,這其中主要的消耗有三個方面:最受關注的祿米與祿銀;大婚、之國等生活費用;還有奏討之類的其他費用。我們一條一條來看。

先是宗藩祿米,這個由於已經有部分答案說到了嘉靖年間由宗藩祿米引起的財政危機以及隨後的改革,那我也就偷點懶,從萬曆年間開始談宗藩祿銀的支出情況。萬曆十八年六月乙酉,禮部按照萬曆皇帝的要求,擬定了一份關於宗藩的改革方案,其中關於宗藩祿米有一款“議以各府額派祿糧仍增嬴餘,截作定數”,也就是所謂的祿米定額化改革。於此同時,宗藩祿米也開始普遍折銀提供(在這之前祿米折銀的現象也存在)。換句話說,從萬曆中期開始明朝各宗藩的祿米(或是祿銀)轉為定額祿銀支放。

那是否說這之後明代的宗藩祿銀危機就解除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應當說,萬曆年間的這次祿銀改革,一定程度上還是減輕了明廷的財政負擔,但剩餘的數量仍然巨大。比如萬曆三十九年禮部設定江西宗藩祿銀定額為17萬兩,並且“永為定額,不許加派”(這是個FLAG,請大家記住),而江西布政司賦稅折銀約為83萬兩(此處採取的折銀數據源於《明代整理與研究》,原文是根據《萬曆會計錄》的分項折銀標準統計而來,下附圖,圖片來源同前),宗藩祿銀佔當地稅收的20.5%。而根據《明實錄》萬曆十一年的記載,河南的宗藩祿銀定額為26.84萬兩,而河南布政司賦稅折銀則約為150萬兩(來源同上),宗藩祿銀佔當地稅收的17.9%。

巡撫江西右副都御史衛承芳,以“宗祿之數,今浮於昔;歲派之銀,出倍於入。適今不為區畫,親與民日益俱困......”禮部具覆:“量增祿銀三千九百兩,以足十七萬之數,永為定額,不許加派。俾小民少蘇,各宗亦免重困矣。”依議行。——《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九 萬曆三十九年十一月 辛亥

差禮科都給事中萬象春往河南等處,啟親王集宗正、郡王與撫按酌議宗祿。象春隨與撫臣楊一魁,按臣姜璧題稱:該省各王府祿銀共該二十六萬八千四百餘兩......——《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萬曆十一年八月 甲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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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些對各宗藩祿銀的零散記載,比如位於陝西的韓王宗支祿銀為9萬餘兩,位於廣西的靖江王宗支祿銀為5萬餘兩(廣西布政司一年賦稅折銀也不過11萬兩而已,來源同上),位於湖廣的楚王宗支祿銀約為10萬兩。而湖廣、陝西、山西、山東、四川還有許多藩王宗支,而且還需要考慮明末分封的藩王祿銀。

命陝西撫按速處韓藩祿米,以濟貧宗。韓府在平涼,迫近邊塞,王祿三千石,其自鎮國而下至中尉女庶,踰二千五百人。每季需銀二萬三千餘兩。——《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三十二 萬曆三十五年四月 戊申

如廣西靖江王府宗支支米者一千一百有零,幼者不知凡幾,宗室養贍銀計五萬一千九百餘兩。——《松窗夢語》 卷之八 宗藩記

既然宗藩祿銀仍然高昂,那是否可以退一步,說改革使祿銀“永為定額”了呢?這個同樣也是值得商榷的。就在萬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明廷設置江西宗藩祿銀17萬兩,“永為定額,不許加派”11年後的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當時巡按江西的汪泗論就上奏強調限祿事宜,而兩年之後的天啟四年,廵按江西的田珍上奏說江西宗藩祿銀在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就已經增加到20多萬兩了,驚喜不驚喜,意外不意外?當然明廷比你還驚喜,為此禮部在天啟五年又重申江西宗藩祿銀以萬曆四十八年為新定額;並在當年的十一月推廣於全國,以天啟四年額數為定額。然而幾個月後的天啟六年七月,巡按湖廣的陸獻明直接上奏說,限祿不該適用於楚王宗支,這就有點尷尬了。應當說這次改革至少在制度上保證了宗藩祿銀的定額化,同時也讓宗室人口膨脹對明朝財政消耗的惡性增長趨勢得到了遏制,但它並沒有也不能解決問題,明朝仍要面對鉅額的財政消耗,並且這個消耗還會增長,因為藩王的數量仍在不斷的增長。

