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嗎?

盞燉


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

人總有一死,有人死的安詳,有人死的痛苦。尤其是對於臨終前遭受了長時間慢性病的老人來說,活著反而是一種折磨,如果安樂死可以立法,那麼他們也許可以早一點逃離病痛的折磨。

我曾經見過長期臥床整個背部臀部爛出一個大洞,流膿生蛆渾身臭氣的老人,被扔在臭氣熏天的舊屋裡面自生自滅。我也曾見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滿身大便,兒子們離得遠遠的,同病房的病人也都不願意跟他一個屋,老人不能動,只能躺在大便堆裡面。

如果活著只剩下痛苦,如果活著毫無尊嚴,那活著還不如有尊嚴地離開!

之所以安樂死有太多的爭議,因為牽扯到太多問題,醫院,醫療,倫理,如果有法可依,就可以有辦法可循,有步驟可以走,有條例法律可以依照。這樣最起碼可以有這個選擇,能夠讓無望治癒,又生活在痛苦中的人早日解脫。


婦產科女司機


因為我在臨床工作中見過很多生不如死的情況,因此我是支持安樂死的。

我給大家講幾個故事

第一個是一個老幹部,公費醫療,費用全免,每個月還有一萬多的退休金。其實這個老幹部已經九十多歲,身體上插滿了管子,靠呼吸機維持生命。對於他本人來說,真的是非常痛苦的,真正是生不如死。但是他的子女就是不同意放棄治療啊,因為只要人不死,每個月一萬多的退休金照樣發。家人也從來不來看他,就一個護工每天給他翻身拍背。有的時候我都看到這個老幹部眼角有淚,真正的生不如死。

本人又受苦,也浪費了國家資源

第二個是一個被惡性腫瘤折磨的年輕人,病治不好,也沒有那麼快死,天天被頭疼,嘔吐,抽搐折磨,半身癱瘓,屎尿要父母幫忙解決。無數次的說能不能幫忙殺了他。

哎,有的時候內心很煎熬。

對於很多病人來說,預期受盡折磨的苟延殘喘,真的不如體面的離開世界。死亡,也應該是有尊嚴的


人體探索者


中國是否要通過安樂死,一直是一個非常引人關注的話題。全國兩會上,一直不乏推進安樂死的議案。提案中有一份調查數據,就是醫務人員對安樂死的支持率高達95%。醫務人員經歷了太多生死,對於無法康復,但又生不如死的患者。
要知道,大腦缺氧5分鐘就會造成不可逆的腦損傷了,很多人即使搶救過來也是植物人。醫院裡有很多神奇的儀器和藥物,患者家屬不說放棄,病人還有生命體徵,醫生就有責任繼續搶救。
沒有呼吸了,可以用呼吸機幫你呼吸;沒有心跳了可以起搏器幫你心跳;血壓掉了,可以用升壓藥,加上多管道的輸液把液體灌進體內;發熱太高了,可以用冰毯裹住你的全身;體溫太低了,我們有溫箱;失血過多,我們有足夠的血液儲備;還有胃管、尿管、肛管、氣管插管、中心靜脈插管。
但是,這些儀器和藥物,不能起死回生。大多隻是拖延時間,或者是增加痛苦的過程而已。
作家瓊瑤因為目睹自己丈夫的最後時刻的痛苦,就是否要搶救與兒女發生激烈的衝突。於是,早早的立下遺囑,自己如果出現問題,拒絕一切醫學搶救。因為他不想要“沒有靈魂的肉體”,而是希望能夠“有尊嚴的離開”。
目前,全球只有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國家立法允許安樂死,法國、德國、西班牙、瑞典、挪威、丹麥等國家允許“被動”安樂死,只准終止為延續個人生命而治療的做法。我國法律禁止安樂死,不僅是因為道德的問題,更因為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困難。
國家太大,在政策上必須區域保守,一旦放開口子,後面出了問題就難以封堵。但並不代表安樂死立法沒有必要。
每個人有生命的權利,當然也應該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很多晚期患者,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抑鬱症患者尚可自殺,但是這些晚期患者的身體太虛弱,虛弱到連結束自己生命的力氣都沒有,甚至連基本的意識都沒有。
像器官捐獻同意書一樣,在生前如果可以簽下一份放棄搶救同意書,不僅可以節約醫療資源,減輕病人的痛苦,無疑也是對生命的更大尊重!

醫學江湖


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

人總是追求長壽,但是隻有健康狀態的長壽才是真的長壽。

我常想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得什麼病,不知道自己最終是因為什麼病離開人世。我們總是希望一切盡在掌握之中,但實際上,生命和健康是最不能自我掌控的。我們鍛鍊身體、養生、保健,希望能夠更健康,但有些疾病的發生是基因遺傳造成的,有些則是基因的突變造成的。這些都是無法掌控的,還有我們所處的大環境也都會造成一些影響。總體上講,有可能因為“命”不好而生一些嚴重的、痛苦的、遷延不愈的疾病,這些疾病治療無望、讓我們沒有生命的尊嚴,沒有生活的質量。

如果不幸患上這樣的疾病,我原意選擇安樂死。

因此我希望安樂死能夠合法化。

安樂死合法化,能讓罹患絕症的患者減少痛苦。

安樂死合法化,能讓患者家屬減輕心理負擔。現如今因為安樂死不合法,很多絕症患者被迫放棄治療,而家屬要承擔很大的心理壓力,會被理解為不孝、冷血,因此也會有一些家屬拼命的延長患者的治療時間,增加患者的痛苦有浪費醫療費。

