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培訓機構須公示教師資格證號

三部委《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指導停業整頓的機構做好退費和群眾安撫工作,防止機構卷錢逃跑引發群體性事件。同時要求,各地要加大跨部門聯合執法力度,特別是重點審批學科類培訓機構,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無證無照還在開展培訓的機構。

本報訊(記者 雷嘉)昨天,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於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機制的通知》,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治理提出進一步要求。今年年底前,無證照的學科類培訓機構須關停;線上培訓機構也要公示教師姓名和教師資格證號;各地要防止發生培訓機構卷錢逃跑事件。

《通知》指出,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已進入整改攻堅期,這是一項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重大任務,各地要針對突出問題,健全工作機制,要求確保不折不扣按時完成專項治理整改任務。同時要求,各地要加大跨部門聯合執法力度,特別是重點審批學科類培訓機構,符合標準的可以採用文件批覆同意或頒發辦學許可證等方式儘快進行辦學許可,不符合標準的要依法予以停業整頓,2018年底前不能存在無證無照還在開展培訓的機構。對無證開展培訓、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培訓及其他違規開展培訓的機構要堅決予以查處,並提請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今年年底前都須關停。

此外,各地消防部門要向教育部門提供有關消防技術標準資料,由教育部門對照標準核定審批,對現有不符合設置要求、消防安全條件不達標的,應當依法取消其培訓資質。要組建備案審核專家團隊,科學制定審核、研判辦法,認定學科類培訓是否超前超標教學,完成各培訓機構所辦學科類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等備案審核工作。

針對數量眾多的線上培訓機構,《通知》要求其所辦學科類培訓班的名稱、培訓內容、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等必須在機構住所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必須將教師的姓名、照片、教師班次及教師資格證號在其網站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通知》還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指導停業整頓的機構做好退費和群眾安撫工作,防止機構卷錢逃跑引發群體性事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工信、網信等相關部門,加強對線上培訓內容的監管,確保培訓質量,在提供多樣化教育服務的同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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