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7萬炒期貨自殺未遂、鋃鐺入獄,牢中去炒期貨吧!悲哀!

挪用公款77萬炒期貨自殺未遂、鋃鐺入獄,牢中去炒期貨吧!悲哀!

2008年10月27日 16:15:06 杭州網 杭州網訊 在短短三個月內,在一家實業集團杭州分公司任出納的劉某利用公司在財務制度上的漏洞,採取收入貨款少交或延期上交財務等手段,陸續將77萬元貨款打入自己的期貨賬戶,用於個人期貨買賣及個人揮霍。今天,劉某因犯挪用資金罪,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責令退賠餘款39萬元。

28歲的劉某,來自遼闊的呼倫貝爾大草原,在一家實業集團杭州分公司任出納,月薪3000多。但是,生活工作兩年多的劉某看著他人有車有房,漸漸迷失了自我。他想賺更多的錢,以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

今年年初,他感到中國股市還處於牛市階段,經過多次去投資管理公司諮詢和自己的研究,劉某認為通過炒期貨的方式能在短時間內賺到大筆的金錢。於是在2008年2月,他去期貨公司開了賬戶,但自己手頭上沒有資金去炒期貨,上哪去籌集炒期貨的錢呢?正當劉某一籌莫展的時候,他想到了客戶打給公司的貨款。

劉某在公司做的是出納工作,他知道:銀行的對公賬戶雙休日不能轉賬,公司為了業務,規定客戶雙休日交付的貨款打到公司指定的主管個人賬戶,再由公司主管將貨款轉到公司賬戶上,每個月的月底,公司結一次總賬。這樣公司雙休日裡的貨款就有一段時間的“帳期”是在個人的賬戶上。

劉某就利用這一公司財務管理上的漏洞,對紹興、諸暨等地的客戶單位的會計謊稱:“本公司主管的銀行賬戶已停用,以後啟用我個人的銀行賬戶,把貨款打入我的賬戶下就行了”。由於劉某是該公司的出納,客戶單位對他也比較信任,所以在今年2月至5月期間,客戶單位按照劉某的要求先後向他的個人賬戶中陸續匯入貨款192萬元。

劉某為了不讓公司財務發覺,採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將後收到的貨款抵交部分前貨款,再編造各種理由拖延另一部分貨款上交的時間,私自將這一部分留下,用於炒期貨。有了炒期貨的錢,劉某開始了自己的賺錢計劃,但幾次炒期貨都因各種原因虧損了,但這時的劉某已越陷越深,他不甘心失敗,一心想把損失都賺回來,於是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挪用公司的貨款用於炒期貨。

就這樣,在三個多月的時間裡,劉某就將192萬元貨款中的77萬元先後匯入自己的期貨買賣賬戶中,進行個人期貨買賣。

今年5月,當上級公司派人到分公司檢查員工個人賬戶時,劉某怕自己挪用貨款的行為敗露,於是將期貨賬戶上剩餘的30萬元交還公司。

但是,生性內向的劉某仍然情緒極不穩定,慌亂之餘還割腕自殺未遂。後來,他向家人和同事倒出了事情的始末,在大家的耐心勸導下,5月17日,劉某主動到古蕩派出所投案自首,並將期貨賬戶上剩餘的贓款8萬元取出上交給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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