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空突部隊為什麼不採購米-26?

快樂的哼哼


因為米-26根本就不是一種適合空中突擊部隊的直升機。空中突擊部隊是一種概念較為新穎的作戰力量,這種作戰模式起源於越戰期間美軍的“蛙跳”式作戰,1974年10月,美軍第101空降師改編為第101空中突擊師後,空中突擊部隊正式成為一種固定的編制被保留下來,隨後包括中國在內其他國家也效仿美軍經驗建立空中突擊部隊。

與傳統的空降部隊、機降部隊相比,空中突擊部隊強調反應速度、機動能力、攻擊能力的統一,作戰環境相比於傳統機降部隊更加複雜,甚至需要在未開闢著陸場的情況下進行作戰。因此,空中突擊部隊並不過度強調直升機運載能力,但對於直升機的起降能力和航速由較高要求。

在這一點上,米-26恰恰與空中突擊作戰的要求背道而馳。米-26設計於20世紀70年代,目的是替代已經老化落伍的米-6/米-10,作為可在包括西伯利亞凍土地帶使用的全天候運輸直升機。米-26因其驚人的運載能力而著稱於世,作為運輸直升機該機有著不亞於中型運輸機的貨艙尺寸,這在賦予該機優異的運力指標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導致了機體的龐大。

與一般的運輸直升機相比,米-26過於龐大的體積導致該機在選擇著陸場時異常挑剔,很顯然讓這種龐大的直升機進行“蛙跳”式作戰並不現實。在機動性方面,米-26的最大速度不到300千米/時,這個航速指標在直升機當中並不拔尖,配合能快速飛行的武裝直升機更不合適。從概念上來說,米-26更類似於一種突出運輸能力的“垂直起降運輸機”,而不是更適合突擊作戰的的突擊型通用直升機,因此中國空中突擊部隊不選擇裝備米-26、而是等待更適合的國產重型直升機,也是在所難免。


軍機圖


因為太大…

先說下直升機並不是越大越好的。直升機雖然看上去不需要機場就能垂直起降,對於場地要求低,但那是相對於固定翼飛機來說的,以米26的情況來說是長度達到40米,旋翼達到32米,這就需要非常龐大的場地才能起降,而空中突擊部隊,顯然是不能指望作戰地域能夠有這麼好的場地給起降的。

尤其是地形比較複雜的戰區,比如山地,巷戰等,存在大量的植被,電線杆,高層建築等,大型直升機稍微不注意就會旋翼打到障礙物而墜毀。

美軍在使用直升機機降的時候就往往也會採用索降或者低高度懸停的辦法,讓士兵自己跳下去,而直升機並不會停在地面。這有兩個考慮,一個是遭到攻擊,直升機可以快速拉起來或者其他動作進行躲避,第二個就是不熟悉地面情況貿然停在地面,地面較軟導致機體陷下去損傷,或者說地面凹凸不平損傷機體等。以米26空中達到28噸,在戰爭情況下,真的很難有這麼好的地面給機降。而且面臨攻擊,也不夠靈活,躲避攻擊。

米26太大太重,也會導致維護場站的規模很大,另外一次性可以裝80人,如果被擊中不也是死80個?美軍經過幾十年的空中突擊運作,最好的機降作戰,還是十噸級的黑鷹以及20噸的支奴幹或者海上種馬,當然海軍陸戰隊也有MV22魚鷹直升機,但總得來說,沒有米26這麼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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