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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由謝晉執導,謝添、斯琴高娃主演,根據著名作家張賢亮的小說《邢老漢與狗的故事》改編的電影《老人與狗》劇組來到了西部影視城——寧夏鎮北堡。
開機之前,謝晉犯難了,這狗上哪兒去找?
情急之下,劇組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狗。一時間,劇組可熱鬧了,各種各樣的人領著各式各色的狗前來應聘。
然而,已過去好幾天,謝晉面對來應聘的狗卻一個勁直搖頭,這位大導演可真的有些愁眉不展了。
就在這時,一位30歲左右的青年男子領著一條狗來到劇組,謝晉一眼就看中了這條狗。因為這條狗無論從毛色、大小及機靈程度,都與他想像的差不多,簡直可以說是小說中邢老漢狗的翻版。謝晉一掃滿臉愁雲,高興地拉著青年男子的手致謝,並邀請他參加電影的拍攝。
從談話中謝晉知道了這名男子叫程鵬,是寧夏自治區林科所停薪留職人員。
以後的日子裡,程鵬著實風光了一陣,在電影中他多次扮演謝添的替身。看過此影片的人也許還記得,邢老漢趕著馬車甩了幾個響鞭由近到遠的那個背影就是程鵬。為此,程鵬四處吹噓。
然而,恐怕著名導演謝晉和廣大的影迷朋友絕對不會想到眼前的程鵬竟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兇魔,那條明星狗也曾吞食過主人剔下的人肉。
電影《老人與狗》劇照,照片當中的狗就是程鵬養的,謝晉不知道當時這條狗已經嘗過人肉的滋味了
1
程鵬的家在銀川南門外區林科所家屬院,平日裡顯得冷冷清清。
尤其是程家住宅在家屬院最後一排最東邊,獨門獨院。
北邊是像墳地一樣的荒灘,東邊是農田和蘆葦塘,院內三面均是用磚和鐵絲網砌成的狗窩,裡面馴養著二三十條惡狗,一般很少有人涉足這裡。程鵬的妻子大部分時間都在南部山區林場工作,很少回來,所以,這裡便成了程鵬淫亂殺人的屠場。
1988年春天,程鵬乘火車從蘭州返回銀川,途中他認識了一位石嘴山市的女青年。該女長髮披肩,氣度不凡,程鵬一陣天南海北的神侃,直把沒出過遠門的“披肩發”聽得入了神。
他們談得很投機,到了銀川臨下火車時,程鵬盛情相邀“披肩發”到銀川玩幾天,姑娘回眸一笑同意了,並告訴程鵬銀川有個親戚,正好可以順便探望一下。
在銀川火車站分手時,程鵬無限深情地告訴“披肩發”自己家裡的電話號碼,說自己有車,很樂意為姑娘效勞。“披肩女”心領神會,倆人揮手告別。
再說程鵬回到家裡,翻來覆去睡不著,他被“披肩發”給迷住了,整夜盤算著如何將她弄到手。第二天,程鵬便迫不及待地按“披肩發”說的地方找上門來。
果然再遇心中的人,他欣喜若狂,帶“披肩發”下館子、看電影、逛商場,晚上又邀她到家裡,二人互用上床。次日,“披肩發”聲稱出門時間長了要回家看看,程鵬買了一套衣服送給她,並將姑娘送上了去石嘴山的汽車。
此後,二人頻繁往來,然而,就在“披肩發”對程鵬日漸“升溫”之際,程鵬卻對她感到膩味了,他想擺脫她。
一天,“披肩發”又來到程鵬家,白天倆人又是一頓瞎逛,晚上同床共枕,程鵬看著熟睡在身旁的“披肩發”,一股殺氣湧上心頭。次日清晨,趁“披肩發”起床梳洗打扮之際,程鵬露出了猙獰的面容,用事先準備好的管鉗,猛擊其頭部,“披肩發”倒在了血泊中。
