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正義論”風盛,為什麼很多人在面對社會矛盾時,不用事實是非判斷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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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弱勢群體”,是個很書面的詞,說白了就是草根階層。根據報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我國網民7.72 億 ,其中月入低於3000元的佔58.4%。這意味頭條裡的朋友絕大部分人都屬於這個階層。

同時,我們也幾乎每天可以看到,全世界任何國家,進入網絡社會以後,人類同情弱者的趨向被前所未有放大,導致我們常常為這樣的事情困惑:每當有什麼社會矛盾發生,無數真假莫辨的信息滿天飛, 而且多清一色地站在弱勢群體的一邊,我們的情緒和悲憫也被不斷地激起,或者參與救助,或者參與聲討,是非對錯還沒澄清,公權、官員、醫生、富人、專家等都已經先被大眾視為對立面。

而當事件的真相被陸續披露時,大眾總會發現反轉,經常發現“弱勢者”其實並不弱勢,或者也並不無辜,民眾痛苦地發現自己的善良才一次被利用了。於是,有一種反省的聲音開始出現:如果又有什麼社會事件發生,我們是否需要冷靜想一想,這裡面的弱勢群體就一定代表正義嗎?當我們感覺他們受侵害時,輿論是否需要繼續一往無前地為這些群體發聲、伸張正義?


可以明確地講,無論有多少次弱勢群體受害事件出現反轉,那種“大眾在面對社會矛盾時,不用事實是非判斷對錯”的指責都是缺乏道義支持的。為什麼,因為這種論調首先就把“大眾”定位為“愚民”,更忽略了出現這種非理性狀況的機制與國情因素。

這個機制與國情因素就是:除開人皆有惻隱之心、人類自古以來都天然地同情弱者的心理因素外;更為重要的是,假設時身處在一個缺乏公平正義機制的社會,弱勢群體對同類的受侮辱與受損害也必然更能設身處地感同身受,從而抱團取暖,一旦遭遇社會矛盾,就奔走呼告。這是一種“物傷其類兔死狐悲”的正義感在激發同理心,也在激發抗爭意圖。

也就是說,在全世界很多事件中,大眾之所以會經常盲目支持弱勢群體,不僅是由於人性天生的同情心,更因為在一個特權與民權不對等的社會,弱者的權益、人格、平等、正義等保障不夠時,民眾會理所當然地首先認為弱勢的一方一定是受壓迫的一方。也會自然意識到,假設“沉默的大多數”不能形成“共識” ,以“人民”的名義 、“正義”的理由為之呼告,終有一天你我的權益也會受到碾壓。更進一步說,民眾或者弱者之所以動不動要運用天然的底層正義作為武器 ,最大的原因不是愚昧,不是盲目,也不是媒體有掙流量費的動機,而是除此之外,平民百姓再也沒有其他武器。

所以,大多數的群眾,對這種社會矛盾中出現的信息虛假等紕漏,往往會去寬容 ,“也許有些失實,但動機是好的,說出了我們想說的話”。這不是愚昧,而是無奈。


也因此,如今世界上很多社會,有很多諸如此類的事件很難解套,甚至社會矛盾、社會情緒的總體性表述有一股民粹化傾向。

比如,當事件涉及一些管理問題時,大眾會先天認定“管理者”為惡霸,卻不考慮是否存在小商販違規違法情況;比如,當事件關涉豪車撞人之類 ,往往立即認定是有錢人作惡 ;比如,當事件牽扯到諸如工程事故、醫療事故等,就不假思索地懷疑定是醫生、知識分子變質。這些都是有點民粹化的輿論套路,我們早已見怪不怪了。

民粹化對法治社會和道德體系的破壞當然是無法估量的,這個不用特別強調大家都會明白。任何國度,弱勢群體的一部分,都應該集體反省自己的天真善良與非理性。但我想,我們也需要明白,任何社會,民粹化都是為了對付不公自發形成的,先於民粹化出現的,一定是失衡的不公。當一個社會處於中下層的普通平民絕大部分因為住房 、醫療 、教育等現實問題倍感焦慮,同時那種階層流動、貧富差異縮小、分配正義等疏解渠道也被強勢者侵害時,民粹化是必然的,“弱勢群體正義論”的風盛也是必然的。典型的如近年的英美諸國。

