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中國法律就是笑話


你們這是典型的合夥式婚姻,在結婚之前就把利益算清楚了,那很現實的就是既然是合夥為什麼你要虧本去為對方買單呢?她買的房子為什麼你要去付錢呢?其實換成你的生意合夥人你會這樣做嗎?而合夥人婚姻就是這樣的,你需要自己算好公平的利益。

現在的婚姻出現了很悲催的現象,越來越多的人重視財產而忽略了情感的和諧,所以把本來應該是愛情的結合硬生生的在婚姻開始之前就終結了。

兩個人在一如果只是為了合夥那就要把利益算清楚,但是一生剩下的六七十年只能在一個毫無溫度的環境裡生活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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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看了一個離婚房產糾紛案例,父母花一百多萬全款給還在讀研的兒子買了一套房,房產證寫的兒子名字,讀完研的小夥子沒多久就結婚了,組成新的家庭,小兩口日子應該挺好過的,畢竟有100多平大房子住著而且沒房貸,公婆也不一塊住,女方也不是省油的燈,經常以房子沒有自己名字沒有安全感為由碎碎念,小夥子瞞著父母去房產局加了女方名字,房子成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過了幾年,夫妻過不下去鬧了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此房產一半的權益並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只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少分了一點給女方。這可是實打實父母積蓄全款給兒子買的房產啊,憑啥女方要以沒安全感為由加名??如果我是這個小夥子,女方一定要房產加名,我寧願不結婚,結婚是什麼?結婚是從結婚這一刻起,同甘共苦,婚後不管誰掙得多誰掙得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婚前財產加名就是耍流氓,在我看來,這個小夥子就是不孝子,如果是小夥子婚前自己掙的錢全款買了房,婚後加了老婆名字,我反而會為這小夥子點贊👍,那些說房產證沒名字沒安全感的女的,該醒醒了,選一個人結婚,選的是以後的日子,想在婚前房子上加名的就是想不勞而獲!再回過頭看這問題,女方拿彩禮買房付了首付,要求男方承擔月供,在我看來是沒問題的,前提應該是,新買的房子應該是兩個人共同共有,就當是房產投資好了,這樣也給了女方一個保障,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離婚了,女方婚後買的這套房子的權益也是一人一半,結婚最重要的還是兩個人能相親相愛攜手到老。


湘A2552


結婚時男方全款買房,全款裝修的房子加不加女方的名字,這都不重要。因為,有連貫性的證據鏈證明,這是乾乾淨淨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就算加了女方的名字,對這套房屋,妻子也只有居住使用權,而沒有處置該房產的決定權。

女方為了給自己一個安全感,也就是說防範於未然,一結婚就想到了離婚,好像結婚最終的目的就是奔著離婚而去的。而不是為著結婚以後好好過日子,夫妻相敬如賓,恩恩愛愛,共同撐起和維護這個家牽手百年為目的。壓根就沒有愛情,只有自私,和丈夫就不是一條心。

為了自己所謂的安全感,可算是頗費心機,要15萬元彩禮,自作主張的去交購買另一套房屋的首付,每月要還貸4500塊錢,而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3000多元,忘了自己有多大的塘,才能養多大的魚,犯了沒有自知之明的大忌。只想到坑丈夫的錢,來實現自己擁有一套房子的目的。

要是丈夫同意和她一起還貸的話,丈夫只要留住完整的還貸證據鏈,這套房產在房產證上雖然沒有丈夫的名字,實際上是屬於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就算離婚,法院也會這麼判的。

象這種心機女,一心只想著在經濟上坑丈夫,寧肯要物質,也不要愛情的人。只要丈夫看透了這一點,不講情面的話,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絕共同還貸並要回彩禮。女方還不起貸款,在銀行就會失信,房屋就會變成泡影。到頭來就是;大白天做黃粱夢,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結局,會死得很慘的。


老蔣閒言


我就想知道,女的3000的工資流水,她的房貸是怎麼辦下來的。月供4500的話,每月工資流水應該在9000才夠吧。

女的買房的時候如果是隻有自己名字,月供4500那麼每月3000工資流水房貸根本批不下來。除非偽造工資流水騙銀行放款。如果偽造工資流水去買房,我覺得這個女孩心機太深了,刻意給男人挖坑,這個月供不建議男方給。