程怕其不死,有用尼龍繩勒緊了她的脖子。然後,扒光了她的衣服,將屍體肢解,剔肉餵狗,剩餘的屍骨埋於院中。
2
初次殺人,儘管程鵬心狠手辣,但他還是有些後怕,一言一行十分謹慎。
程鵬從小就喜歡槍,他常看別人打靶,有時也隨朋友練一練,打機槍過過癮。他做夢都想都一把槍,尤其是殺了第一個人後,他的這種願望就更加強烈。
機會終於來了。1990年10月27日,他發現區林產品公司倉庫進了一批獵槍,當晚叫上在林科所幹臨時工的表弟邵曉旦,打通房頂潛入倉庫,盜走自動獵槍8支,子彈2000發。
有了槍,程鵬的膽子就越來越大。他將兩支5連發獵槍鋸掉半截槍管和槍托,改裝成了可以隨身攜帶的手槍,伺機尋找殺人目標。
1990年12月的一天,程鵬與朋友餘大偉在一起喝酒,餘對程鵬說他不想在長城貿易公司幹了,向總經理李國棟提出退還3000元風險抵押金,遭到李的拒絕。程鵬聽後十分氣憤,他決定要為餘大偉出這口惡氣。
12月22日,程鵬叫上邵曉旦帶上改裝好的獵槍要租車找李國棟尋仇。
他們在銀川火車站租了司機楊學林的天津大發,將其誘騙家中,開槍打死。
邵曉旦第一次見殺人的場面,問程鵬屍體怎麼辦?程指著狂吠亂叫的狼狗狠狠地說:“我養它們是幹什麼的?”隨後,二人將剔光了肉的屍骨埋在了狗窩下,開著搶劫的汽車,拉著餘大偉四處尋李國棟未果,只好將汽車棄之西門橋附近。
時隔半月,程鵬見風聲已過,他準備再次殺人劫車綁架李國棟尋些錢花,然後將其殺掉。
1991年1月8日晚8時許,程鵬、邵曉旦、餘大偉三人租用張寶忠的波羅乃茨車到南門外,當車行至苗木場一段偏僻的土路上時,三人不由分說將司機一頓亂揍後殺害。程鵬兇殘地割掉了張的人頭,棄於荒草中。然後再次尋找李國棟未獲。餘藉口身體不適先回了家,程、邵二人又返回殺人的地方,將屍體塞進汽車後備箱,連夜將屍體運到西沙窩掩埋,回到銀川后,他們將車棄之東風浴池旁邊……
程鵬自知罪孽深重,所以在他自由的日子裡,他可以去幹任何想幹的事。
為了練習槍法,他今天偷只雞,明天偷只鴨,掛在院中瞄準射擊,然後將打死的雞鴨扔給等食的狼狗。久而久之,左鄰右舍對程鵬打槍已習以為常。
每日每夜獨守空房,程鵬自感寂寞,他需要錢,也需要女人。
1992年隆冬,程鵬在銀川同福居大酒家跳舞,認識了一姓劉的女孩,一陣殷勤奉承之後,他邀劉女逛夜市、吃小吃,一來二去沒幾天,劉女便投入了他的懷抱。程鵬經常帶她兜風玩樂,爾後帶回家過夜。
一天,劉女來到程家,纏綿之餘,她告訴程鵬自己找了個男朋友,因急需錢請他幫助籌借3000元。
程鵬如同被人當頭潑了一盆冷水,他不動聲色地約劉女星期六來家拿錢,實則心中打定了殺死劉女的主意。星期六,劉女按時赴約。程鵬帶劉女跳完舞回到家裡二人相擁入夢。
次日,劉女起床梳洗後對鏡化妝,程鵬在其身後扣動了扳機,劉女當場倒地身亡。隨後,程鵬將劉女衣服扒光扔進鄰居院內(程的鄰居出差,讓程鵬給他看家),那裡有他養的5條狼狗。10天后,程鵬進院內查看,僅剩一堆白骨,程鵬順手抄起一把鐵鍬,將劉女的人頭扔在了自家房上,然後就地將白骨埋在院內,拍拍手,領著幾條狼狗揚長而去。
3
程鵬養狗、玩槍遠近出了名,林科所有一位名叫於某的女人對程鵬極為佩服,她認為像程鵬這樣的人才算真正的男子漢。
儘管於某有丈夫、孩子和一個溫暖的家,但這一切都無法抵擋程鵬對她在感情上的吸引。她長程鵬7歲,然而倆人卻非常投緣,程鵬將自家門上的鑰匙交給了於某,於是,程家成了她的第二個家。