因此,當各國社會、尤其是資本主義國家,都有些人去批判大眾的非理性與失察,去大義凜然譴責弱勢群體的愚昧和蠻橫時,他們是否更應該反省一個更為核心的因素:大眾何以一旦遭遇到此類社會矛盾,會條件反射性地幾乎一致地首先認為一定是富人、壓迫者一方在作惡?這裡面更為關鍵的成因,到底是大眾沒腦子,還是某種致命因素在指引著大眾的情緒慣性?

政治學理論,人的權利保障,首先是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權利呵護。現在,很多國家,批判“弱勢群體正義論”是盛行了,但是這些國家的強力階層在盛氣凌人指責的時候,也該想想大眾何以會如此反感強勢階層,寧願被“騙”也不願意相信“事實”,也許才是根本的吧。

2018,11,23,午後閒談(不斷刪改後放出)

感謝大佬們賜閱。會勉力每天都寫三兩篇隨感。歡迎關注、點贊、留言批評——雖然我是不會改的

劉愚愚


弱勢群體是存在的,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他的生活在社會底層,幹著繁重,危及健康,風險極大的工作,他們的社會地位和付出並沒有得到一些人的尊重。

他們做著所謂下賤的工作,我們的為人民服務從待遇和人格上排斥了他們,是極不公平的。

魯迅是正義論的最傑出鬥士。我們的呼籲,就是為了維護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有錯嗎?不是我們叫多了,是叫少了。青年人許多買不起房,結不起婚,淪為弱勢,不值得同情嗎?

在變幻無常的時世,一場大病,一次車禍,一次工傷意外,甚至父親貪汙被關押,都可能使你變為所謂的生存困苦的“下等人"。貧富差距在擴大,我們不應為他們說句公道話嗎?

這個世界誰也別看不起誰,人格平等,分配公平。是社會基本準則。


趙曙光教授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這都懂!

弱勢群體正義論,是因弱勢群體有一個基本的嚮往,就是由弱向強的方向發展,這也是人類發展的必然延續,這一點就是積極向上,持正義的基礎。為什麼很多人在面對社會矛盾時,不用事實是非判斷對錯?其主要原因就是自私存在的主導。說實話,一般情下,是人皆知好與壞,人人都有判斷是非的能力,只是在自身問題上不能完全的光明正大,也就是常說的:對別人是馬列主義,對自己是自由主義,這就是人,通常存在的毛病,這毛病在一般人身上還造不成多大危害,但也需改變,可要是在有權有執的人身上顯現,那就會給民眾,會給社會造成大的危害,可怕的是,現在有權高位重的人身上,還常教導人遇事不要論對錯,如果這樣發展下去,這社會將會怎樣?所以說,人們在面對社會矛盾時,要用事實是非判斷對錯,這樣才能體現出社會矛盾是推動社會發展的規律。


惡蕪


你的問題是,首先要弄明白正義是什麼?然後是社會矛盾的成因,最後是事非對錯的標準含義。最後再說弱勢群體的成因。

正義,不外乎法律正義和民間正義兩種。一法律的正義,是以第三方來對事實評判對錯。二民間正義,是以大多數人以先輩流傳下來觀念對事情的評判。

是什麼造成了社會矛盾呢?大概也有兩種,一百姓的認知不同造成矛盾。二社會管理者的制度、制定的規則和老百姓民間的約定俗成發生了衝突。

這樣事非對錯的標準就出來了,法律以法律的正義為標準,百姓以百姓的正義為標準。至於標準的採用,各取所需罷了。

弱勢群體是怎樣的群體呢?通常講是一個被忽視的群體。在這個群體中,對社會的一些規則制定和長遠規劃沒有發言權,對自己的利益無法爭取,只能默默無聞的跟著社會走。

現代社會普通百姓的文化水平提高了很多,對事物的認識有了很深的理解。原來被忽視的弱勢群體,在知識的幫助下,看到了自己的被忽視和不公平對待。於是向社會和管理者用自己對正義的理解發出了對利益和權利的訢求。


