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駕駛人審驗教育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审验教育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駕駛人審驗教育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审验教育公告

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工作規範》有關規定,B本以上駕駛證在記分週期內有違法記分,應於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接受審驗教育。

按照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將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以下駕駛人請於兩日內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網絡學習平臺審驗教育,網絡學習平臺學習步驟:1、互聯網登錄“保定公安交管網”(http://www.bdjjzd.cn);2、 進入“保定市駕駛人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網絡學習平臺”;3、進行3小時以上學習,接受審驗教育。學習內容為:1、交通安全法律法規;2、交通安全應知應會內容;3、交通安全提示告知內容。為強化學習效果,學習結束後,在網絡學習平臺上自行進行測試,測試題目作答錯誤的請參考正確答案比對學習。

附:部分人員名單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人审验教育公告

具體人員明細請登錄http://www.bdjjzd.cn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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