1994年4月12日,於某以父親亡故3週年為藉口,專門向單位領導請了假,預訂了火車票準備到河北老家去祭奠父親。
她提前一天給程鵬打電話,讓程鵬送她,順便有重要事告訴他。程鵬在銀川老大樓前見到了於某,並將她接回家中。當晚,他們在寧豐苑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又到“西域”歌廳聽歌,深夜11時許,二人盡興而歸。
天快亮時,於某緊緊抱住程鵬,動情地告訴他,她想為沒有孩子的程鵬生一個孩子。程鵬聽了這話,臉色大變,逢場作戲慣了的他只想滿足生理上的要求,根本不願讓任何女人糾纏。他苦笑了幾聲,催促於某趕快起床別誤了火車。
他下決心要擺脫於某,但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她在地球上消失。
於某匆匆起床,剛在臉上抹了一把洗面奶,程鵬從其身後開了槍,於某重重地栽在了程鵬腳下,程鵬扔掉手中的槍,又用兩手死死卡住了於某的脖子……
看到於某已死,程鵬打開了她隨手攜帶的皮包,搜走了現金,又摘掉了她的金項鍊、金耳環、金戒指。然後在院內葡萄樹下挖了個坑,保留了於某的全屍,並從屋內拿了些紙貓哭老鼠般亂燒了一番,權作對依戀他的情人於某的一種補償。
4
程鵬惡行的終結,竟是來自一個偶然的機會。
1994年12月中旬,銀川開發區某公司副經理張明與老同學程鵬合作一筆羊絨生意,當程得知他已籌齊了150萬元的羊絨款後,便起了殺人劫財之心。
1995年元月7日,程鵬以談生意及給張明一條狼狗為名,將張騙至家中,讓同夥李三偉(在逃)在張喝的茶中放上了麻醉藥,張喝了茶後便人事不知。
程鵬當即掏槍殺害了張明,並搜走了他的鑰匙、BP機等物。第二天,程又與李三偉拿張明的鑰匙打開其家門,盜走600元、國庫券3000元及500元債券。
程鵬自鳴得意,認為自己命大福大運氣好殺了6個人居然未露任何馬腳,剛愎自用的他有些飄飄然了,竟膽大妄為地將張明的BP機掛在腰間,四處遊蕩。
一天,程鵬正與朋友吆五喝六時,他腰間掛著的張明的BP機響了,他回電話問找誰,當打傳呼人問張明為什麼不回電話時,程鵬編瞎話聲稱自己是張明的同學,張明到雲南做生意(指毒販)去了,走時向他借了3000元現金,所以把BP機押給了他,並自報了姓名。
正是這個傳呼揭開了程鵬殺人魔王的真面目。
就在公安機關偵查張明失蹤案時,那個打傳呼的人提供了寶貴的線索。
元月16日,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程鵬被“請進”了公安局。他萬分懊惱,在接受審查時,閉口不回答任何問題,並絕食兩天。
元月18日,當公安幹警帶程鵬搜查他家時,程更是驚恐萬分,借給幹警攔狗之機,逃之夭夭。程犯脫逃後,公安機關立即部署緝捕查控工作。
元月19日,銀川市公安局首次通過電視對程鵬公開通緝。同日,公安部也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緊急協查通報。
元月21日,邵曉旦被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抓獲。2月2日,銀川市公安局又抓獲了另一案犯餘大偉。2月12日,自治區公安廳發出通緝令懸賞3至5萬元捉拿程犯。同日公安部也向全國發出了通緝令。