巡按江西御史汪泗論奏:“......臣謂邊餉不充患在肢體,宗祿告匱患在腹心......一曰限祿之明旨當遵......”章下部議。——《明熹宗實錄》卷之二十八 天啟二年十一月 癸丑

廵按江西御史田珍疏為宗祿勢難再加限法斷在必行內雲:查得萬曆二十九年,三藩祿銀止二十二萬六千二百有奇,至四十七年則增至二十萬六千七百六十餘兩二分而加其一以為民困,然猶四十九年積漸所至也。尋至於今不過五年而一歲所出已需至二十一萬之多——《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實錄》卷之八 天啟四年十二月初八日(注:此處萬曆二十九年祿銀數據有誤)

禮部覆巡按江西御史田珍疏言:“......查限祿奉旨在萬曆四十八年,即以此年見給之數祿銀二十萬六千為額......除親王祿外惟以見在人數為額,即後日子孫漸夥,止於原額內差等均支,匯刻成帙,每宗各給一冊,要於歲不益祿......”上是之。——《明熹宗實錄》卷之五十九 天啟五年五月 庚午

巡按湖廣御史陸獻明酌議,最急錢糧四款:......一曰宗祿。言楚宗之祿額設只十萬有奇,乃天潢繁衍缺額數逾一萬。限祿之法祗能行於他省,不能行於楚宗......——《明熹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天啟六年七月 己卯

再來看生活費用,明代藩王的生活費用對國家財政的消耗,主要有藩王之國前的養贍田;藩王大婚;藩王之國;修建府邸及其他工程;之國後對王府的供應與役使這幾項。

這幾項,我這裡就只簡要說下。明代藩王在之國(到封地)之前,明廷會劃出一塊大小不等(看皇帝心情,從幾萬畝到幾十萬畝都有)的土地作為藩王的收入,這就是養贍田。但在藩王之國後,這項收入就取消了。在明代早期,養贍田一般在一百頃(一頃等於一百畝),不過到了明中後期養贍田的數目也膨脹到了幾千頃。而藩王大婚以及之國費用也是逐漸走高,本來大婚自有定製,但從明中期開始就一路走高,先是賞賜鹽引,到萬曆間福王大婚更是花費三十萬兩;藩王之國更是弄得一路上雞飛狗跳,天啟七年更是有三位藩王同時之國的“盛況”。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張似渠奏,奉旨撥給,福王府贍養莊田二千八百一頃九十一畝,徵銀六千五百八十四兩,報聞。——《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五 萬曆三十三年正月 丁丑

賜興王淮安、儀真鹽一萬引,以助婚禮之用。——《明孝宗實錄》卷之四十九 弘治四年三月 壬寅

二十九年始立光宗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明史》列傳第八 諸王五

時壽王將之國,有司奉旨依益王事例:給船七百艘,車千四百六輛,宮人不支廩給,軍校四人共一車,車給銀二兩四錢,令自僱用。本府承奉長史等官,告王謂:“興岐二府啟行時,船九百餘艘,軍校二人用車一兩。”王遂具奏,請照二府例。兵部議謂:“前二府出京之後,官校暴橫,甚於狼虎,雖方面官亦被凌轢,餘船則裝載私鹽,余車則多索銀兩,經過地方不勝煩擾,壞亂鹽法,重困斯民,此不可以為例。且鄭淮荊襄梁五府皆仁宗皇帝之子,宣宗皇帝之弟,彼時之國所用船不過二三百艘,而軍校俱無車兩。德秀吉崇徽五府,皆英宗皇帝之子,憲宗皇帝之弟,彼時之國船亦多不過七百餘艘,軍校無車兩,宮人無廩給。而各府亦遠涉江湖,從容至國。比來所用車船,比之宣德成化中,已增數倍......”——《明孝宗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五 弘治十一年十二月 丙申

