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由黨支部具體組織,每年進行一次,通過評議,在集中黨內外意見的基礎上,對黨員發揮作用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確定黨員是優秀、合格、不合格,為評選優秀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提供依據。

二、評議內容:1、組織觀念,包括參加組織生活、帶頭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2、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包括做好群眾工作、搞好計劃生育等。

三、民主評議黨員應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辦法,參加評議的範圍,除全體黨員外,還應有一定數量的群眾代表參加,既要充分尊重群眾結果,又要通過分析,對每個黨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四、方法步驟:1、學習動員,使黨員進一步明確黨員標準,端正態度,積極參加評議。2、自我總結,由黨員個人對半年來的思想工作和完成責任目標情況進行總結匯報,作出評價。3、群眾評議,組織黨員和群眾代表填寫《黨員發揮作用情況民主測評表》對每個黨員進行評議。 4、組織評定,由黨支部吸收黨小組長等骨幹參加,綜合評議意見,對每個黨員進行全面分析和評議,將評議情況和評議結果上報。5、總結反饋,黨支部將民主評議情況採取適當方式反饋給黨員本人,幫助黨員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整改措施。對優秀黨員進行表彰。6、組織處理,對評議不合格的黨員,根據有關規定,區別情況,妥善處理。

五、民主評議黨員結合半年和年度工作總結、黨員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選優秀黨員等工作一道進行,加強監督和指導,黨員評議結果要在支部黨員活動室張榜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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