兩天沒吃東西的程鵬在苗木場一木工房內弄了點吃的後,匆匆坐車逃往內蒙古。
到烏審旗後,他隱姓埋名,靠給別人打零工度日。
為了繼續頑抗,他決定盜槍以備後用。
3月10日深夜,程鵬撬開了烏審旗達布察克鎮派出所,盜走178張身份證和一個“五四”式手槍彈夾。3月19日,他又撬開了烏審旗檢察院一間辦公室,盜走“六四”式手槍彈夾2個、子彈17發。次日,他狗急跳牆,又撬開了旗政府辦公室,還是未盜得槍,只盜竊“六四”式手槍子彈35發。程鵬連續作案,引起了烏審旗警方的關注,加之駐紮在寧夏境內的長慶油田勘探隊又來到了烏審旗,程怕被人發現,就匆匆逃離了烏審旗。
4月13日中午1時許,程鵬幾經周折來到了西安市未央區草灘鎮八家村。
在某翻砂廠,當負責人發現來人與通緝令上的程鵬一樣時,便巧妙通知了草灘派出所。副所長伍小利帶6名幹警包圍了翻砂廠,為了不傷害群眾,幹警徐群利、王明君身著便裝以買砂子為名走進了砂廠辦公室,負責人認識倆幹警,向坐在沙發上的程鵬努努嘴:“你們先看看價格再說。”倆幹警假意去看價目表,一左一右站在了程鵬兩邊,乘其不備將他按倒在地,反戴上了手銬。與此同時,外面接應的幹警也衝了進來,當場從程鵬身上搜出了“六四”式手槍子彈52發、兩個彈夾及與之相像的3張身份證。
5
說起來,程鵬的父親退休前還是位副廳級幹部,那麼有著這樣一個家庭背景的程鵬是怎樣蛻變為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呢?
據瞭解,程鵬從小就喜歡獨來獨往,我行我素,不服管教。上初中那年,因老師批評了他幾句,便動手揍了老師一頓,中學沒畢業就被學校開除了。走向社會後,厭倦了家庭冷暖的程鵬帶著一種情緒在林科所參加了工作。
1982年,剛滿20歲的他因盜竊被城區公安分局抓獲,他根本不當一回事,認為“當官”的父親會替他說情,保他出去。然而,當其父親來到公安局,不但沒保釋他,還痛斥了他一頓,並希望將他從嚴處罰,最後,他被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出獄後,他心灰意冷,對家庭顯得更為冷漠。
1988年,26歲的他在朋友的撮合下與林科所某大學生結了婚,父母原以為兒子結了婚,有妻子管著會好一些,豈料,程鵬對新的家庭毫無責任感。停薪留職後,他整天伺弄餵養著二三十條狗,往來於街頭狗市,人性在他的身上漸漸泯滅了。
程鵬自視甚高,他的哲學是“寧可我負人,也不能讓人負我”,這也是導致他以後瘋狂殺人的主要根源。他的朋友極少,除了餘大偉、邵曉旦、李三偉及被害的於某外,瞭解他的人幾乎沒有。
程鵬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對錢的追求可以說達到了登峰造極。為了錢,他不顧人情倫理,不擇手段,拿生命做賭注。
程鵬視女人為衣服,可以隨意換穿,他從不把任何女人放在心上,只想逢場作戲,他是一個口蜜腹劍的偽君子。
在陰暗而瘋狂的心理歷程中,程鵬一步步走上了自我毀滅的道路。
1995年9月26日,程鵬、邵曉旦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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