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該歡迎老師重新舉起“戒尺”嗎?你怎麼看?

撫幽


這個新聞一出就引發教育行業的“地震”!詳見(《把戒尺還給老師:缺乏懲戒的教育是缺鈣的教育》https://m.toutiaolite.com/item/6627416361645654541/?iid=48670196638&app=news_article×tamp=1543240670&group_id=6627416361645654541)

教育越來越陷入了一種怪圈:熊孩子,老師不敢管!現如今,老師們寧願沉默,因為每一個熊孩子背後的熊家長更加讓老師們後怕。

而這,對教育,對未來,都深藏隱患!

缺乏懲戒的教育是缺鈣的教育,真正的教育是有度的懲罰, 為了這些祖國的花朵健康綻放,所以我支持——戒尺應該回到課堂,還給老師真正懲戒學生的權利。


小E行動派


為了孩子,家長應該支持把懲戒權還給教師,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熊孩子代代都有,當今特別多。家中出現熊孩子,主要是家庭教育不當甚至缺失造成的。剛出生的孩子是一張白紙,白紙上可以描繪畫圖也容易被塗鴉弄髒,多數熊孩子就是家長過度寵溺而導致其不辨是非對錯,逐漸變得自私囂張。而另一些則是他們的家長本身素質不高,孩子有樣學樣,生生給帶偏了。

(聽證會現場)

記得在某個訪談中有人問那位有名的歌唱家在家打不打孩子,這位李先生說:“不打,捨不得,有時真想打……還沒有打,自己的眼淚先掉下來了。”很多家長都有這種心態,偶爾因孩子頑劣發了火,過後還懺悔不已。在家庭中受到嬌慣,在學校如果也得不到及時矯正,這些孩子就難免越發驕橫跋扈,甚至走上違法犯罪之路。這位李先生的公子就是因涉嫌性侵害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自毀了大好前程。

農諺說“樹不修不直”“棉花要打杈,果樹要修剪”,學校的責任是立德樹人,懲戒就相當於修剪,道理是一樣的。學校制定相應的懲戒制度,這也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例如美國的學校有禁閉室,學校有權將違紀學生停課、關禁閉。韓國的教育處罰法中明確允許使用長度不超過100釐米、厚度不超過1釐米的戒尺打男女學生的小腿。英國還規定教師體罰違規學生包括允許打手心和鞭打男生臀部等。

我國《教育法》明文規定教師不得對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是出於對學生保護。這可以認為是對傳統教育中教師以體罰替代教育的矯枉過正,初衷是好的,成效也是明顯的。但正是由於“過正”,現在也出現了新的問題了。因為如果只維護其權利,而不強調責任,如果他們可以隨意挑戰秩序而不受到任何懲戒,教育手段只能靠說服,效果大家都看到了。

(現場氣氛嚴肅而和諧)

所以,作為家長,我覺得理應支持和歡迎老師舉起戒尺。同時,作為教師,我也認為我們可保留“舉起戒尺”的權力,但要儘量備而不用,“君子引而不發,躍如也”。

回到這個新聞上來。常州市的這所小學為“還懲戒權於教師”,並不是所謂“文明的倒退”,而是順應時代發展的要求的一項非常舉措。據報道,這場實施教育懲戒的聽證會既邀請了學生代表、家長代表和教師代表參與,還有律師、法官、心理諮詢師組成的專家代表與會,可以說是慎重和嚴肅的。據悉,將要出臺的學校懲戒制度的討論稿上,明確規定了若干懲處條件和懲處方法,從制度上規範了教師的權力,避免可能出現的傷害。


牟山花下客


請注意,“戒尺”二字打了引號,可能與諸位的期待有所不同哦。

關於教師體罰學生問題,長久以來網上論戰不休,支持與反對者皆眾。支持者認為體罰是教育不可或缺的手段,自古如此。反對者認為體罰傷害學生身心,應以賞識教育為主。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白紙黑字寫著:“教師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但現實中,教師“知法犯法”者恐怕佔了大多數。現在正閱讀此文的教師朋友,你敢拍著胸胸說,從未體罰或變相體罰過學生麼?