而藩王修建府邸等工程費用跟之國后王府消耗更是一筆鉅額支出,對地方財政更是災難性的。藩王修建(擴建)府邸、墳塋等工程本身就耗資巨大,而隨著宗支增長還需要面對郡王、將軍、郡主之類宗室的營建要求,到了明末惠、桂二王的藩邸更是各45萬兩之巨。另一方面,地方財政還需要負擔各王府的特供以及王府差役(民校、廚役、王府官員的皂隸柴薪等),這些在明代後期陸續折成役銀提供給王府,這些也佔去了地方役銀的一兩成。

行在工部奏:“先奉敕脩襄王府,今內官王通等及襄陽府衛,各言本處屢經旱澇軍民艱食,工力物料不給。”上令附近衛所州縣發軍夫工匠三千人往助之,物料取諸官不足宜市於民而官酬以直。仍令具數以聞,毋侵擾取罪。——《明英宗實錄》卷之四十八 正統三年十一月 癸未

本府城內原有遼府,自郡王以下至將軍、中尉、郡主、縣主、縣君、鄉君等府共七十餘處,遞年修建宮室,創造墳墓,略無停息,民疲財耗。乞定與則例,自郡王將軍以下,各有等差,房屋未及五十年者,不許輙奏修理。事下工部以為宜,從且請通行各王府如例行之。詔可。——《明憲宗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 成化十年二月 己巳

巡按湖廣御史陸獻明酌議,最急錢糧四款:......一曰藩工。言惠、桂兩藩邸之建,每邸派工料銀四十五萬兩......——《明熹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天啟六年七月 己卯

(正德)十六年題準:各王府官員柴薪銀兩,巡撫都御史轉行各屬,於均徭內僉徵。在省城者,解布政司。在各府州縣城者,俱解本府。直隸州解分守道,轉發該州貯庫。——萬曆《明會典》卷之一百五十七 皂隸

最後是其他費用。除去上述兩項外,各地藩王還經常向皇帝奏討額外收入(當然也有的是皇帝主動賞賜),這方面主要是鹽引、田地以及商課之類的稅收。再就是還有一些非法收入,像搶佔田地、私鑄銅錢、夾帶私鹽等,這些這裡就不多說了,後面說影響的時候再提一下。

弘治二年,令以湘潭縣河泊所,與吉府管業。——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六 課程五 魚課

給興王食鹽歲一千引。——《明孝宗實錄》卷之七十四 弘治六年四月 戊戌

親藩莊田

親藩莊田是另一項關於明代宗室的高關注點,這方面相關研究比較多,尤其是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對明代藩王的莊田有非常細緻的論述,我這裡也就再偷點懶,就在王毓銓先生這篇文章的基礎上,介紹一下。當然我們這裡也主要討論的是明代藩王的莊田。

關於藩王莊田的數量的統計,這個方面主要有兩個間接渠道:一個是根據明代相關的報告與記載,另一個就是清代對更名地的統計。之所以只能採用間接渠道來了解明代藩王的莊田數目,是因為明代的官方文冊像《明會典》、《賦役全書》並不列出王府莊田,而統計這些的王府文冊歷經兵火,至少現在還沒有發現有殘存。

先來看清代更名地的統計,大清入關之後接收了大量明代藩王的遺留田產,按照中國曆代的慣例,這種無主田一般都會併入官田,但清朝除去用掉的,選擇給剩下藩王田產換了個名,叫“更名地”。這也給我們對明代藩王莊田數量的統計提供了一個參考。

初,直隸各省廢藩田產奉,防免其易價,改入民戶,名為更名地——《清聖祖仁皇帝聖訓》卷二十一 康熙九年正月 己酉

不過即使是更名地數目清代的相關記載也不全,而且詳細情況一般零散記錄在地方通志上(有的省份有全省的數目,比如陝西、山西;有的只有部分府縣的數字,比如山東、湖南、湖北;還有的省份乾脆沒有,比如江西、四川;另外還有河南是與衛所田土合併記載的)。根據王毓銓先生的統計結果,光清代陝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記載的更名地數目已達17萬頃(其中河南的數字是王先生根據《河南通志》內更名並衛所項11.4萬頃減去萬曆《明會典》內河南衛所田地數字而來,湖廣兩省只算入有記錄的數目)。

