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老赖”欠钱不还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首先,請朋友們記住兩個關鍵數字:2年和20年!

一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據(民間俗稱欠條或者借條)內約定了還款日期的,那麼自還款期屆滿的次日起2年內為訴訟時效,過了2年,嗯哼,將會很大可能失去勝訴權。(為什麼說可能呢,因為萬一對方在訴訟環節沒有提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那麼就有可能勝訴,不過,這個概率很低。)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據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簡單的說就是借款合同自打借條之日起20年為訴訟時效;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不過,欠條的特殊性決定了時效的特殊性。

我國《民法通則》對債務清償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未能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權利,債權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否則,將承擔駁回訴訟請求等敗訴的後果。但你是否注意到,《民法通則》第140條有這樣的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有鑑於此,在快到訴訟時效期滿時可以採取下面10種自救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以實現自己的權利。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

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

在對賬中有催收債權的意思表示,既便於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

對於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採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

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

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臼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

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清欠向債務人要求支付路費

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

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製備忘錄。債務人不願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係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

10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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