那麼,是大多數教師都師德有虧麼?很顯然,要麼是衡量教師師德的標準不合理,要麼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我認為,主要是後者。

兵者,兇器也,聖人不得已用之。體罰之於教師,又何嘗不是如此?

面對一群頑劣不堪的青少年時,如果還有其它選擇的話,有哪位老師願意使用體罰這種下下之策呢?這其中的巨大風險,業內是人所共知的。

不能體罰,又不出臺一個行之有效的“違紀學生懲戒制度”,卻要求老師們必須順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除了那些人格魅力爆表的老師,其他老師恐怕都無計可施。

那麼,是不是應該把戒尺還給教師,給予教師適度體罰學生的權利呢?

答案是否定的。

我們不妨類比一下:政法機關辦案,能不能刑訊逼供嫌疑人呢?自然不能。但為什麼絕大多數人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是因為,我們的法律,對違法犯罪者有非常完善的懲罰制度:依所犯罪行不同,可處以拘留、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教師能不能體罰學生呢?也不能。那麼,如何讓學生都遵守校規、好好學習呢?同樣,我們也需要一整套類似的違紀學生懲罰制度。當然,學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這個懲罰措施,應以教育為主,只能稱之為懲戒。我們來看一看局前街小學設計的這個被稱之為“戒尺”的方案:


“戒”,可理解為不得再犯;“尺”,意為度量的標準。這樣理解的話,將這個“違紀學生懲戒方案”稱為“戒尺”亦無不可。只不過,它並不是那種能給學生施加肉體痛苦的物件。

局前街小學這一做法無疑是值得大加讚賞的。雖然從內容來看,對違紀學生的懲處力度還不夠大,未必能對學生產生足夠的威懾力。但至少,這是一個大膽的嘗試,邁出了勇敢而有意義的一步。我相信,隨著業內及社會各屆關心教育的人士對此達成共識之後,一定能設計出一套完備有效的違紀學生懲戒制度,寫入相關法律法規之中,讓老師們在面對違紀學生時,不再感到束手無策。

認同觀點的朋友,麻煩點個贊。謝謝你!


毫米


首先,本人歡迎老師重新拿起戒尺(本文戒尺是借指各種懲戒辦法)。確實,為了保證學生健康成長,必須愛和罰並重。從前老師拿戒尺無節制地體罰孩子是錯誤的,現在面對調皮搗蛋不知悔改的熊孩子不敢拿起戒尺懲戒也是錯誤的。現在老師重新拿起戒尺,不能重走過去的兩個極端,而要合理規劃流程,既要有利於孩子教育,又要把老師的權力“關在籠子裡”。其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既可以合理合法公開公平公正處罰孩子的過錯;又可以避免老師在某種情況下因為情緒衝動怒火中燒而處罰過當;既可以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促進孩子健康成長,又可以避免學校為老師的錯誤買單,還也可以避免熊家長們擔憂誤解甚至鬧事。

其次,必須要在流程上保證懲戒措施實施的可行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國學校對於孩子的懲罰流程可以提供借鑑,而本人再根據國情適度調整,整理如下,供各位老師和家長以及熱情熱心的家長們討論。

流程如下:

1、學生犯規觸犯學生行為守則;

2、當值老師提供見證資料並按照懲戒條例提出懲戒辦法(老師可以用視頻、音頻為證,不鼓勵學生做證人,否則學生容易遭受熊孩子打擊報復);

3、相關部門(如學生會或者教育組)審核懲戒辦法合理性以保證懲戒對事不對人,並指定懲罰措施執行人,一般來說為避免當事老師有負面情緒帶入,懲戒提出人和懲戒執行人最好不在一個地方;

4、學校領導核准;

5、對學生進行懲戒,要保證公平合度,最好有視頻為證,同時維護學生尊嚴。剛開始執行懲戒的時候最好是幾件案例同時執行,以減輕學生的羞恥感維護學生尊嚴;

6、懲罰執行單存檔並通報家長。

以上流程可能不完善,歡迎各位老師專家朋友積極建言獻策!讓孩子們都健康順利成長!


