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的孩子,應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生的寶寶?

蔣鐸


這個,我覺得,不是當事人,全部不瞭解當事人的心情!但是,你作為一個姐夫,並且還是小舅子已經沒了的情況下,你還是不插手比較少,因為這種事情,不管是要不要這個寶寶,都是兩難的事!

首先,從你弟媳婦的角度去考慮。

1、留下孩子

這畢竟是心愛人的骨肉,畢竟已經8個月了,所以,強忍心頭巨大的悲痛,生下了你小舅子的遺腹子,這固然是好事,畢竟人家給你小舅子留下後代了。但你小舅子的媳婦,以後漫長的生活之路,很可能就會受這個孩子的影響了。這畢竟是一個孩子,不是小貓小狗,不想要了,隨時可以丟出去的。

孩子生下來了之後,你小舅子媳婦,以後再嫁嗎?再嫁的話,孩子跟著媽媽走,還是留給老人呢?如果媽媽帶走,這是最好不過了,但老人,願意嗎?如果孩子留給老人,老人的經濟情況允許嗎?還有老人的身體體力能跟上去嗎?......這一系列的問題,都是需要考慮清楚的。

2、打掉孩子。

如果你小舅子媳婦,打掉這個孩子了,也不能怪人家。人家畢竟年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的。等過上幾年,從悲痛中走出來之後,再嫁是肯定的。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再嫁,不需要考慮太多的問題,並且自己以後的生活,也會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其次,從你丈母孃兩個老人的角度去考慮。

老人,肯定是希望兒媳婦留下兒子的遺腹子,這是毫無疑問的。這樣,不管兒媳婦生下的是男孩還是女孩,看到孩子了,老人就有了希望,就猶如看到了逝去的兒子。

但是,老人畢竟年齡大了,又經歷了這麼大的傷痛,他們的體力,能幫忙照顧這個孩子嗎?他們的經濟情況是否允許他們留下這個孩子呢?

還有,老人是否是兩位開明的老人呢?兒媳婦還年輕,以後兒媳婦再嫁是肯定的,那麼孩子,老人捨得讓兒媳婦帶走嗎?

這些問題,都必須考慮清楚,然後再決定是否要留下這個孩子。

下面,我再說個身邊一個姐妹的真實故事吧:

我的小閨蜜,85年出生的,和她老公是校園戀。畢業三年之後,終於靠著自己的努力,在這個城市買下了一套房,高高興興的攜手邁入婚姻的殿堂。她以為,他倆都有著六年的感情基礎了,婚後肯定特別好的。

確實,婚後夫妻感情確實特別好。但沒想到,就在她剛剛查出來懷孕的時候,他老公在公司的體檢中,竟然也意外的查出白血病。猶如天塌下一般!她忍著孕初期的各種不適,照顧她老公。但半年之後,她老公還是走了。走之前,再三懇求她把腹中的孩子生下來,因為她老公是家中的獨子,她老公一走,如果她再把孩子打掉,兩位老人肯定就會崩潰的。她掩面答應了!

在她老公走後沒多久,她生下一名男孩。月子裡,婆婆公公還沒走出喪子之痛中,根本就無法照顧她和孩子,一切都靠著孃家爸媽照顧。

她又當爹又當媽的照顧孩子,照顧到兩歲的時候。婆婆嫌棄她不賺錢,讓她出去上班去。她只好無奈的上班之前把孩子送回孃家,讓孃家爸媽幫忙帶著。到下午五點半下班了,又去孃家接回去。這一切,公婆都沒幫過她任何的忙。心情好的時候,抱抱孫子,心情不好的時候,孫子過去找他們玩,他們總是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哄孩子走。

她在老公走後,帶著孩子跟著公婆住了三年多,受盡一切冷眼和委屈!到第四年,實在受不了了,恰巧這時候,有個條件很不錯的男人,不嫌棄她帶著孩子,願意和她一塊照顧孩子,想和她在一起過下半輩子。她猶豫再三,說回家商量一下去。

這下好了,惹了馬蜂窩了,公婆不幹了,一哭二鬧三上吊,啥花樣都使出來了。還鬧到她和那個男人的單位,破口大罵,什麼難聽的話,都說上了,那段時間,鬧得她真的想帶著孩子跳樓去。

公婆把這段情緣,鬧沒了,她徹底寒了心,如今,帶著孩子獨自在外面租房子住,很慘!

她曾經和我說:“魚兒,我最後面的一件事,就是生下這個孩子,讓這個孩子跟著我也受苦,看盡眼色和不公平待遇了!”

所以,不管生不生下這個已懷了8個月的孩子,都必須三思而後行!而你,作為一個外人,最好是別參與進來!


