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買的房子,該不該加上女友的名字?

吳山星雲


婚前婚後不一樣,作為一個已婚的人來說,婚前大家的事大家清。如果你的房子是月供那麼加上女方的姓名倒是無可厚非,如果是全款的,那麼就沒多大必要了。

這裡我並不是說支持婚前財產兩清,而是這房子是老人家給兒子置備的財產。如果是兒子自己出資購買那倒另說,這就得看男方有多愛那姑娘了。畢竟房子是你自己買的,加不加她的名字你說了算,但現在的問題是,房子是你父母出錢買的,即便你也有出錢,不說大頭小頭也好,你這名下的房子也有屬父母的一份,那麼女方要求加她的名字就有點過了。

如果她願意繼續過下去,那麼你們可以另購房子,沒錢可以付首付兩人月供,而首付男方家多出點,女方家少拿點就好了,或者首付男方家來出,女方家不要也行,姓名寫兩人的就OK了。這樣就避免了這種無理取鬧的笑話了。

是的!在我看來就是笑話,畢竟那是婚前財產根本不屬於夫妻所有財產,要是男人自己能力購買,加不加女方名字他一個人說了算,但這是人家父母大半輩子的血汗錢換來的,無論寫誰的名字都行,但不能寫外人的!沒錯!沒結婚的終究都是外人!或許你不認同我的說法,但我就是這樣認為的,無論我多愛你,我可以掏心掏肺,但我絕對保留,但如果是我老婆,我可以毫無保留,性質是不一樣的。

其實還有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現在的年輕男女,特別是女人其實是很不樂意和男方父母一起同住的,住在一起總會發生些不愉快。信不信由你們吧!畢竟日子是你們的,我的建議就是,房產證不加你女友的名字。但是都但是,如果她非要加那也可以,兩人重新購置新房,不然一切免談,分手再見!


我是渣大師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本來就不該加上女友的名字。

現在夫妻結婚,房屋問題是一個大問題。有的父母為了子女的結婚,可謂費盡了畢生的心血。將一輩子攢的錢全給兒子購買了房子,目的就是想給兒子一個幸福的家。

可是有的時候事與願違,結婚後女方得到了物質上的享受,但是感情卻淡漠了。有的提出離婚,更有甚者,女方還要提出分得房屋的一半。這時如果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那男方可就慘了。按照法律規定,這視為男方父母對於女方的贈與。離婚了,女方當然有權利分得一半的房產。這樣就使男方落得個人財兩空。



婚姻是兩個人的感情為基礎,房子財產等都是次要的。如果女方非要將房產證寫上她的名字,那說明女方對於結婚就缺乏誠意,目的是看著房子去的。對於這樣的女人,不得不防。假如女方因為這生氣了,不願意繼續生活下去了,那麼不結婚也罷,免得日後陷得更深。

所以說為了保險起見,父母全款購買的房屋,最好不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法重情深


女友提出這樣的問題可能是對這份感情的不信任吧。如果你處處為女友著想,女友有安全感,可能也不會想在買房這方面咄咄逼人。

在房子上加女友的名字肯定是不合適的,畢竟說房子是你爸媽買的,而且你們也沒有結婚,女友的這個要求肯定不能答應,題主要是有一定的資金可以分期買小一點的房子加上女友的名字以後一起還貸也是一個好方法。

如果說女友為了這個事情要和你分手。勸分不勸和吧,以後大事小事一大堆,這種無理取鬧的事情妥協一次就有無數次,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一個人妥協只會讓另一個人得寸進尺!


你好我是披薩呀


你能問出這樣的問題。說明你的女朋友已經要求過。從規則上說。既然是你父母全款買的房子?確實沒有必要加女朋友的名字。加上對你也沒有任何好處。有結婚就有離婚。女朋友想加上自己的名字。無非就是因為以後感情不和。而導致離婚。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對於他來說。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現在的社會。婚姻沒有那麼單純。愛情也是有價格的。總而言之。這一切都要靠你自己判斷。你女朋友是什麼樣的人?只有你自己能搞清楚。


德興果業


如果父母首付,需要兒媳婚後還房貸,那麼可以共同協商房本上加名字。比如女方不要彩禮錢,婚後女方幫助還房貸,加上女方名字未嘗不可。

但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房本上不要添加女方名字,任何事情沒有付出就不要妄想回報

至於女方一直要求添加名字,可以和她的父母商量,岳父母可以拿出一部分房款做為陪嫁給女方帶回來,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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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本人認為純屬自願,看自己的心思,不能強迫。如果女方非要逼迫加入自己的名字,這種女人不要也罷。凡是有這種想法和做法的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盤,無非就是對自己的婚姻沒信心、對對方家庭有想法,對自己的後路有打算。既然是這樣,這種家庭如何維持和睦呢?怎麼有幸福可言呢?一開始就不看好結果的婚姻可想而知其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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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好像不用太糾結啊,兩個人相處到談婚論嫁,到婚後柴米油鹽,都是順其自然的,彼此信任是基礎,還沒有結婚就提出在房本上加名字,總讓人覺得目的不純,你已經有房在你名下,結婚的基礎已經有了,女方還擔心什麼呢?除非她一開始就是在打房子的主意,現在的房價,對於普通家庭來說確實很高,買一套房不容易,婚姻法對婚前財產也有明確的劃分,想那麼多幹嘛?能結就結,結不了說明你們緣分未到,那就說再見吧


名字個性不重要


全款買房,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不要加你女友或者老婆的名字,就直接加你父母的名字就行了!為什麼婚後也不加,是因為以後要是離婚,還要出示一些證據支持房子是你家婚前全款買的,搞不好還要打官司,也麻煩! 這不過你女朋友的要求,可以分手了,讓她有多遠滾多遠!!!


不理世俗的堅強活著


別說父母全款買的房子,就是你婚前自己掙錢買的房子,也不該加上女友的名子。不要以你對女友的愛的表現把女友不該有的名子在房子上加了。不出錢要求加名子的女友也正是表現出了她不愛你,或者不適合結婚的女人。就是結了婚,這樣的房子也不該加妻子的名子。真正的夫妻是情感在一起,而不是房子上有一起的名子。


平安幸福148194761


這種女的不要也罷,你在她心中所佔的位置不如那套房子。

如果你確實不想分,那隻能你和父母商量下,讓她家出一半房款加她名字。

如果願意那就接著處吧,如果不願意你該知道怎麼做了吧?

最後提醒下,談好彩禮再和她家說房款的事,省的錢給了名加了,到時候再冒出個八十萬彩禮來。

這年月不算計人,但也別給人算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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