可以看到,僅陝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的更名地數目已達到驚人的1700萬畝,而更名地並不能與明代藩王莊田的實際數字相比。首先是在明末混亂情況下,各王府覆滅後,農民與豪強對王府莊田的奪取;這一部分雖然在清軍到來之後被掠奪走了一部分,但清初記錄顯示當地農民仍保留了許多,詳細情況可參考王毓銓先生的研究。再就是清軍入關之後,對王莊的二次侵佔,比如王毓銓先生就引用了大量清代順治朝各地巡撫的報告題本,裡面多次提到明代藩王的田土被豪強大量侵佔,這也引起了順治十三年的大清查,但清查之後仍有記錄顯示隱佔未查報的。另外就是清初對功臣的大量賞賜,比如王先生就談到順治元年利用代王府房屋莊田對從軍效力的有功將士進行了賞賜。最後就是清朝後來自己革除了部分地方的更名地項目,比如:

革山東益都縣更名地。——《清高宗實錄》卷之十八 乾隆元年五月 乙巳

再來看明代文獻關於藩王莊田的記載。明代藩王的莊田包括兩部分:一個是皇帝欽賜的;再一個就是自己擴張得來的(一般為搶佔、奏討、投獻等手段)。

原本在明初,並沒有賜田的定例,能得到皇帝的賜田的藩王也不多。但從仁宗開始,親王就藩乞請得到賜田就逐漸增多,再往後基本就成了慣例,而賜田的數目也越來越多。成化年間賜田數已上千頃,嘉靖、萬曆、天啟諸王就藩賜田更是多達數萬頃(潞王受田多達4萬頃;福王乞請4萬,經過群臣討價還價給減到了2萬;天啟年間瑞、惠、桂三王就藩賜田數是各3萬,但地方直到熹宗死都沒有括到,其中瑞王只括到8千,惠、桂二王在湖廣總共只括到1萬,這也讓熹宗十分憤怒),另外王毓銓先生文章裡還有許多其他藩王賜田的記載,但很多不完全,並能體現藩王的實際賜田數,而且即使如此仍然有許多藩王的賜田數目沒有得到記載或只有模糊記載。比如四川的蜀王號稱“富甲天下”(具體可參見蜀王府),而如此富裕的原因,普遍認為是四川有兩護衛的軍屯土地被劃歸到蜀王名下所致,以致成都府沃野的“十分之七”都屬蜀王(可能有誇張)。

景王就籓時,賜予概裁省。楚地曠,多閒田,詔悉予之。景籓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萬頃,部臣無以難。——《明史》列傳第八 諸王五

臣嘗見蜀府,有二護衛屯田之利,富甲天下。——《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百二十二 譚襄敏公奏疏 論理財疏

四川巡按孔貞一言:蜀昔有沃野之說,然惟成都府屬自灌抵彭十一州縣開堰灌田故名焉。近為王府有者什七,軍屯什二,民間僅什一而已......——《明神宗實錄》卷之四百二十一 萬曆三十四年五月 丁酉

藩王莊田的非欽賜部分就比較複雜了,因為明廷並不歡迎這種行為,也因此明朝時常有針對藩王搶佔田土和接受非法投獻的打擊行動,比如組織清查、退回田土以及納入當地冊籍。關於這部分莊田的數目統計也多出現在官方的清查行動中,但這些數字顯然遠不能反應這部分的數目(比如王毓銓先生在文章中舉的吉府案例,崇禎十五年長沙府知府堵胤錫上疏說光長沙、善化兩地就有七八十萬畝土地被納入王府名下,不過這裡應該是有誇張了)。

需要注意的是,明代藩王莊田的這兩部分在待遇上是有不同的,欽賜部分往往受到明廷的保障,基本不會受到衝擊;而非欽賜的部分就不一樣了,一旦遇上整治,會遭遇被要求退回或是改革的命令。另外還有些情況,後面談影響的時候還會提一下。

