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將制定專門的“養犬管理條例”,現已啟動立法調查

溫州網

浙江溫州市將制定專門的“養犬管理條例”,現已啟動立法調查

治理“狗患”,依法養狗是關鍵。目前浙江溫州市已表決通過了涉及“文明養狗”問題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在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實施。市人大常委會也已同意將制定《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納入近期立法項目庫,適時啟動地方性法規立法程序。

那麼,“文明養狗”問題是如何入列《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今後的立法方向又是怎樣的?記者昨日作了瞭解。

六成市民呼籲文明養狗

今年初,市文明辦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調查,共發放問卷30餘萬份,羅列了包括“養犬擾民,攜犬出戶不束犬鏈,不及時清理排洩物”在內的35種不文明行為。

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不文明養狗行為列入問卷是因為早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之初,經常出現飼養人在限養區禁養區內飼養犬隻,出門遛狗不採取安全措施,放任犬隻在公共場所隨地排洩等不文明行為,嚴重影響了我市城市形象和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進展,急需立法強制規範。

調查結果顯示,收回的25.3萬份有效問卷中,15.2萬份問卷認為“養犬擾民,攜犬出戶不束犬鏈,不及時清理排洩物”是最不受歡迎的主要不文明行為之一,佔比達60.8%。

由此,市文明辦在擬定《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時,將“文明養狗”的相關規定納入其中,此後又相繼召開了近30次座談會討論草案內容,“文明養狗”問題仍是熱議焦點。

《條例》回應市民關切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旭東說,市人大常委會成員在審議時認為“文明養狗”問題是當前市民反映強烈的焦點問題之一,應在《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予以立法規範,進而回應市民關切。

但“文明養狗”問題涉及面廣,《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一個針對多種不文明行為的綜合性法規,所以只能將市民反映強烈的一些具有共有普遍性的不文明養狗行為優先列入其中,如禁止在限養區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攜帶犬隻出戶未束牽引帶等。

根據《條例》,在限養區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攜帶犬隻出戶未採取束牽引帶等安全措施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王旭東說,這一處罰舉措是適可的,也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傳遞出了“德法共治”的理念,因為重罰不見得能根治不文明行為,適可的處罰舉措在對不文明行為起到約束作用的同時,更主要還是希望倡導社會文明風尚。

但過輕的處罰,也無法對不文明行為形成有效的剛性約束,所以《條例》也要有適當罰款處罰。

將出臺養犬管理條例

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建民表示,目前相關部門已有啟動《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立法調查工作,今後出臺的《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是一部針對“文明養狗”問題的專項法規,相較《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的“文明養狗”規定,將更系統、更具體。

比如,《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已規定“禁止攜帶導盲犬等工作犬以外的犬隻進入公共場所”,《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將細化具體哪些公共場所是導盲犬等工作犬以外的犬隻不能進入。

另外,《溫州市養犬管理條例》還將關注安全等方面的內容,如規範給狗接種獸用狂犬疫苗、建立犬隻收容站等。

(原題為《溫州市將制定專門的“養犬管理條例” 現已啟動立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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