安樂死的合法化前提是每一個人都有正確的生命觀,能夠直面自己的疾病,原意為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負責。

安樂死的合法化的另一個前提是,對要求實行安樂死的的患者要做全面的評估,有希望能夠治癒的人絕對不能實行安樂死。


婦產科醫生王玉玲


這是一個有些敏感,但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無法超越的規律,死亡是所有人最終的必然歸宿。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也許只有死亡是個體能夠真正在某種程度上把握的選擇。隨著醫學科學與技術的進步,相當一部分人的生命到達了終末階段,都可以單純依靠藥物和儀器再延續一段時間。這個時候,對於個體而言“活著”已經也許沒有太多實際意義了,生命的延長往往只能加劇患者和家人的痛苦與醫療資源的消耗。因而從情感上包括筆者在內的很多人是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
然而,既然討論到“合法化”,就必然不能不涉及法律問題。目前來說,對於安樂死“合法化”的反對或質疑,主要集中在現實操作層面。舉例來說,誰有權判斷“安樂死”的決定是否完全處於患者本人的自由意志?或者在患者已經沒有能力做出決定時,究竟有沒有家人(如果有的話是哪些)能夠代替他/她做出安樂死的決定?如何防止安樂死的權利被過度使用?這些都還需要通過漫長的過程去逐步形成共識,再進入立法程序。

最後,還不得不考慮的是文化與倫理的相關問題。在此就不展開說了。

(圖片來自網絡)

李巖祺


我們國家暫時是不支持安樂死的。

首先我媽在6年前得癌症,在已經割掉一個腫瘤後又發現一個,再動完第二次手術以後人完全沒有精神,整個人都被病氣成死灰色了。想想那段日子真的很難熬,剛動完手術不到一星期,肚子幾乎沒有好過,每天每夜都痛,去找醫生都被醫生躲著,我媽當時強烈要求安樂死,看著就是受罪啊,後來主治醫生實在沒法了才把手術傷口剪開,發現裡面全部灌膿了,難怪我媽那麼痛苦了。

之前雖然是很困難,但是熬過那段日子之後我媽也得到恢復了,算是個奇蹟吧。現在我媽特別珍惜生命,如果當時有安樂死的話或許我媽就已經不在了,所以不到最後一刻,一定不要放棄!


潘潘家的女兒


支持,我奶奶八十多了,癱瘓好幾年了,真的好可憐,吃個拉啥都要人照顧,太可憐了,最關鍵是的是,她每天晚上要起五六次夜,導致我爸爸基本沒怎麼休息,現在我爸的身體太差了,瘦到八九十斤,就因為這樣服侍我奶奶,所以我很擔心,到最後奶奶沒走,爸爸卻走了,大家別管我自私,我支持安樂死。讓奶奶解脫,同時讓我爸爸也好起來。


二百斤鴨


這個支持,講一個身邊故事

一個男人,三十多歲,得了一種怪病,全身烏黑,整天疼痛,哀叫不止,一開始,在醫院救治,什麼抗生素,消炎藥全用完,就是查不出病證,治不好,最後,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叫領回家自己想法,他家中父母也無那份金錢為他再救治,只有領回家

回到家裡,每天只靠打杜冷丁解決痛,吃的東西又不能消化,只剩下一籠烏皮包著骨頭,象鬼似的,又加上嚎叫,更陰森森的恐怖,只剩下兩隻眼睛轉動了,最後在所有家人一致商量下,為了減少病人和家人的痛苦,給他選擇了安樂死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該支持安樂死,對病人和家人都是一種解脫


隱居仙境


雙手贊成,兩個月前剛目睹了一場親友的病故,肺癌晚期,七十幾歲的老人,做完開胸收手術又做兩期化療,極其痛苦生不如死,沒有尊嚴,自己都不想活了,但根本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的生命,只能忍受病痛的折磨,最終煎熬了一個多月還是無力迴天,太痛苦了!

我強烈呼籲安樂死合法化,在多名醫生的評估下,家人理解,病人自願的前提下,為什麼不可以,非要去忍受折磨做無謂的掙扎呢?

如果不幸罹患絕症,如果沒有太大的痛苦,那就順其自然,如果太痛苦,我希望可以選擇有尊嚴的,平靜的離開世界,儘量不給家人和社會添麻煩。子女們也大可不必被社會輿論綁架,尊重病人的選擇就是最大的愛。突然覺得壽終正寢是多麼奢侈的一件事啊,咒人不得好死實在是再惡毒不過的能量了!





森居簡出


我是一位退休老年人,我完全支持安樂死。安樂死,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表現。前些年,電視上也討論過一次。大多數老年人都支持安樂死,而是一些中青年人,在觀眾面前硬裝“孝子賢孫”,堅決反對安樂死。結果,一場討論不了了之。

這個問題有必要再討論,統一認識。死亡本來不是什麼壞事,古時就稱“紅白喜事"。老子說死亡是自然法則的勝利,常去擊否而歌之。人到80歲以上,對人生的一切都失去興趣,一切慾望都沒有了,只是無奈的活著。再加上疾病的折磨,活一天只有多痛苦一天。也可以說,安樂死是一些老危病人的期盼!

我本人沒有多大疾病,但也不期長壽。我過生日時,謝絕子孫喊:長命百歲!

人生誰無死,何期壽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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