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以及今天對此的看法

這裡我解釋一下,明代宗藩是存在正面行為的(包括捐助、宣傳正能量等),但一個是涉及不多,再一個就是也少。明代宗藩的負面影響基本可以歸結於三個方面:一是對財政的消耗、二是兼併影響稅收、三是惡行累累。

由於前邊已經提到了很多,我這裡也就只補充幾點。首先是很多答主提到的宗室祿米拖欠問題,應當說這是事實,而且到了明朝中後期拖欠的也很厲害,尤其是部分貧宗。比如我前邊說到的韓王宗支,萬曆二十八年到三十四年共28季被拖欠了60多萬兩,基本等於沒給。那是不是可以據此說,宗藩的財政消耗並不大呢?這個我分兩點來說:第一點,明代宗藩祿米或祿銀拖欠的部分會被明廷已其他方式所補償,比如上面說的韓藩就得到了鹽鈔、樁棚銀的補償並且拖欠的部分也在催徵,另外各宗藩還存在挪借地方財政的現象,比如湖廣地區萬曆三十一年到四十四年被諸宗挪借了100多萬兩;第二點,支出拖欠問題在明代各項支出中都有,不僅是宗藩祿銀而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宗藩等問題導致明廷陷入財政危機引起的,稅收收不上來,分的自然也少了,比如陝西平涼府負擔的祿糧是12萬多石越來越難徵收,有時只能收到一兩萬,拖欠也就隨之而來。作為明代宗藩體系主體的各藩王,通過各種手段彌補本宗祿銀,自然使得宗藩祿銀的大部分仍然支出出去,但留下的後果卻是地方財政左支右絀。更何況大量拖欠本身並不能說明問題就不存在了,正如明末邊鎮軍餉拖欠嚴重,但它仍然是明廷最大的財政負擔。

湖廣巡按御史彭宗孟奏:...諸宗告急則任意那借,自三十一年至今業借支一百餘萬矣。不早為區處,長此安窮...——《明神宗實錄》卷之五百四十七 萬曆四十四年七月 壬辰

...象春隨與撫臣楊一魁,按臣姜璧題稱:...其每年布政司放給祿銀,須盡存留徵完銀兩,盡數支給;有不足,則取雜派工價、商稅及新增地畝等銀湊給之;不足則於解部贓罰、歷日等項銀兩量留給之...——《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 萬曆十一年八月 甲寅

今平涼府一十州縣,額徵邊儲祿糧共計一十二萬七千九百八十餘石,歷年所完,有五七萬者,有三四萬者,甚有一二萬者,以致迫於窮乏,不顧禮義,凌侮有司,肆無忌憚...——《松窗夢語》卷之八 宗藩記

其次,明代宗藩除去對地方財政的壓榨,同樣也對明代重要稅收項——鹽法造成了巨大沖擊。這裡一個是部分藩王得到了皇帝的大量鹽引賞賜,還夾帶私鹽,對明代鹽法造成了巨大的紊亂。另外就是鹽運司的鹽銀被挪為宗藩祿銀,主要是河東鹽運司。由於明代鹽法複雜,我這裡就只介紹下河東鹽運司一些比較明顯的情況。根據《萬曆會計錄》,在明代中後期河東鹽運司每年可提供大約20萬兩的鹽銀,其中四千多解運太倉庫,七萬六解宣府,四萬三做代王祿銀,七萬四給山西布政司抵補民糧。而根據《大明會典》給山西布政司的那七萬四就是為了抵補各處祿銀(此處原先敘述有誤,已更正)。

戶部請令山西運司每歲鹽花盛結,於常額外再撈二十萬引,開市以備王府祿糧之用;如歲傷水撈,仍供正額。從巡撫都御史王珝奏也。——《明武宗實錄》卷之一百十九 正德九年十二月 丙申

(嘉靖)二十七年題準:河東運司,每年該解山西布政司正餘鹽內,動支四萬三千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徑解大同府收貯。補給代府原額祿糧不足之數。——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八 廩祿一