幸福魚兒


我來說一個我家那邊的例子:男女雙方都在外做小生意,女的愛打麻將,男的愛喝酒,喝了酒,老婆一罵就打老婆,後來女的懷孕了,男的收斂一點了,但時間久了又故態復萌。冬天的時候,懷孕七個月了,在一次撕打後,女的狠了心,等男的睡著了,把煤爐一堵窗戶一關,自己跑出去打麻將,等第二天早上回去看男人死掉了才報警,法醫判定中煤毒死掉的,男方的姐姐和我家斜對面住,出殯的時候要去鬧,要上告。他男人說,好啊去告吧,等把你弟媳婦告進窂裡,他孩子你自己養。後來男方家三姐妹商量了一場也沒辦法,就當弟弟意外死了,後來弟媳婦生了個兒子,所有事情都是男方三姐妹張羅,出錢出力,後來女的要再婚,她們要求男的得倒插門,孩子不能改姓,她們指望那孩子延續孃家那一絲血脈呢。

從法律上來講,女方有權打掉孩子,有利於女方再次婚姻,如果不打掉,生下來,那麼又可能會有不同的境況,相信大家身邊不乏案例,再嫁後男人對孩子不好,孩子姑姑的阻擋,女方所帶遺產被再婚男人謀奪等等。


orlle3q


一三年我出車禍,顱腦損傷,醫生說有生命危險,好了也是植物人,我妻子當時懷孕八個月,她問我岳母怎麼辦,岳母說生吧,他家獨生子,給他家留個後啊,你養不活我幫你養!感謝我岳母!我只能用行動去報答你們的恩情!







五月茗茶行


之前有個同事,她倆快要結婚了,但還沒領證,去婚檢她男友檢查出肝硬化,但她已經懷孕了,2個月不到,男友住院治療後,男友及一家都要求女孩把孩子生下來,說是留條血脈,但女方家庭希望她打掉孩子,趁孩子還小,自己還年輕,以後還會有自己的人生。

後來她實在很糾結,也很痛苦矛盾,就問她工作上的老師,希望能幫她出出主意,我們也知道了,問她男方家是隻有他一個孩子嗎,她說不是,還有個女兒。我們就和她說,那把孩子打掉吧,現在還小沒成型,你還年輕,未來還有很好的人生,但就算打了,你也要陪他到最後,照顧他到最後,這是你能做到的情義。

男女方家庭角度不同,自然考慮不同,但那個男孩本人不應該要求女方生下來,明知道自己時日不多,卻還要綁她一生嗎,畢竟她還不到25歲,所以他是沒有考慮過她以後的。女孩她矛盾糾結,是因為她不想辜負他的要求,卻也覺得大家所說的有道理,所以她最起碼有為男孩考慮過。

最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不知道情況如何,但聽說結果是男孩去世,女孩一直陪伴他,孩子最後也打掉了。

我覺得,死者已逝,活著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千萬不要道德綁架,我們沒辦法對另一個人的一生負責。


簡默卿卿


講一個真實的故事。三十年前,鄰村剛結婚兩個多月的新婦的丈夫觸電身亡,聞此噩耗,新婦痛不欲生,此時,發現已懷孕,出於對丈夫的真摯愛情,又熬了八個月,順利將孩子生下,並撫養至三週歲,爾後改嫁,孩子交前婆母撫養,自已比做前婆母的女兒,經常看望二老和孩子。現在孩子已大學畢業,並找到不錯的工作。對於題主所述,是否也應將孩子生下來,因為孩子是無故的,生下的孩子可由前夫的親人撫養,也好給前夫留下後代。這樣也不耽誤你再婚。丈夫離世,也不可立時改嫁,可將情緒慢慢調整,頑強面對現實,將孩子生下來,必竟是二人相愛的結晶,是上天賜給的禮物,哪能輕易拋棄?總之,遇事要顧全大局,切莫留下笑柄。


嶽陽樓記


看過這樣一個新聞:

丈夫因為車禍去世了,留下了剛懷孕的老婆兩個人才剛結婚一年多,丈夫是家裡的獨生子,婆婆希望兒媳婦把孩子生下來並承諾說將來她們老兩口撫養孩子,兒媳婦可以改嫁。

兒媳婦也想給婆婆和公公留個後,就答應把孩子生下來。懷孕期間婆婆對兒媳婦很好,結果兒媳婦生下來了一個女孩...