撫幽


'家長是否歡迎老師重新舉起戒尺'?'戒尺',是古人私學堂用來懲罰學生的如'尺子'樣的板子。可引申為老師對學生的'管教與懲罰'。'對於'歡迎老師重新舉起戒尺',家長各有見識。若老師如古人書房先生用尺板打學生,如今的學生會跳樓、服毒自殺。如今的家長會把老師打成肉餅,或老師被開除,或老師被判刑坐牢!若老師用'校規、校紀'來規範、約束學生的行為,對學生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說服、批評、勸戒、引導,學生家長有的可能接受、歡迎,而有的家長則反其道而行之!學生之'家長'孩兒之'父母',視其'兒'為'家中皇帝'學校的'爺爺';視其女為'家中慈禧'老師的奶奶,誰還敢惹、誰還惹得起?歡迎、支持老師舉起'批評教育'的'戒尺'者屈指可數!如今的學校,是'侍奉'學生'爺爺、奶奶'的'皇宮',那老師自然是遭千人罵萬人恨的'孫子、傭人'了?那'孫子輩、傭人'面對其主子,大氣都不敢出,聲都不敢吭,哪敢以下犯上舉起'戒尺'打其主子的?自然那學校的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社會生活現實及教者遭遇告訴老師:''家長絕大多數是不歡迎老師重新舉起'戒尺'的!''


好運來4586074649547


應當重新舉起戒尺

一是教育孩子需要多種途徑、方法!“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利於孩子成長,效果好,符合“法律法規”,適當的懲戒還是必要的。

二是有必要對“戒尺”做一個尺寸規定,以及什麼問題對應打那個部位?打幾下?老師們按照規範辦事,易於操作!不能隨意拿個東西,就要“懲戒”……

三是還要教師花大氣力,用心思考如何使用懲戒?實際上增加教師工作力度,不可能“一戒了之”!除去分析那些需要懲戒之外,還要分析什麼性格的學生需要懲戒!什麼年齡孩子要懲戒!高中學生你要是懲戒,老師是否能控制局面?(老師反過來被學生打的也有啊)懲戒之時如何“控制自己情緒”,理性懲戒……一旦學生有“極端行為”(有些學生批評一下也不行的),教師還是“吃不了兜著走”!無形中,要教師要增大對“懲戒”的備課!避免“隨意懲戒”……

四是原來是表揚為主,賞識為主!那麼二者怎麼結合?也是一個很大的課題!賞識就是因為沒有了原則,沒有了分寸,一律“賞識”,給人感覺太廉價!懲戒如果也是“大撒把”,會不會也造成廉價的“懲戒”……

五是有了權力也要慎用權力,權力是雙刃劍,不能“用偏”權力;在用足、用好權力上下功夫!

總之,有必要給教師“懲戒權”,老師們拿起“戒尺”,“推陳出新”,與時俱進,在當今社會環境中更好地教育孩子!


追求有趣


家長應該歡迎老師重新拿起戒,教師拿到了戒尺,教師教育學生,腰桿子就硬了,有底氣,可以充分發揮教師的才能,才能有效的去管理學生,學生也會因為教師手中有戒尺,必須老老實實,遵守紀律,服從教師管理,從而完成學習任務。現在已經有很多家長願意把戒尺還給老師了,也有常州一千校長把戒尺交給老師了,這樣做很好,說明教育己徑開始逐步走上正軌。老師們如何使用戒尺,這是一門科學。一定是以說服教育為主,戒尺只是嚇嚇而己。注意方法,讓家長放心。家長和老師共同努力,培養好我們的下一代。歡迎老師重新拿起戒尺,讓戒尺這個傳家寶發揮它在教育上的特殊作用。


馬萬富


本人支持有條件拿起戒尺懲罰熊孩子。

本人認為,學校與其說是在懲戒不聽話的熊孩子學生,不如說是在幫忙孩子教育失敗的家長校正他們犯下的錯誤。因為熊孩子正是從一個不能承擔教育孩子責任的熊家庭塑造出來的。

本人認為老師和學校甚至包括家長都只能承擔有限責任,有些人輕輕鬆鬆就說“只要老師有師德有愛心想辦法,孩子一定會教育好”,這是人為地抬高老師。老師也是人,他的能力是有限的,當他被賦予教育孩子的責任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權、責、利”要對等。