海納百川188348866


當代社會生活中底層弱勢群體是存在的,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他的生活在社會底層,幹著繁重工作,有些工作危及健康,風險極大的工作,他們的社會地位和付出並沒有得到一些人的尊重。他們懂得工作不分貴賤,自古勞動創造出物質財富為社會添磚加瓦多麼無上光榮!曉得人的智慧和勞動力不用就自然消失!只可惜,雖然他們會堅持不懈的為民服務做好事!堅定不移的做一個社會有用的人!他們做著所謂下賤的工作,我們的為人民服務從待遇和人格上排斥了他們,是極不公平的。當下儘管做好人好事要知道無私奉獻給社會!雖然實心實意幹工作,工作就辛苦,做好事做好人,明知好事越做越吃虧的!但是吃虧無非就是吃虧經濟利益關係上,只是有錢有勢偽善的裝糊塗,裝模作樣不關心弱勢群體底層勞動者,偽善揚言什麼狗不能餵飽,弱勢群體也就是弱勢在冇得話語權,弱勢群體弱在明哲保身,少說為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下大事,關你屁事,惹不起躲得起。

魯迅是正義論的最傑出鬥士。我們的呼籲,就是為了維護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有錯嗎?不是我們叫多了,是叫少了。青年人許多買不起房,結不起婚,淪為弱勢,不值得同情嗎?

在變幻無常的時世,一場大病,一次車禍,一次工傷意外,窮則思變的父親貪汙被關押,都可能使你變為所謂的生存困苦的“下等人"。下等的技術革新提高了生產力無不關心裝糊塗,底層人士的合理化建議不值錢,這樣貧富差距在擴大,我們不應為他們說句公道話嗎?社會發展過去講出生,如今講學歷資格,本事能力放一邊,有權,有錢,有理,沒錢沒人理你,到頭來這個社會實踐生活中這個世界誰也別看不起誰,人格平等,分配公平。是社會基本準則。說來說去還是盼星星,盼月亮,讓好人老實人實心實意幹工作的人們得好評得好報!讓;好事不出門,改革改變成:好事得出門!好漢不提當年勇,改革,轉變為好漢得提得說說當年勇!


安工才


弱勢群體正義論風盛,這說明了什麼,大家心知肚明,難道弱勢群體不講理,還是弱勢群體找你麻煩了,他有那膽有那本事和背景嗎?不然大家也不稱弱勢群體,你講是非,同樣弱勢群體也講事非,只不過話語權太輕了,沒有人聽呀!聽老人言朱門灬…,聽過嗎,這是對於一些人的總結


圓潤正行


一出問題,首當其衝遭受傷害的必是弱勢群體,面對強勢對手,還有可能遭受二次傷害。而在雙方愽奕中,信息資源有天差地別。只能以強勢方發佈的信息為準,弱勢群體基本沒有發聲權。比如,官方,或許通過官方掩蓋真相,即便日後被戳穿,也鮮有人擔責。而弱勢群體若發佈與“權威”口徑相反的信息,風險就難以評估了。在權利,責任極不對等的環境下,“弱勢群體正義論”出現,值得大驚小怪嗎?


九十度的水215257285


誰叫弱勢群體是最苦最累還是最容易冤的呢?