之後婆婆看到是個孫女就拒絕撫養,並且不承認當初的承諾把兒媳婦趕出了家門,丈夫的八十多萬賠償費也一分都沒給她。

沒辦法她回孃家了,結果孃家人也埋怨她當初幹嘛非要生下來?這不是活該嗎?孃家人不管婆家人也不管,她一個人帶著沒滿月的孩子也不能工作...

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真是……也不知到該怎麼說,真的是蠻同情她的。一個人帶著孩子可憐死了~

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是當事人,沒辦法替他們做決定,孕婦如何選擇都有她的道理,我們不應該一味地指責她無情或者一味地勸她留下孩子。

我們應該尊重孕婦的選擇😊(這只是我的看法,不代表任何人,如果有不同的意見可以說~另外這個新聞是真的,當初在頭條上刷出來的,有頭沒尾最後也不知道咋解決的~)


付小黑F


我媽媽同學的兒子剛結婚半年有一次下班回家坐輪渡的時候失足掉進海里淹死了。老婆懷孕5個月,婆婆哭著求媳婦把孩子生下來再嫁的話孩子可以留下來老兩口照顧,孩子生下來剛開始挺好的,公婆幫著照看媳婦上班,後來媳婦再嫁要把孩子帶走,老兩口死活不答應,最後鬧到法院孩子判給了媳婦,現在老兩口每天跟孤魂野鬼一樣身體狀況也很差,最近聽說要把房子賣了去住養老院。所以說孩子生下來不是問題問題是後續的事情,就算媳婦再婚孩子留下來,爺爺奶奶就能照顧好嗎?經濟方面先不說就體力方面很多時候都力不從心,更別說一個孩子和兩個老年人共同生活一些生活細節不能融洽所帶來的摩擦,到時勢必孩子委屈老人還覺得孩子不懂事。所以生不生真要慎重,也別盲目的勸人家畢竟你不是當事人不能真正理解當事人的感受。


芸豆開花了


這個和我以前遇到的一個病人很像:男孩24,在岳母家騎車給女孩買水果的路上車禍了不能自理,當時老婆懷孕六個月吧。後來男孩的父母帶男孩到大城市康復了,媳婦回了自己家。大約兩個月後男孩的母親聽到消息媳婦把孩子打掉了,男孩,當時孩子都八個月了!然後男孩的父母帶著男孩回去找媳婦理論了,後來再見到男孩的父母時,整個精神都不好,無盡的後悔:以前沒告訴媳婦自己家在市裡還有兩間門面,媳婦怕孩子生下來成為家庭的累贅所以偷偷把孩子打了。我想說,如果物質條件可以,男方父母儘量拿出自己的誠意,讓女方生了孩子免去她的後顧之憂,現在的孩子不通情達理的不多,當然決定權在女方,打掉也能理解。誰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在健全的家庭裡不是嗎。


219845418


男人車禍沒了,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他的媳婦想打掉肚子裡8個月大的孩子,也有她打掉的道理,必定她還年輕,對於以後嫁人和撫養孩子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我們小區有一老夫妻,獨生子,兒子在企業是高管,家庭比較富裕。:去年兒子結婚六個月了,兒媳婦也懷孕了,但這個兒子不檢點,有一天晚上和別人爭一個坐檯小姐,被對方殺死了,兒媳婦聽說後非常氣氛,執意要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這時公公婆婆站出來說話了:大意是說是他們的兒子對不起她,你想打掉胎兒是你的權利,但你能不能看在我們老倆口的面子上把孩子生下來,第一也給我們留一個後,第二,就是以後把你當成我們的女兒一樣看待,你如果再嫁人可以嫁到對方去,也可以在我家結婚,我們家的所有財產將有你和肚子裡的孩子繼承,孩子的將來撫養到18歲的撫養費全部是爺爺奶奶的!最終這個兒媳婦同意把孩子生下來,結果生了一個兒子,


司馬小絹


這個問題我最有資格回答,生父三個姐姐他是老么。我媽懷我三個月的時候生父意外去世。不用誰說我也能想到當時爺爺奶奶姑姑們是怎麼勸說我媽把我生下來的。據我媽說,出產房後聽說是女孩我奶奶姑姑們就拂袖而去留我媽一人在醫院。一歲的時候我爺爺奶奶把我和我媽掃地出門。奶奶家有三百個平方的房子還有田。我生父那份我一分錢沒分到。生父的遷墳的五千塊錢也是我姑姑們分了。繼父對我並不好。這麼多年我媽在沒有生活保障的情況下養大我非常的艱辛。她受委屈了不如意了總說是我拖累她…現在我30歲。生父那邊完全沒有往來。不想結婚。不想生孩子。 對於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如果你能像生父一樣照顧這個孩子養大這個孩子你當然可以要求她生下來。要麼請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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