說只要有“有師德有愛心”就可以教育好孩子的人,應該明白父母親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他們對孩子無疑是最有愛心的。可是,為什麼還會出現不成器的孩子?甚至還出現弒親的孩子?中國歷史上很多有名的賢君,他們請了最有才學德行最好的老師教育孩子,但也不是所有孩子最後都有作為,更何況是現在的普通老師。可見,教育孩子是一件複雜的事情。

有人說對於孩子要耐心做工作講道理用愛去感化孩子。那麼,社會這所大學就有很多流氓地痞混黑者,有很多醫鬧車鬧校鬧者,歡迎大家去耐心細緻做說服工作。歷史上最偉大的教育者孔子,曾經鼓起勇氣去勸說盜蹠。孔子的德行、愛心和能力是不容質疑的,他是因材施教最早的推行者,對於說服盜蹠無疑是做了大量準備工作的。結果如何?照樣是抱頭逃竄。

當然,這也不是說教育就無能為力!對於百分之九十八的孩子,老師還是有信心教育好的。社會應該理性地看待老師的作用,既不要人為地抬高老師,也不要隨意地踩低老師。

懲戒措施主要是針對熊孩子的,那些熊孩子,他們清楚知道愛的教育是軟弱無力的,因為熊孩子往往在家裡被溺愛而變得有恃無恐。他們膽敢違反規則,甚至膽敢挑戰老師的權威。如果他們不被懲戒,在心裡樹立知恥知戒知責的觀念。他們將來踏入社會,是有極大潛力成為各種讓好人頭疼的麻煩分子。並且,熊孩子在學校裡面不僅影響他自己,還可以傷害、欺凌、威脅其他品行良好的孩子,並通過威逼、引誘帶壞其他孩子。那些反對老師拿起戒尺的人,畢竟曾經也是學生,對於熊孩子們在學校幹過的惡事應該不會陌生,甚至他們自己都曾經是受害者。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我們也不能因為熊孩子的“惡”小而放任之,甚至還有人把孩子的任性當做孩子的天性活潑可愛而鼓勵之,這些都是有害的,是在誤導孩子的是非善惡觀念。

如何讓孩子將來成長有用之才而不是害群之馬,最理想的是由家長“為無為而無不為”,將孩子從一開始就打好底子;其次就是由學校和家庭一起校正於萌芽狀態,這個時候孩子可塑性強,所犯錯誤輕微,改正錯誤成本小見效快;而當孩子進入社會後,或者孩子會自我反省改正,這無疑是幸運的。但也有可能需要國家機關使用法律強行校正,這個時候就積習難改錯誤嚴重了。

當然,反對拿起戒尺的家長有擔心也是正常的。幼兒園中有幼師拿針頭體罰孩子的先例,中小學裡面由於不恰當的懲罰給孩子帶來巨大生理心理傷害的案例也比比皆是。現在鼓勵教師拿起戒尺,是否會導致教師無節制地懲罰孩子呢?如果當時熊孩子惹老師生氣了,老師盛怒之下會不會打殘了孩子?要知道,即使是孩子家長,在情緒失去控制之後也可能打傷打殘孩子呢!

這些擔心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就要出臺一系列懲戒辦法:那些行為應該懲戒?用什麼辦法懲戒?在哪裡懲戒?由誰懲戒?具體流程是什麼?是否可以留檔查詢以回應家長的質疑?

本人看到問題的發起人其實已經有了一個初步流程,只要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議予以完善就好了。


深隱者


我個人認為應該把戒尺還給老師,既然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就應該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大多數家長都通情達理,不講道理只是少數,我們學校就有個家長,娃娃在家看電視,耍手機,耍電腦,自己不管,全打電話給班主任,如果老師管了,她也不高興說她娃娃受委屈了,所以有這樣的家長,娃娃就沒法管,最後我希望教育部門能把戒尺還給老師,讓老師在學校當中有一定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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