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臨時工在被拖欠工資時不走法律途徑,而選擇採取過激行為?

留住斜陽


原因只有2個——首先是不信法,其次是不懂法。

不信法體現在行為的前後各個階段上,比如為上崗競爭而不籤勞務合同,那麼走法律途徑就缺乏依據;而在認為權益被侵害時,更容易要麼忍耐、要麼玩命的走極端,根本不相信法律能提供及時、合理的保障(法律時效方面也確實容易出問題)。

不懂法的問題也是一樣,比如不懂得什麼算證據及證據的有效性,就難以在與資方交涉過程中固定現有證據、補充完善證據鏈。

而在行為上,因為不懂法的自卑與相信法不責眾的衝動,一旦採取主動就喜歡走極端,包括將有理的訴求變成雙方過錯的糾紛,然後更加堅定不相信法律的錯誤。

這些人權利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是他們在為自己不懂法的缺點付出代價。

而從社會進步的角度,幫助他們依法討回應得利益本身,就是督促他們學法、信法的最好方式,也是提高社會整體和諧度、降低不法行為的社會成本的最好方式。


理得心安


衙門八字開,無錢莫進來。更不要提各種繁瑣的手續表格報告,還要承受臉色,踢皮球。全部流程走完拿到了錢還不夠整個過程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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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務實網的工作就是幹工程,一直與民工在一起,而且,求真務實網最愛說實話

所有吆喝走法律程序的人,首先肯定他絕非農民工。二是可以肯定他不知民工的苦,沒有象民工一樣被欠過薪資。三是更可以肯定他從未以法律程序要過工資。

我們先說這法律程序。

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

再請檢察院抗訴。

三年了。

人生有幾個三年?

所以從時間上看,哪個民工經得起這時長?告狀的結果是穿褲衩。有這工夫,不如再到別處幹,吃虧一次,權當教訓。

再一個,經濟上也不允許。

明白了不?

當然,請求真務實網幹勞動監察,不會有一個欠薪的。


求真務實網


拉倒吧!人家既然想賴你的工資,就老早就做好了準備。勞動合同?有一式兩份,你簽完名過一陣子說那你的那份做個啥事,拿走就不給了。要也要不回來,你都上班一陣子了總不能白乾吧?得!繼續上班,等工資發不下來了,你去找法律。法律會告訴你:你這樣是不行滴,你的有勞動合同,至少你得有證據說你目前工資是多少。不然你就算勝訴也不過是按最低工資1000算,你說法律還有什麼用?我說的還是一般公司上班的,至於經常農民工鬧事的工地,那就更是另一種情況。

首先他們文化低,好糊弄,有些沒有勞動合同,有些有但是不在你手上。其次他們工資不是現發,都是至少半年一年才發的,因為包工頭也沒錢,他們前期也是自己墊。能跟著包工頭乾的都是之前跟他幹過,拿過工資建立基本信任的。等包工頭工程虧了或者甲方拖延工程款,包工頭資金鍊一斷就發不出工資了,這個時候你去要工資也沒用,包工頭不會說不發,但他會拖著,你找法律也沒用。


L阿巴瑟


這種現象確實存在,甚至在某些領域、某些地區比較多。

那麼,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有的地方和領域,類似問題很少,或基本沒有呢?這就是問題的關聯了。

事實上,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誰也不願採取過激行為,都想平平安安、穩穩當當地過日子。可是,就是有些地方、有些企業、有些單位,不想讓他們過安穩日子。辛辛苦苦工作半年或一年,該給的工資不給,怎麼說、怎麼爭取也達不到目的。到有關方面反映,更多的也是協調。而所謂的協調,也是隻說不做,或者百般拖延,甚至推諉,讓臨時工們怎麼辦?