上句是對此現象歸納的主要原因,而全面原因則總結有四:



甲、同情弱勢群體。自古有“強以德勝、弱以智勝”之語。然而強者多缺德,為富多不仁。於是乎弱者不智、貧者無義,此悲劇之源也。因多苦、累而醞釀的戾氣會因雞毛蒜皮的不公,甚至是忍無可忍的冤屈而引爆。自然一旦有事,大多數人就容易憐令智昏。



乙、弱者犯罪條件不足。更何況大多數弱者都是選擇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呢。她(他)們知道一旦自己忍無可忍的代價,再則從人、財、物、智等方面不足也是制約其犯罪的原因。她(他)們大多隻是想安居樂業,不奢求大富大貴。



丙、報團取暖心理。同病相憐,很多時候是同苦相憐或者在她(他)身上發生的不幸也有可能在自己身上發生。因為我們一樣(弱者)的心理,以及我們不一樣(與強者)的心理——一種支持弱者就是支持自己的心理。

丁、思維定式及其他。大多數人,尤其是弱者看到或聽說的強弱犯罪案件,下意識的認為弱者正義,弱者都是被逼的。他們沒時間也沒興趣持續關注更不要說去調查了。一旦報道與自己的思維定式不同,就會陷入陰謀論。更何況有些強弱案件信息因種種原因而不夠透明呢?


當今國民大多戾氣過重,也許強調德法同治,方能向強以德勝弱以智勝邁進——避免弱者最容易冤屈的現象吧。


福垊


弱勢群體的訴求是正當正常的,且也是存在著當今一系列社會矛盾問題,而且呼聲正義就得有舉例對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二十四字系統的論證了取向,核心價值觀是中華民族全體人民的心聲,也是追求的目標,更是標準,“標準”就得對每一箇中國人有效應,“標準”是不分貧富,不分男女老少的,都得向“標準”看齊。

列隊看齊絕對的一致不差分亳也是有失邏輯的,但一眼看過去要能接受到感觀的一致,沒多大的毛病。也許用這種方式禪明問題很幼稚好笑,一般人沒多大的學問只能用最原始的排比,最基層的老百姓又有多少人能有高度的邏輯思維能力,養家餬口當然已不成問題,心裡的那桿秤不平衡了,於是在心裡鬧的荒,大道理誰都懂,可問題來了落到誰身上也不好受,自己也無法解決,也無能為力,即使自己有天大的本事不是什麼問題都能解決的,對相信的人訴說心裡話散散心這真是個好辦法。



榮175548051


"弱勢群體正義論",實際上反應的是樸素正義和程序正義之間的衝突。首先應該明確一點,任何一人都是公民,不因出身職業貧富進行區別對待(包括對"弱勢"一方進行同情處理),這才是真正平等。

現在是網絡時代,傳統權威媒體大有被去中心化的自媒體取代的趨勢(例如川普推特治國),雙方博弈中,信息資源未必有想象中那麼大,而在大量持樸素正義(相信簡單是非觀大於法)的網民面前,弱者更有"發聲權"。

判斷一件事的真正是非,不可能只靠簡單的是非觀念(樸素正義)來實現,必須經過各個證據充分論證進行司法評判來判斷(程序正義)。一旦出現司法評判與簡單是非觀念最終結論相悖的情況時,弱勢群體正義論就會冒出來,試圖推翻司法評判的結果(最終結果其實是在創造法外之法)。

樸素正義其實不太可靠,這從很多反轉又反轉的事件中就可以看出來。比如網上"路怒猛踹女人"事件,剛開始一邊倒的罵車主,隨後爆出"此女在視頻前開車怒別了打人者幾次,打人者車上還有小孩"時,網絡輿論瞬間轉向大罵此女該打。。而在山東"辱母殺人"案中,依然有"辱母必殺"和"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樸素正義觀內部衝突,最後此案過程曝光"辱母當時殺人者並未制止,而是最終警察暫離而實施殺人"這一細節表明他殺人並不是真為辱母,更加劇了觀點對立。不相信司法正義,而只相信自己認為的"正義",即使得到自己認為的"正義"的結果,也不能表明你自己認為的"正義"是真正義。

從社會上來說,真正知法懂法熟悉法律條款的不多,所以用簡單是非和同情來判斷對錯的人(樸素正義),相較於知法懂法尊重法制的人(程序正義)更有數量優勢,面對來勢洶洶的持"弱勢正義論"不允許任何反對聲音的輿論(這其實也有悖於言論自由),很多真正有理性獨立思想的人也只能無奈笑笑"你弱你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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