還有一種情況,女方買房有父母名字,父母和女孩的工資流水加起來足夠,這種情況房子其實是女方父母和女兒共同購買,沒男方的事,幹嘛要給女孩還貸款。

所以綜合來說,女孩超出自己收入流水貸款買房本來就不合理,要麼偽造流水騙貸要麼房本是她家人名字,因此男方不應該給她還貸。


黃山小村53507223


很容易解決。。。

這種女人既然這麼這麼算計,那你和她分清楚一點就可以了。

文中男人對女人的工資很不屑,假設男方工資6000,出一半月供2250,還剩3750。

女方月薪3000+,還貸2250,剩1000左右。

15萬就能首付的房產出租估計也就500塊左右,不會超過1000塊錢的。

這個房租錢男方就不要想了,這種女人不會給你的。

綜上,男方婚後有3750可支配財產,而女方有1500-2000塊錢。

你的資產是她的一倍,既然她想分的這麼清楚,你可以完虐她。

比如水電費平分,吃飯錢平分,再加上人情禮節,女方這1500能夠用?

懷孕生孩子這個我們不算,不太人道,孩子上幼兒園補習班的錢一人一半總可以吧

就女方這個3000的工資,沒錢還想裝x買房。。。

最後,強調一句,是女方分的細,而不是男方。



專業8級噴


首先你娶媳婦的目的是什麼?加個她的名字,讓她有安全感不是應該的嗎?你不加,說明你防著她。那她夜不是傻子,防著你,很正常。我家所有房子都以媳婦為重,能加她的名字,儘可能全加。即使離婚了,她給你生兒育女,給她套房子怎麼了?你要換位思考。


無聲139424840


現在的新婚姻法根本就沒有保護女性的權益,女人要懷孕生孩子會影響到工作的進步,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會犧牲自己工作的進步,男人把所有的財產都變成了婚前財產,一旦出軌了,要離婚的話,女人會失去孩子和婚姻,會變得一無所有,男人出軌的代價真的是太輕了,女人根本就不敢結婚


梅仔66


拿我個人的經歷回答你吧,房子是婚前的,老婆沒提加名字,就算提我也不會浪費時間精力去改,婚後半年為了方便她上班,把房子賣了在她單位附近換了一套,房子是兩個人的。我覺得兩個人沒有達到相應的感情和信任,沒必要結婚,第二套房子只寫她一個人名字,但並不影響我的權利,何必刻意去分出個你我。


用戶103301394200


哥們兒,我教你個方法,這一切都不是問題了,要麼就打光棍,要麼你就當上門女婿,啥也不用買啥也不用擔心,人過去就行了。

女孩弄的彩禮也不是給了他家人,而是買了房子,他對你有外心嗎?以後有了孩子,還不是孩子,還能成為別人的。

一個大男人多去打兩份工,啥也解決了,我知道你的態度不光是你自己的態度,而是你整個家庭的態度。

我要是女孩兒啊,我連嫁給你也不嫁,你轉頭就走,現在就擺譜,等結了婚還了得啊。

以後要是有了婆媳關係的事兒,你在當中間兒,也起不了什麼好作用。

女孩兒的心思只不過是想讓你上進一點,對你期望高一點,那15萬付的首付的房子是寫了他爸的名兒,還是寫了他媽的名兒?

有困難大家一起商量著來啊,你在這發牢騷倒是沒關係,我們看著呢。

你對你對象發牢騷,人家一個小女孩受了委屈,還得替你去圓場。

我在這不是講大道理,一個男人就應該承擔起你該承擔的責任。

咱們做一個假設,你現在就算把房子要回來,或者是賣了賺個錢,婚也不結了,你再找一個,你能找一個像現在能夠結婚的對象嗎?

以後的情況誰也不可預估,既然已經走到這兒了,就硬著頭皮走下去,人家都給你一個心,你都打上退堂鼓了。

在這兒,我也說最後一句,以後的日子靠你自己去過,如果你讓你家人替你做主,我勸你還是找一個傻子,省得以後跟著你受氣。

她嫁給的是你而不是你一家的人,你現在如果還想結婚,就找你媳婦商量商量這事兒該怎麼辦怎麼度過去?

說句不該說的話,如果我是你老丈人,你就是給我100萬,我都不會把女兒嫁給你。

該怎麼做,你自己好好想想,這個讚了我就不要了,希望你能做一個拿得起事兒的,真正的男人。


呆子情感隨筆


男女雙方都太算計了。我去年結婚買房101萬,51萬首付,我出了48萬。寫的老婆一個人的名字,老婆用自己的公積金還了一小部分月供,剩餘的2700月供我每月按時打到老婆卡上讓她還款。結婚不是搭夥過日子。既然決定跟她過一輩子了。還要那麼算計,分的那麼清幹嘛。要記得人心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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