殊不知,凡事做臨時工者,大多是家庭條件比較差的,或者是農民工。他們原本就是弱勢群體,就應當得到同情和照顧。可是,反而受到利益損害,怎能不讓他們氣憤。

說到走司法途徑,且不說他們對這方面不是很熟悉。就是熟悉,只要數額不是很大,也很難得到司法部門的全力維護,時間等不起,起訴也難以達到目的,甚至會出現惡人先告狀的現象,使利益難以得到維護。所以,融容易對臨時工的心理形成打擊,迫使他們採取過激行為。

也正因為如此,法律援助就顯得十分重要。如果有完整的法律援助體系,且能夠切實維護臨時工的合法權益,那麼,臨時工也就會在利益受損時,請求司法手段維護權益。


譚浩俊


對於底層人民來說,法律的成本太高了,不管是去法院還是勞動仲裁,都不是幾天就能解決了的,而他們要靠那些拖欠的工資去生活和養家。拖上幾個月,這些人是去外邊繼續打工掙錢還是就在這裡耗著?耗的時候不但不能掙錢還要有基本的吃住問題。還有這些人法律意識不強,即使有理可能打官司也會輸。他們選擇極端手段對於他們來說是最直接最快的辦法。但有一些奈何,誰也不願意冒險去做極端的事情。


進哥140964312


走法律程序更不容易才使的那些老闆不怕你去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立案難,審判難,判決時間長難,老闆有錢上訴,還要繼續交費,贏了執行難,還要交執行費,,還要提交被告的財產情況,幾年下來應該拿回來的錢也沒有了,,現在的法律真的是打不起官司啊!老百姓知道,老闆和無賴更清楚所以他們不怕!


老友7071715772740


打上半年工,拖欠工資去法院排上二年隊,況且有些農民工還不在打工當地居住,如果真的走起司法途徑,那三回五回的去法院等候案件了結,除去車船路費,就是真的把官司打贏了,被拖欠的工資也就所勝無幾了,而且這樣的官司還𣎴如𣎴打,並且就等著下次打工繼續挨坑!


李德才21


法律途徑是挺麻煩的一個過程。不然怎麼總是有拖欠工資的問題屢糾不止,經常發生?但是卻是最有效辦法之一。

採取將老闆暴打一頓的過激行為,有時候也確實省事奏效,卻是下下策。遇到不省油的燈那樣的老闆,寧讓人吃虧,不讓錢財吃虧。他可以順勢虛張聲勢而去醫院檢查醫治保養一番,緩解了疲勞,往往是財迷心竅老闆所企盼的一種結果。

自己由有理討要被欠工資,而釆取過激行為變成了違法事實。擔誤了工夫,造成了新的損失,於事無補,頻添了煩惱。

走法律程序,向法院請求訴訟,請律師雖然麻煩,法院也存在執行難的問題。儘管這樣,也需要走法律程序方為上策。


莫忘初心242650426


要不到工資的一般都是小工地,或者老闆是從大公司承包出來,帶大家幹,都沒有籤合同,也就沒有保險,要是正規公司,你不籤合同,人家還不成,再就是有時候活不多,大家都是口頭約定,一般不會反悔,你要是碰上無賴,你就認倒黴,要不你就比他橫,要不來,就認倒黴就算了,不要錢要不來,還把自己氣壞了身體,找勞動仲裁,上法院,有以下幾點弊端,1.要的資金不多,2.剛開始就是口頭協議,沒有合同,也就是你沒證據,3.仲裁中心,法院人家是工作,有你的事,人家也按點上班,沒你的事,人家也是按點上班,可你就要天天跑,今天要這個證據,明天要那個材料,因為不專業,不知道多跑多少次,還要保證人家隨叫隨到,不然人家會說,你的事,你都不重視,4.有時還被工作人員嘲笑,說現在的人沒法律意識,不知道籤合同,不知道留證據,就屁大點活,再有時甲方會不高興的,認為不相信他,等等原因,等等的,最後因為耗不起不了了之,還有就是有些機械設備的錢,有些部門不管,我也要過錢,對方是臨洮田萬東,欠錢兩年,左右的理由就是不給,我能把他吃了,不能,最後寫條幅才要上,今年7月份,榆中新營的郝德生把活包給個姓趙的人,說好的,趙不給我,他負責,3850元,最後郝德生也沒負責,榆中縣劉家灣做的蓄水池的照片我拍了幾張,也不知道質量合格不,最後,我就不要了唄,錢要不到,就是錢受損失,生氣不合算吧,這就是我對農民工討薪自己的感受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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