(嘉靖)二十七年議準:河東運司正鹽四十二萬引,該銀一十三萬四千四百兩。除解宣府年例八萬兩外,剩餘五萬四千四百兩,並餘鹽五十萬引,折銀六萬四千兩,共銀一十一萬八千四百兩。內除四萬三千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徑解大同府,補給代府祿糧。其餘七萬五千二百八十三兩二錢,俱解布政司,抵補民糧及通融處補祿糧,各王府不得另行奏討,徑自支取。——萬曆《明會典》卷之三十三 課程二 鹽法二

再來就是明代宗藩莊田兼併引起巨大的財政危機。這裡面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藩王莊田的免稅權和管轄權。我這裡就只簡要說下,更詳細的可以參考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

先來說管轄權,明代藩王莊田的管理有兩種方式,一個是自行管業,另一個就是部分答主提到的有司代管。有司代管始於成化六年,在這之前藩王的莊田甚至祿米都是自行徵收的。但這個措施很快就遭到反覆,比如就在弘治十二年,岐王與興王就得到了孝宗的許可重新自行徵收,吉王也是在弘治正德年間得到了許可,更糟的是還有很多藩王並不遵行,比如德王。到了明代後期,得到了自行管業的許可的藩王就更多了,比如福王更是一開始就得到了自行管業的許可,還有像德、楚、秦王這種我們間接瞭解到的許可。更不用說對非欽賜的田土了,所以明廷才會要清查,要都代管了,還查什麼。

戶部言:“晉府莊田,近因本部題行有司徵收今管府事,寧河王欲乞照德、楚二府例,自行管業取自聖裁得旨這莊田著該府自行收管。——《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一 萬曆十一年九月 壬寅

戶部覆河南、山東、湖廣各撫按疏言:“...福王因徵解而求丈管連跨三省遍遣中官雖有不許擾害之...且自行徵收謂有秦府事例...”時部寺臺省衙門各疏言之。——《明神宗實錄》卷之五百二十九 萬曆四十三年二月 辛巳

另外我這裡補充一下,有部分答主說明代藩王莊田子粒徵收很少,這個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說了。自行管業我就不說了,就是在有司代管的情況下,畝收三分也是不能保證的。比如,山東德府莊田,每畝就是徵租二斗,只有清河縣是例外,就這當地有司還奏報德府官校有去加徵的。

六部三法司等衙門尚書姚夔等奏:“...一河南、山東、北直隸土田,洪武、永樂年間許民開種永不起科。高阜低窪處所,聽其採柴草、魚鰕以自給。比來王府及勢家,多謂空地棄閒,請為已業。民無田者,仍佃種之,每畝納谷二斗或三鬥者,人多怨諮。自今可定其數,瘠土納五升,沃土不過一斗。仍諭勢家,勿得請閒田,與民爭利......”疏入,詔曰:莊田子粒不必定數,但不許多取......——《明憲宗實錄》卷之七十六 成化六年二月 乙亥

初,德府莊田每畝準徵租二斗,在直隸清河縣者,成化間以畿民勞困,減至五升,仍命其餘不得比例。至是,臨清州民奏稱,本州莊田與清河接壤,事同一體,亦請量與減免。戶部議覆,上曰:先朝己有成命,臨清不得比清河例,其徵如故。——《明孝宗實錄》卷之二十七 弘治二年六月 甲寅

然後就是藩王莊田免稅權的問題,這個就有點複雜了,尤其是涉及到明代賦役的徵收細則,我就只非常簡略地說下,更細緻的可以去參考王毓銓先生的《明代的王府莊田》和一些有關明代賦役的書。明代藩王欽賜的莊田、人戶是免稅免役的。非欽賜的部分,理論上民田人戶部分要一體納糧一體當差;原本是免稅田土人戶部分也要服部分勞役。但從實際情況來說,一個是要看能不能查不來,再一個就是登記的部分也不一定就能徵發賦役。我這裡以王先生文章裡引用的吉府案例為例,簡要談下:吉府光在長沙、善化兩地就兼併了當地四五成的土地,按照時任長沙知府堵胤錫的說法,當地的賦役全部由剩下的民地分攤,苦不堪言,最終導致民變。可見從實際情況來看,藩王的兼併行為可以說極大的影響了明廷的財政徵收,同樣也是明末的重要問題。

吉藩分封百十餘年,宗支繁衍,閹校蔓延。除租祿之外,十分長、善之田為兼併者十之二,為投獻詭寄又十之二。惟此兩邑荒疲之民以六分瘠土輪十分重賦,當十分苦差,骨痛腹誹,匪朝伊夕。同知王秉乾近署縣事,疾首民艱,求治過急,三上啟于吉王,為善(化)民請命。未幾而郡王宗室群譟於府(長沙府)。僚屬俱閉戶倖免矣。又未幾而旗校撲捉里民於市,莊閹(管莊內官)榜掠里民於野。以致善(化)民一聚於南倉,長(沙)民再聚於北郭,而闔邑告變矣。斯時也,以千萬人之同情,負百十年之沉痛,亦何憚而不為。決以燎原,勢幾不測。——《堵文忠公全集》1 直陳顛末疏 , 轉引至王毓銓《明代的王府莊田》

至於明代宗室的種種惡行,這個太多了,我原本不想多提,但一點都不提也不好,隨便找了兩個例子。都不是親王、郡王之類的,再一個也都不是地方官員奏報而是藩王自己奏報,這總不是誣陷吧。

遼王寵涭奏:鎮國將軍恩鑡、恩鏎、恩槍,奉國將軍恩稠、中尉恩䤥、恩煉、恩鋼等,聽儀賓袁鏞招集惡少,奪人財產,棰死平人。上惡其不道,命鎮守湖廣左監丞劉雅,密啟遼王,拘恩鑡等幽之,其所集兇徒,即遣人往捕並袁鏞等,皆問擬明白以聞,不許疎漏。——《明孝宗實錄》卷五十六 弘治四年十月 丙午

岷王定燿奏:“臣府僻在邊隅,密邇洞苗,土人故為夷風,所染不習禮義。比者宗儀繁衍,日就驕佚。或收方外術士燒煉丹汞,或強掠良人子女,或詐索軍民財物,或追收息錢,侵奪民利,格死平人,或結無賴惡少遊獵畋漁,或擊鼓彈絲,夜遊城市。本府一切公事,故稱疾不來,來又喧譁,不敬臣。以前後敕諭宣示禁約,歷年久遠欺玩如故,且敕有定製,事變無窮。乞重降敕諭,俾臣奉以從事。”上從之,令改敕,賜王嚴加鈐束。——《明世宗實錄》卷之五百一 嘉靖四十年九月 甲午

最後就是回答本題了,扯了這麼多才扯回來。應當說,明代宗藩是導致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個如果是單獨研究的話,大多都會提到。但知乎也不是做這個的,而且單獨提到這個因素的題不多,提到了的話自然就會說到,比如本題。而在其他問題下,起碼我還是看到很多提到了這點的,但不是單獨說的話,很容易把這個問題與其他問題一起歸結到封建中央集權制度上。這個說實話,單獨責怪明代宗室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這個問題只是明代高度扭曲皇權統治下導致的其中一個後果而已,一般會把宗室的批判集中到皇帝或者皇權,乃至是制度上。


劉侃而談的話


天災人禍,陝西甘肅等西北連年受災,百姓流離失所,各種苛捐雜稅,使流民增多,官吏不做為,朱姓王爺佔據了大量土地和錢財,關外後金崛起,皇帝優猶寡斷,君臣猜忌,面對內憂外患和各種不利因素,應急不利,決策也失誤,沒能貫徹攘外必先安內的方針,沒分清主次,造成李自成農民軍成了氣侯,關外也損兵折將,最後被內亂所害,造成滅亡。


歸家的綿羊


歷史小冰河期帶來的連年大旱,導致多年饑荒。

西班牙被滅國,導致南美白銀無法流入中國引起白銀慌。

內部黨爭和腐敗也是原因之一

龐大的皇室成員成為巨大負擔。

主要這四個吧


浩一一一


無論哪個朝代,腐敗都是滅亡的最重要原因


皇協Jun精銳


朝代更替自然現象,人類都是逐漸滅亡,地球也是逐漸崩潰,何況一個朝代。莊稼熟了就收割,飯熟了就吃,人老了就死。萬歲,永年這只是祝福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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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治國,由理學為基礎的邪教造成的。等等還沒完,清朝他們繼續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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